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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存与否(1 / 1)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白岑终于苏醒过来。

她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脑门上仿佛顶了一个巨大的、沉重的铁锅。她本能地用手一摸,发现是一个隆起的大包。大包上面盖着块打湿的手巾,还冰冰凉凉的。在摸到这个肿块的瞬间,白岑就烦躁了:她的命有这么硬嘛?怎么死都死不成!

“醒了?”施十两过来,在白岑面前晃了晃自己的手。“我没想到,你是真的想死啊!”施十两带着探究意味地看着白岑道。白岑心想,又是这小子,并不理他。两人没什么话,几分钟后就离开了,留白岑自己靠在石墙边上。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的光景,他从破庙后面端进来一碗米汤,没错就跟昨天被她摔到地上的米汤一模一样。白岑这回也冷静了些,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施十两淡淡一笑,却开始自言自语:“看来你跟我一样,命硬!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接着,他又说:“米汤是个好东西。我五岁那年冬天在大邙山下,差点被冻死,林姑姑用一口米汤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施十两那十来岁的身体里仿佛充满了某种沉稳沧桑的东西,白岑不自觉地就变成了个乖乖的听众。“冰天雪地,我冻得知觉全无、浑身僵硬,但只这一口,竟然吊起了我的精气神,让我重新活了过来。当年——”

正当白岑惊叹于米汤的神秘力量,呵呵…呵呵…几声干燥的咳嗽声传来,“十两,你又多嘴些什么?”只见一个素衣中年乞婆拄着拐杖踱步而来,制止施十两再说下去。白岑仔细打量眼前这个“乞婆”。

这乞婆穿着打满布丁的麻布素衫,微微佝偻着背脊,打眼看去似乎上了些年纪了,鬓间也有些许白发,但是只消仔细一些,就能发现她一脸匀净肤色,眉眼间藏着若隐若现的秀美,年轻时应该也是个少有的美人坯子。“姑姑,你怎么出来了?小心跌跤。”说罢连忙去扶她。原来这就是施十两口中的“姑姑”。

“姑姑,我可没有瞎说。您做饭手艺一流,虽然现下眼睛不好,但做饭的手艺还是天下第一,哪怕是煮这简单的米饭,您都能变化出几种不同的味道……”

“小鬼头,你越说越离谱。”林姑姑转向白岑方向,眼睛空洞茫然:“小姑娘,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千万不可自暴自弃,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这米汤你放心喝吧,不够我们那儿还有呢。”说罢转身离开,白岑向她离开的放心轻声道谢。

原来这林姑姑竟是个瞎子。可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十足的美人才对,要不说这基因神奇,虽然说是姑侄,但是一样的漂亮基因,不过倒是两种风格的,林姑姑那种美更多的是风韵;而施十两……欧式大双眼皮……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讲,其实有些过分了。脸虽好看,但嘴臭……

白岑刚想到这里,就听到施十两:“小小年纪,你知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就寻死,没见过这么愚笨的人。”“你聪明,那你就好好活着吧,我祝你长命百岁!”白岑忍不住反唇相讥。

“你以为死就那么容易嘛?死了,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了?你亲人怎么办?你爹、你娘怎么办?”施十两今年不过十来岁,那嘴吧嗒吧嗒,一连串机关强扫射。

这不是警察劝自杀人士的惯常套路嘛,不过,白岑看他这样劝告自己,心中也不禁有一丝感动,但她嘴上还是不能输。“怎么办?我爹娘他们都死了,我孤家寡人一个,你来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意思?”白岑本不想说自己的事情。

施十两愣了愣,旋即站起来指着白岑脑门。因刚才斗嘴她已经坐起身来,脑袋上的手巾滑落,此时施十两的手指正对着白岑那个大包:“白痴!傻瓜!蠢蛋!!”“你…你凭什么骂我?!”白岑被他的反应弄得措手不及。

“笑死我了,爹娘没了,难道就要寻死觅活吗?你看看这破庙里的谁不是孤儿?!我…我从小就不知道我娘长什么样子……再说陈伯,亲人都死绝了,他寻死了吗?还有…”施十两巴拉巴拉列举了一串人。

“你不是还有一个姑姑嘛?可我连个姑姑都没有了”白岑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眼睛红了。

“我是有姑姑,我也把姑姑当成亲娘。可就算没有姑姑,难道我就要去死吗?我活着,是因为我知道,我娘生我的时候,肯定吃了很多苦,她拼了命才把我生下来…”施十两的声音突然紧了紧,“所以不管怎么难,我都不会自己去寻死。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上,是多大的造化,这么随随便便了结自己,没人会同情你。哪怕你娘已经死了,她在天上不会伤心吗?!”

白岑沉默了。她拽了拽自己的那件淡紫色的羽绒服,那是母亲去世前叮嘱她给自己买的。她可以不珍视自己,但是不能不珍视母亲对她的感情。

施十两见她默不作声,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你叫什么名字?”片刻安静后,施十两问。

“我叫白岑。”白岑回答。

“什么?”

“…算了,你就叫我小白吧。”

……

就这样白岑在这个世界有了第一个跟她说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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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小白”开始学着在这个世界正常生活。

施十两是这条街的常驻“街溜子”。平常林姑姑帮人洗洗衣服,获得一些廉价的报酬,他则是发挥他的“长处”,帮别人送送货,也挣上几个铜板。他和白岑保持着那种默契的“边界感”,从来不互相打探来历和过往,但经常给白岑送吃的。

这天白岑被施十里拉去送货。

在距离破庙大概有五百米的西边,有一家餐馆,大伙儿都叫它“林家饼铺”。施十两经常在这家店里帮忙。林家饼铺不光买饼,店家主要卖一些包子、炸物、熟食、牛肉等,内里也有堂食店面,生意很不错。因街里街坊都比较熟悉,常有口头预订第二日餐食的情况,老板来不及亲自送货,就只得请人帮忙。

只因施十两平时穿着虽破旧,但从头到脚仍是干干净净的,且为人机敏,收钱算账不在话下,因此常找他帮忙送货。

只因今儿个观前街老张家娶媳妇,家里在自家堂前摆了五六桌,请亲戚、街坊喝喜酒,因此提前跟店里订了这些吃食。店家把那牛肉一片片地切好了,用干荷叶小心地包着,在外面又包了一层纸,拿那绳子仔仔细细地扎紧了;花生也一样,用个大瓷罐子装着。小白帮施十两捧着那罐油炸花生,施十两则拿着牛肉在前面帮小白带路。

虽然送货的距离不算近,但因怕误了老张家接亲的吉时,两人也是一路小跑,紧赶慢赶的。到目的地的时候白岑也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微微发酸。这一趟的收获是十个铜板,够他们买些米面了。那老张家夫人见是他们俩来送货,从花生罐子里大大地抓了一把花生给他们。白岑忙用口袋兜住。

“满上。”施十两向白岑伸出一只手说。

“什么满上?”白岑不解。

“花生啊!你不会想独吞吧?!”施十两斜睨着她。

“怎么可能啊!我带回去给姑姑吃啊。”白岑道。

“算你还有点良心。”施十两缩回了手,把刚收到的十文钱塞进白岑的手心里说,“帮我收着,一并交给姑姑吧。”

“好!”白岑刚要小心翼翼地将那十文铜板从施十两手中接过来,谁知眼前突然出现一道黑影,一双脏兮兮的手横插过来,直接把白岑的手给岔开了,瞬间施十两手心中变得空空荡荡。白岑还没有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只见施十两已经追了出去。

光天化日,居然有人抢劫!眼见施十两已经追出去百米远,白岑连忙拔腿赶过去。想当年白岑也是跑过八百一千米的,自认为体力总还不错,没想到在这小贼和施十两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关键是那贼非常聪明,竟然是逆着人流跑的,追逐过程中,所有人迎面而来,简直不要太难受。

无论白岑怎么追,前面两个人总在百米开外。大约追了二十几分钟,她实在是有些体力不支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可施十两还在那里紧追不舍。那小毛贼跑入了人烟稀少的胡同里,左支右叉的,一转眼白岑就跟丢了。

正在她扶着胡同口石墙,喘着粗气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施十两的声音:“快把钱还给我!”

只听得有好几个人哂笑:“死小子,挺有体力哈,居然追了我们三条街!”

有人搭腔:“就是!快把爷爷我累吐了”

“还钱!”

“做梦吧!”

白岑连忙循着声音跑去。只见三个乞丐将施十两紧紧地逼到了墙角,其中一个为首的长发乞丐,还对着施十两威胁道:“要钱吗?已经是我的了!要么乖乖地走开,要么就留下来挨揍!”

施十两后背紧紧地靠着粗糙的石墙面,眼睛死死盯着那个乞丐,好像随时都会跳起来像个狼狗一样咬他:“还我钱!”那为首的乞丐道:“别以为你能赚几个铜板了不起了,你能赚,我们还能抢呢。”说罢狂笑起来,并用眼神示意左右。

那两人似乎是他的跟班喽喽,立即将施十两的左右两只手架起来,只见那为首的恶乞丐回身一勾重拳,就结结实实打在施十两的脸上。施十两并不还手,紧紧拽着那乞丐衣服的前襟不放手。片刻之后,他白净清秀的脸上红肿了一大块,张开嘴来,牙缝里也满是血。

白岑看到差点惊叫出来,她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侧身躲在墙后。等到白岑再看的时候,就发现施十两悠悠地朝着白岑所在方向,若有似无地摇了摇头。是的,如果现在发出声音被发现,只怕也是多一个人挨揍。

白岑不敢再动。只听得那为首乞丐一拳又一拳地朝施十两身上砸去,接着是一连串的闷哼,那是施十两的声音。他一边哼,一边还拉着那乞丐不肯放手,嘴里挤出“还钱”两个字。

“这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废了他的腿,让他这辈子送不了货、干不了活,只能做乞丐!”那人一边说,一边发出让人恶心的狞笑。

突然,只听得胡同口有人叫了几声“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接着,又有人将喜糖撒在地上,似乎是张家送亲队伍将近。

那三人互相对了一眼,就连忙朝东北方向小巷子跑去,一溜烟儿撤走了。白岑见人已经离开,连忙从墙后出来。

施十两已经挣扎着站起身来:“快走!”说罢半扶着白岑赶紧离开胡同,朝大路走去。“你感觉怎么样?没事儿,他们已经跑了,不会再回来了。慢点走,无妨。”白岑怕他走不快道。施十两也不反驳,只咬牙引着白岑快步走。

突然施十两将她一把拉住一个角落的阴影处。白岑正疑惑间,忽听见那几个乞丐去而复返、四处搜寻的声音,“臭小子,别让我再看见他!”接着是他们四处逡巡的脚步声,然后骂骂咧咧又散去了。

“他们怎么又会回来?”白岑小声说。施十两将她的手拉过来,然后又把什么东西放进了她的手掌里。那些金属质感的、原本应该冰冰凉凉的铜板,已经被他的手心捂得十分温暖,十个铜板齐刷刷地躺在白岑手里。

她惊异地看着他。这张本应该稚嫩的脸上,带着深刻的刚毅,嘴边的血已经凝固了,刚才红肿的地方也已经变成了深紫色。刚刚承受了五六下拳拳到肉的殴打,他仿佛不甚在意,也仿佛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庆幸的表情。原来,方才一直死死拉着那恶乞衣襟,不放手,就是为了找机会再把钱给“偷”回来!

“傻瓜!”白岑忍不住骂了施十两一句,“钱丢了就丢了,命要紧!”施十两道:“放心,不曾打到要害。我们这次毫无防备,但绝不能让他们占到半点好处,下次我贴身带刀,让他们也吃点苦头、长长记性,不然以后麻烦不断。”施十两说得不错,人心就是这样,一旦占了一次便宜,就会贪图第二次、第三次……

“这钱你全都拿着。”施十两道。“不不不!这是你拿命护着的钱,我怎么能拿呢?”白岑忙不迭推拒。

“我想,这肯定是你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努力挣的钱,好好收着吧。”施十两按着她的手说。白岑听到他这话不禁哑然失笑,在现代她可是三十岁的无能“社畜”,每天都在挣钱,财富值增加一点然后归零,她早就习惯了。但是现在这钱,确实跟白岑想的不一样了。他方才奋不顾身,紧紧拽着恶乞衣襟,那鲜血里的热烈和眼神中的冷毅,都仿佛铸进了这些铜板里。

白岑觉得手里这十枚铜板热得都有些烫手了,将它们紧紧握了握,小心翼翼放进衣服的内袋里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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