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的确很招人喜欢的。她的眼睛大大亮亮,眼珠子微凸,像长熟的甜葡萄;脸颊红润红润,略含黑色,一副从容相,从来挂着笑,偶尔大笑一番,把阳光震得稀烂;身材高而壮实,小伙子似的走路咚咚直响,有时甚至把地跺个窟窿,说起话来鞭炮样又快又亮。她最靓丽的地方是脑后的两个羊角辫,好像新抽的竹笋,直竖竖,利落落的,让人马上领悟到她的个性。
我上学或有事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总是菊在自愿义务照顾我的父母。我一回到家,父母就翘起大拇指,夸菊善良、贤慧、能干,说将来如果儿子能讨这样一个媳妇的话,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我挺喜欢菊的,她不是没有女性羞涩温柔的一面,而是时常不由自主被她的假男子气质掩盖了而已。她偶尔表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发觉的女性味儿,老让我无意捕个正着。一次,母亲伙房做饭,催我俩一起择菜,说快些等着下锅呢。看她那手起菜落干脆利落的动作,再瞅一眼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我的手不由停了,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
“哎,瞅够了吧?”菊冷不丁撂出一句。待我觉悟,目光游离之时竟然发觉她那张脸马上描红似的红到了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