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林默决定回趟家。她已经两个星期没有回去了。爸爸打来电话,问她什么时间回去,给她做最喜欢的红烧鱼。
简单收拾了一下,林默到附近的市场买了点水果,便踱到路牌下等车。
那辆车在林默身边停下的时候,林默都没有认出这是张奕的车。直到他摇下车窗,冲着她喊了一声“喂!”,她才慌忙的回过头来。
“要去哪儿吗?”他大声的问。
自从那晚聚餐见过之后,她已经有二十多天没见这个人了。
“回家。”她简单的回答,故作平静的微笑如常。
“哪儿?”他问。
她说出一个小村的名字。
“不近哪。”他说。“上来吧,我送送你。别在这儿等了,今天周末,坐车的人多。”
“不用不用。”林默慌忙的拒绝。怎敢劳驾男神大人?
这样的神情,这样的拒绝——张奕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了一下,他打开车门下车,转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请吧。”
林默好象已经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她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
车发动之后,林默突然的想起那天晚上的那个电话。紧接着想起了那“混蛋”二字。
她拿眼偷瞄了一下那个人。
他嘴角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笑,眼睛直视前方。
他像是没有关于那个电话和短信的记忆。她想问问关于那个电话,又怕一提起,又会牵扯起“混蛋”二字。
或许是他没有把自己的那个电话号码记下来吧,所以不知道是谁的短信吧?林默的脑子在飞快的打转。真是自作多情,好奇害死猫啊!
“要看就看吧,干嘛偷偷摸摸的?”他仍保持着直视前方的姿势,都没有偏一下头的就看穿了她似的。
真是个自恋狂啊!林默的三观仿佛一下子被修正了一下。她朝着车窗撇了撇嘴,“谁看你了!”
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会这样任性的说话语气?像情侣间小小的撒娇。
“你现在忙什么?”林默努力打破尴尬。
“在老街那边开发了个楼盘。”张奕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