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放礼器与珍宝的金色阁楼已经被搬空,变成了一间泛黄的办公室,干净简洁。
在沐光者眼里,这个地方不再是一个摆钟滴答的地方,而应该称为审讯室。他并不在乎信徒们对这个地方的重视,只是冷静地注视着混血者葛瑞昂·盖里耶的金色长眉,几乎忽视了其他三名穿着黑色军服的朝晟人。不用介绍,沐光者已经知道混血者是葛瑞昂·盖里耶,其他人肯定是朝晟的前行者。
“我这种无用的老家伙,需要劳烦你亲自过问吗?”
“当然。别太谦虚,你知道的秘密可不比奇罗卡姆少吧?”
“或许吧。”
“好,我们开始吧。”
摆钟敲响,沐光者笑得皱纹波动,以至于遮住了他深棕色的老脸。作为在圣堂与帝国之间斡旋多年的老者,他明白最好的隐瞒就是坦诚。只等问话开始,他便倾泻多年来对奇罗卡姆的仇恨与愤懑,借此拖延时间。如果实在无法达到奇罗卡姆的要求,他会略去一些关键点,但并不撒谎,只是隐瞒。
老人废话了很久,却没有看到朝晟人拿出打字机记录内容,甚至连纸笔也没有准备好。他明白,朝晟人果然如传闻中那样,只靠奇迹之网传递消息。
“在你进入圣环殿见到奇罗卡姆之前,他就已经死了?”
“应该是的。”
“哦,他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也许是自杀。”
不对。
沐光者与葛瑞昂的眼神交汇,察觉到了混血者眼中的冰冷,凭借多年的经验,他嗅到了一丝不寻常之处,但又无法分析出其中的原因,只能随口应答。
“那个盒子...哦,那个圣龛里装的是什么?”
“是帝皇的遗物。”
“我们当然知道。但...那是什么遗物?”
沐光者本想准备好一些说辞来应付,但敲响的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狡猾的老人发现,朝晟人似乎很期待他的回答,不对,他们在等待,等待猎物踏入他们设下的陷阱。警觉的心告诉沐光者这是不可能的,朝晟不可能知道圣龛里是什么。只有禁卫军的老家伙去找圣痕,才会知道圣龛的事。除了他之外,只有圣灵和去寻找圣恩踪迹的圣恩知道圣典的事,不应该再有其他人知道。突然,沐光者怀疑起那天跟在他身后的信徒,虽然困惑于他们是如何偷听的,但经过思考,他认为只能是这群人泄露了消息。
沐光者真的猜不透,这帮软骨头竟然连这种事都泄露了——这帮嘴上忠诚的家伙果然靠不住。
不过,有没有可能是朝晟人在耍诈?
沐光者险些说出谎言,但经过片刻的思考后,他决定将真相告诉他们:“真理圣典。”
“啊?圣典?不错,很老实嘛,老头子。”
说话的年轻人笑了起来,沐光者则背上了冷汗,感到了一种逃过死劫的庆幸。
添乱的自然是小林,而葛瑞昂没有理他,缓缓追问:“如果是圣典,会是哪一本?”
“我不知道,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从老鬼奇罗卡姆的嘴里听过,帝皇遗留的最后一本圣典给他寻获。他说过那是武神的圣典。也是那之后,我成为他最可靠的支持者……”
本不该隐瞒,可一种忌惮令沐光者说话半真半假,隐去圣典的具体情况。说至最后,再没有能交代的话了。除去禁卫军和圣恩通消息的事,他都痛快地坦白。至于圣恩会不会被找到,而禁卫军的老头们又随他去了哪,就让这帮朝晟人去好好忙活吧。
“不错,你很诚实。你走吧,回去休息。至于你有无罪孽或功劳,还是让格威兰的军事法庭讨论吧,我们懒得管这些事情。”
钟又响,沐光者的心笼罩阴霾,想不懂这群朝晟人为何会把自己扔给格威兰王国,更不明白他们想做什么。
在不知觉的胡思乱想中,他被带回栖身的小房,继续思考着不安。
但格威兰人对特罗伦人的仇恨,倒比朝晟人和博萨人轻不少。朝晟人该是想他活着,而非单纯懒得脏手。不然,这些家伙大可以把他扔给博萨人,再不济也可转交瑟兰的长耳。那样的话,这老头可定惨了,还不如马上去死了痛快。
审讯室的门刚合上,小林便把腿腾到桌面:“他竟没多撒几句谎,难得呀。”
另一军官可不怎么高兴:“哼,你小子光会废话,不知轻重。你开口的时候,他就晓得我们早明白事实情况了。”
“无妨,他撒了几次谎?”葛瑞昂自若如常,还是冷着脸,无视了小林的玩笑。
又一位军官回答:“非常少,他的情绪只在瞒报圣典真情时慌乱过,我们相信他交代的大部分情况属实。”
那不悦的前行者也点头:“我同意。”
“好,你们回去吧。这些天你们也累了,多休息。”
等他们离开,葛瑞昂的眉轻抖,竖瞳射出不满的无奈:“再遇到这种情况,没有我的示意尽量少说话。”
“有必要吗?”少年只是撇过头打盹,像是瞌睡得紧,“我不适合这里,别因为他的关系就拉着我听什么机密啊,老头。”
“与他无关。我有新的任务给你。圣灵与圣恩不知去向,我们需要他们的——”
他不想管特罗伦人的烂事,仗着无所顾忌的年龄躺住座椅:“那又如何?他不是万能的?让他去找多省事啊。反正没人躲得过他,用得着烦累我?”
“他很忙,想休息。”
“哦?”
即便他如此懒散,葛瑞昂的耐心仍旧充足:“是人总会累的,他也一样。他说他要休息,顺带学学特罗伦的语言。好了,你不用试着联络他,他现在应该躲着我们的消息。”
轻咬指甲的少年知道他没诳谎,网里确实不见朋友的讯号,更明白能屏蔽网的唯有朝晟的第二中心城市永安。
“他去干什么?”
“见个人。”
知道阿竹在跟元老会面后,少年的腮帮子鼓得挺高:“唔,上次明明说好…唉,我还未去过,倒给他先见了面,丢人啊,气死了。”
“别总当小孩子,你今年十七岁了。”葛瑞昂喝口温茶,走近阁楼的窗,看着窗外的金阳嘴吐暖雾,“搜寻圣灵与圣恩的任务由你全权负责。”
少年知道不能拒绝,捏着嘴起身出门,在关门前多嘴问一句:“你呢?又要忙什么了?”
葛瑞昂回到座位上闭目端坐:“休息。”
“懒猪。”
听着少年的抱怨,葛瑞昂·盖里耶的金眸睁开,展露凝重的光:“你早知道圣龛里放着的是圣典?甚至清楚是哪本圣典…元老啊,你真的无所不知吗?”
他们忙碌的日子,帝国的北境意外祥和。大多数城市已由格威兰王国的军队接管,那些负责北方防线的老兵,在知道第二元帅圣恩消失后,没有任何抵抗,投降得比祈信之子还利落。
在这座位于圣都以北的城市里,一群醉汉聚集在酒馆,他们有老有少,身上弥漫着酒臭味,偷偷观察着路边被解除武装的士兵,喝着酒,低声嘟囔着羞辱的话语。虽然他们愤懑不平,但他们知道无意义的反抗只会增加伤亡,这些年纪不轻的士兵并没有做出错误的选择。
如果非要说他们有错,那就是他们没有能够战胜朝晟,这是无法宽恕的错误。
“朝晟狗...朝晟狗,朝晟的怪物,真该死啊。”
听着他们的话,一位满脸络腮胡须的中年男人挤进门来,扔了一些钱换了几瓶酒,小口喝着高度的饮品,刺激性的味道让他眼泪流了出来。由于喝不到好酒,这些喋喋不休的讨论变得更加吵闹。他们在争吵什么?他们知道帝国的士兵曾经多么英勇吗?他们知道帝国惹怒了怎样的怪物吗?他们知道帝国的未来会如何吗?不,除了发泄不满,他们什么都不会做,也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正是这群一无所知的人将奇罗卡姆推上了大元帅的位置,他们盲目地追随他的政策,任由他发动清除异类的圣战,最终导致帝国四处乱咬,咬遍了整个世界,最终将帝国拖入了污浊的泥潭,再也无法爬出来。
可笑的是,中年男人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无知到可笑。
在痛饮之后,中年男人让老板再拿几瓶酒。他渴望喝到醉意,喝到完全忘记一切,不再理会那些毫无结果的事情。但他不能这样做,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作为从已故大元帅手中夺走真理圣典的人,他必须逃亡,必须隐藏起来。对奇罗卡姆的最后忠诚,对帝皇的最后信仰,对帝国的最后责任,迫使他继续生存,或者说苟活。至少在那些隐藏的忠诚帝国人灭绝之前,他必须带着该死的圣典躲藏起来。
而在他沉浸在酒精中解闷的时候,一支朝晟的先遣队已经接近了他所在的城镇。虽然他们是为了抓捕圣灵而来的,但他们还不清楚圣灵的具体位置。在向格威兰的士兵表明身份后,朝晟人直接去找他们的长官。面对这位解释来意的盟友,格威兰的军官自然愿意提供帮助。对于逃亡的特罗伦帝国元帅,他们并没有任何好感,通力合作,尽快将之抓捕是最好的方案。
一辆运兵卡车鸣着喇叭,穿过城镇的街道,用蹩脚的特罗伦语宣读通告,要求所有居民脱去面纱和兜帽,协助格威兰军队进行调查。
这种违背特罗伦人习俗的命令已经在整个北境施行。如此的傲慢无礼,他们怎么可能不愤怒?可一想到传闻里那疯狂又恐怖的圣恩者,他们再愤怒也愿意老实配合。
格威兰人懒得给予他们尊重。尊重只构建在对等的基础上,对身为挑起斗争的战败者而言,尊重?尊重只会是胜利者奢侈又轻蔑的怜悯。
所以,才有这在喇叭里重复个不停的难听的特罗伦语。
圣灵老实摘掉兜帽,接着买醉。但酒馆里的人可不都像他这般识时务,诅咒与叫骂愈演愈烈,直至酒吧老板出来大喊:“闭嘴吧!是我们输了!失败者没有资格讲话!”
“去他的!帝皇在上,特罗伦人是打不倒的!”有些颓废的青年是摔碎玻璃杯,愤怒踏了几脚,“几十年前,我们从格威兰人手里夺过多少土地?现在,我们竟然要看他们的脸色,按他们的指令生活?要不是沾了朝晟人的光,我割了他们的把!”
老板招呼门外的流浪儿过来,给他们塞了点硬币,示意他们捎走玻璃渣:“闭嘴吧,要活命就闭嘴吧。另外,记得赔钱,今天可别再忘了,你已经摔了我九个杯子了。”
“他们还是这样吗?”孩子们避过酒客,拿布袋装好垃圾,出了酒馆。
“习惯了,这些天他们总发疯。”老板托出碟剩菜,喊他们回来,“别跑了,外面全是格威兰人,过会儿走吧。”
可他的好心给酒鬼们的吵闹掩过,没让孩子们听到。
“干他妈格威兰人的屁股!为什么我们要受这窝囊气?”
“对!说的对!帝皇保佑,去他妈的格威兰狗!揍他们!扒了他们的裤子,给帝皇看看他们的烂痔疮!”
见有人敢领头发泄,醉得不那么厉害的人也放开胆子,仗着酒精的刺激大喊,把狂怒、愤懑、不满、怨恨连着勇气喷到吼声里。
“全体特罗伦居民,配合军队检查,除去面纱兜帽。重复,全体…”喇叭声由近及远喇叭,安静了快吵翻屋顶的酒鬼。不管喝醉的还是没醉的统统闭紧嘴,等运兵车的引擎走远才敢小声嘀咕。
圣灵一言未发。因为乌合之众是闹不出花样的,他们撑死了会喝疯、停不住大叫大骂、引前来的格威兰士兵看笑话,最多再挨几脚就能清醒成功。
至于被盘查这种事,圣灵毫不担心。身上没有可疑的假证件,靠着“取代”成为此地原住民的他,全凭完美的化妆伪装身份。只要等风声过去,从北潜入格威兰,他再不用担心会给朝晟人逮到,除非那头朝晟的疯狗果真无所不能,有耐心和精力把帝国的元帅追逐至世界的尽头。
“我…我、我的钱,先欠着!”那砸了杯子的青年喝太醉,习惯性地戴上兜帽趔趄出门,“先欠着,等我找份新工作…”
“你少乱说!现在哪还找得到工作?形势清朗前,我都不敢招新的服务生!”
“哎,老板,其实也不是没有!别忘了,格威兰人好那口啊!屁股忍忍痛,来钱可快得很!”
“什么?他们还搞那种东西?”
“当然,要不怎么骂他们生痔疮啊!哈哈哈…”
“哼,真是怪胎。对了,瑟兰的那些黑发异种可是不男不女,和他们不是绝配?”
“嗝,你弄错了。喜欢搅屎的家伙有讲究啊,他们看不上那些女人外貌的东西,专门挑英俊的硬汉…嗝…再来瓶,老板!”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你不会也拿那根棍子搅过屎吧?”
酒馆里的人忙着争吵,忘记告诉醉醺的青年别戴兜帽。等看到两名巡逻的格威兰士兵走来,他们想说也来不及了。
“怎么都哑巴啦,有谁懂格威兰语?帮忙解释清楚呀?”看着气氛不对,老板大笑两声,却没得到回应,只能在格威兰士兵的注视下闭嘴,擦起柜台。
格威兰的士兵不似朝晟或特罗伦,并未穿厚重护甲。他们戴着无面甲的头盔,头盔下是短的金卷发,衬得皮肤很白、五官线条很深,与特罗伦人的长相截然不同。护住胸腿的钢甲盖有黑灰条绒布,更印着规整花纹,不知有无好看以外的用途。
其中一人走近,扯掉青年的兜帽盯了好久,眼角上挑,勾起嘴微笑。另一人则吐口唾沫,满脸厌恶,连忙走出酒馆。
酒醉的青年没敢多说,给他拉走。没多久,不远的地方传来惨叫,还有哭喊和咒骂。
“他、他妈的,这、这群混蛋实在变态可耻!他们哪配称之为人?!”
老板忍不住开口,可酒馆里的人不敢应和,一时间寂静无声。
“得了,你们更没用…懦夫,全是他妈的懦夫,我也是他妈的懦夫。帝皇在上,喝吧,喝死我们吧。”
圣灵笑了,笑着结好账,走出酒馆,看着警告声里无人交谈的城,回头对还敢出声的老板嘟囔:“我们活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