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小说 > 科幻 > 杯雾 > 第三章

第三章(1 / 1)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大约17年前,我转学的城边一所私立中学:浔城中学。那年我13岁,初一。独自去往寄宿式的学校,没有过多的准备,一个蓝色打底的鹿头箱子,用来装有一些生活必需品,一个墨色杂牌书包什么也没有装,附带一个傻愣愣的胖小子,便是全部了。

转学其实并非我个人意愿,而是母亲执意要送我来。一年大几万的学费使然不菲,但也无需我去多考虑,与爷爷简单商议后,决定平摊学费。

入学的时节是在秋冬季节,初一上学期期末左右。具体什么流程记不大清了,反正是先到的宿舍,由于是中途转校,所以被安排在混寝,与其他4个高我俩年级的学长同宿,然后再到班主任办公室,她告诉我,没有多余的空桌子,叫我自己去搬,说罢便匆匆离去。具体在哪儿搬,搬什么样的,通通没有告诉我。以至于我只得在校园里瞎转悠,恰好我一向喜欢瞎转悠。可幸的是,我中午在小学部的一间备课室里,发现了一张烂的不像话的闲置桌子,与其说是一桌子,倒不如称其为一块木炭烤焦的黑面包,我却很中意他。

一百五六十来斤的我,费了不少力气将黑面包拖到四楼的教室门口。就在推门进教室时,身上的衣服却不乐意了,拼了命的想要同门把手来跟亲密接触,“滋刺”一声,外套被挂住的部位应声裂开能。与此同时,班里几十眸子齐刷刷的落在我的身上,或许大家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矮胖小子感到莫名其妙,而我对他们也同样感到莫名其妙。

好在班主任也并未多说什么,摆手示意我,快进来。班上的人不算多,不到四十,但教室却大的出奇,甚至于在最后一排与黑板报之间空出了一个三四米长的小广场。我找到小广场的角落安置下来,左侧是窗户,浅蓝色的窗帘在瑟瑟秋风中飘摇起来。摸着有些粗糙,但绝无不洁之感。侧后方是一座白黄色的木质书架,上面横七竖八的成立着各式各样的书籍。我晃眼一扫,随手挑选了几本看起来不错的小说,拿在手中细细一看书名,不禁诧异无比,它并不是什么大家经典之作,仅是一本小众的冷门网文,而这部连载不到2年的网络小说,此刻正以实体书的形式呈现在我面前。看得出,书是定制的,封面制作的丝毫不比那些大出版社差。这也让我对它的主人感到好奇。

“那个最后一排的胖娃儿!”班主任大声喝道,怒不可遏。

我微微一愣,一时间就没能反应过来,一只手托着腮,另一只手人自顾自地翻着书。

“嗳…同…学…,老师说你呢…”一道细腻的女声从前方传来。是前桌,她叫楚惜君。记忆中,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常穿着一条粉蓝相间的裙子,留有一夹乌黑的秀发,肌肤胜雪,眼眸明澈,颦笑间流露出一种说不清的清纯。

楚惜君侧过身来,用笔轻敲我的桌檐。我才恍然一惊,猛得抬头,一脸疑惑的看着她,而毫没有察觉到字符班主任已立于身侧。

“拿来!”班主任怒气难消,一把夺去我手中的书,“刚来一节课就敢出神!我看你是完全不把我这个班主任放在眼里!还是小说,真的是一天…”

班主任皱着眉,粗暴地翻着那本小说。

“什么烂书?!…哼!你也就只配看这种不入流的书了!”…(一番嘲弄)

那天的嘲笑声很大很刺耳,没过了秋色的澄澈,第一次带来了腐臭的气息。

对了,班主任姓宋,其他同学都叫她“老宋”,实际上却很年轻。本质上,不是一位称职的老师,而是一个不成熟的孩子,这是我唯一安慰自己的方式。

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三五成群地议论着。而我在被老宋一顿数落后便一动不动像根死木一般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地喝水,那本小说也不出所料得被老宋收走了。

“你还想要?!”老宋一脸不屑,“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说着,便大步离去。

我哑口无言,茫然地坐着。

周围的同学戏嘻打闹,我在这样的空间内,有种脱离世界般的格格不入。这倒也在情理之中,大家相处少说快一年了,而我只是中途横插一脚的愣头胖小子,个子不高,长相也一般,去马戏团里或许能上个台面,于此之外,被注意到才是怪事嘛。

“那个…你…你没事叭…”楚惜君将脑袋凑过来,眨巴着双眼,关心道。

“噢…没…没事…”我被这实如其来的搭话弄得有些吞吐。

“你…也太不小心啦…被老师点名…还能走神…”楚惜君轻声调侃道。

“哈?…是嘛…”我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反应有点慢…”

“唔~那你可得小心啦,老宋这人可尖得很…”楚惜君莞尔一笑。

“不仅尖,嘴巴也毒呢…习惯就好了…”楚惜君旁边的男生这时补充道。

“嗯…好…”我点点头。

“噫?…你是从其它学校过来的吗?我在年级上没见过你好像…”那男生又询问道。

“嗯。”

“原来如此…”男生若有所思。“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楚惜君接过话来。

“啊…柳…柳九暮。”

“九暮…很有诗意的名字…”男生一只手摸着下巴,“我叫墨子龙。”

“我叫楚惜君…”

与我墨子龙,楚惜君。是过去十几年来与我始终纠缠不清的两个灵魂。我们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使彼此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尤其是子龙与我,无论过去多少年,总觉得有些对不住子龙。

————————————

不出意外的话,我还得在这个班级可有可无地待上一年或两年。我的座位一直没变:最后一排,单人一座。

不是我乐意在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角落设立“根据地”,而是每次换位置时,没人愿意舍弃原有熟悉的同桌,来与我这样一个透明人做伴。老宋也总是以“打乱换,太麻烦。”为理由,将我磨握过去。其实比起去受别人的白眼,一个人做倒成了最优选择。

唯一有不同的,是寝室里的氛围。原本同几个比我年长的人同宿,我还有些担忧,一是怕他们仗着年纪大来欺负我,二自然是怕他们讨厌我这个矮胖子。不过事实证明,我多虑了,他们似乎很喜欢我,侍我也好。让我先选床铺,给我分许多零食,还替做内务,全然是一帮贴心的大哥哥。

校园一天的开始是无聊的早读开始的,当然同时也必备有一本《国经》。像新闻联播离不开背景音乐,早读自然也少不了朗朗书声。老宋(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能够看到台下任何一位同学。

初上早读,由于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总是第一个到教室,兄老到了,便加紧从背包里抽出《国经》。不过可别指望表扬什么的,等来的只有老宋的无情嘲讽,同学们不屑一顾的表情。在经历过这样几次相同的境遇后,我也意识到了不对,此后便再也没提前早读过。无所事事的时间里就在座位上发呆。

一周六天的课都差不多,除了一周四节为了应付中考外的体育课之外,其它美术课,音乐课什么的,简直少得可怜。别问为什么是一周六天,因为学校自作主章的补习一天,美其名曰:“延时服务”。

学校有两个食堂,一个为中学部供应,一个为小学部供应。小学部食堂由于是大锅饭,味道一言难尽。中学部食堂比之,好得不只一星半点。听寝室学长说,前几年甚至还是由外面市场上的一些餐馆承包,有烤串,炸鸡之类.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对于学生来说,著实求之不得。可自从某次上级检察查出了问题,就索性由学校自己办了。

一天唯数不多的放松时间,仅是吃完晚饭之后一段不到半刻钟的晚活动。夕阳西下,将酥薄的天穹,天穹下的绿茵,绿茵上肆意奔跑的人影,一并涂染成流金的橘色。大多同学打打球,散散步。我固然是不能运动的,自然是同为脑袋里的瘤,一般的话,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会儿小说,也就打发过去了。晚上还有三节晚自习同样无趣,还得看小说。

下了晚自习,就“要变天了~”。寝室的夜生活不可不谓丰富。冬哥时常买一箱箱的自热火锅,自热米饭,各种卤味、饮料等。五个人一齐围坐在地毯上,闲谈,打牌,喝酒。门一关,灯一开,谁也不会知道房间里面在搞什么。

对了,冬哥在血缘上说,还是我的表哥。小时候就经常一起玩,这也是他这般对我好的原因之一。人长得也帅白净净的肌肤,留着一头碎盖。听寝室其他几位哥哥说,在学校里,冬哥有不少追求者。但似乎他并没有恋人,这也是怪事。不过这种想法在日后与冬哥更深入的交心后便不复存了。

最新小说: 天真 末世,我骗男主说我是他女朋友 分手后,我把前女友炼成僵尸! 末世神话降临 殿上欢 民间诡闻实录 深情已迟暮 毕业后不做牛马,去当赏金猎人 末法时代:开局在港岛血祭炼尸! 开局一颗种子,还好我有概率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