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2 / 2)

秦梦归忍住想要跑圈的冲动,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好。”

街市上挂满了精致小巧的灯笼,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瓷器,杯、盘、盒、匝、枕、洗、尊、壶、罐、盆、碗、瓶、炉、等。

突地,一抹天青色吸引了秦梦归的注意,那是个青釉方花盆,小小一个,特别精致。

秦梦归不由想起文景吾种的土豆,匠人烧制天青色需等待烟雨季节,那种期盼的心情岂不与文景吾盼望土豆发芽有异曲同工之处?

不如买来当见面礼送给文景吾吧!

“苏姑娘喜欢么?”见秦梦归怔怔地瞧着花盆,文鹤书微微挑眉,身后跟着的侍卫就立刻掏钱上前。

“不不不不必……”秦梦归方才回过神来,忙不迭抢先一步拿出锭银子递给摊贩,“我自己付。老板,麻烦你包一下。”

付完钱后,秦梦归轻轻吁了口气,之前她没来得及兑银票,还好临行时特意厚着脸皮同鱼莺讨了五两银子,否则她送文景吾的见面礼就是别人花钱买的了。

且这人还是文鹤书!一个文景吾控!

想起她穿越到文景吾身上时,文鹤书柔情似水的模样,秦梦归心有戚戚焉地接过包好的花盆,悄悄瞥了他一眼。

他不会真的是德国骨科,喜欢文景吾吧?

“文氏狗贼,拿命来!”

“拿下狗贼的命替王上报仇!”

“杀了他!”

“不要让他跑了!”

“把他头割下来血祭!”

下一瞬,接二连三的暴喝在街市上响起,约莫二三十个身着普通百姓服饰,长着大众脸的残党余孽把秦梦归他们一行人围了起来。

人群顿时骚乱起来。秦梦归一愣,下意识偏头道:“王爷,文氏狗贼是你么?”

“不出意外,应该是。”文鹤书眉毛微挑,唇边溢起一抹冷酷的笑,“一群丧家之犬罢了,杀。”

他的话音才落,身后的八名侍卫就拔刀冲了上去,把他和秦梦归圈在一个安全区域。

一时间,张灯结彩的街市上刀光剑影,那些精美的瓷器在混乱中全变成了碎片,到处是哭喊声和尖叫声。

秦梦归抱紧花盆站在原地,怔怔看着前方的厮杀。

之前她画过战争漫,那些泛着白光的冷兵器,猩红浓稠的血,一具又一具倒下的肉身,不过是她数位板上冰冷又没有感情的线条。

她甚至可以一边啃西瓜,或是啃辣条,就能画出好几具死状各不相同的死尸。

原来互相厮杀,是那么触目惊心的事。

“小心!”眼见一把白刃刺到一路上总是笑眯眯给她递馒头的侍卫腹部,秦梦归忍不住惊呼出声。

那侍卫的腹部不时往外冒血,可他还是笔直站在原位,不让那些残党余孽靠近文鹤书一步。

只是很快他就撑不住了,直愣愣地往后一躺,倒在了地上。

眼见有一人冲进了包围圈,文鹤书面上毫无波澜,手却摸到了袖口,一把寒光闪闪的冰刃随时准备出鞘。

那把冰刃秦梦归很熟,曾经插在她胸口。她抿了抿唇,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下一瞬,在余孽举着刀砍过来时,秦梦归猛地挡到文鹤书身前,那把刀穿过她抱着的花盆,只堪堪刺入她的肩头。

同一时间,文鹤书的冰刃也刺入了那人的心口,那人即时倒地而亡。

滴答,滴答。

星星点点的血滴到地面上,秦梦归晃了几晃便倒在了文鹤书怀里,她瞧了瞧怀中碎掉的花盆,眼眸暗了暗,可惜了她给文景吾的见面礼。

文鹤书总是有着淡淡笑意的眼眸里写满了不可思议,他有些慌乱地搂住秦梦归,有史以来第一次结巴道:“苏苏苏姑娘……你为何……我……我有护甲啊……”

傻瓜,她当然知道他有护甲,就像文景吾狩猎那次一样。

秦梦归忍着肩膀的剧痛弱弱地笑了笑,颤抖着抬起手抚上文鹤书有点凉,像牛奶般丝滑的脸上:“因为……王爷是我……未来夫君呐……”

话音落,她就在文鹤书震惊得发愣的目光中满意地晕了过去。

Good!计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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