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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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白县原名罗县,原是离京城约莫两千里的一个偏僻小县城,人口稀少。可自从一位名唤罗玉的匠人烧制出一只通透的白瓷瓶后,一举名闻天下,成为专供皇家御用瓷器的皇商。

很快罗县成为了闻名天下的瓷器县,人口翻了几番,经济也越发繁荣,久而久之,反倒成了去往京城的必经之县,设立了好几个驿站。

为了表彰罗玉的贡献,罗县改名为玉白县,而白瓷瓶出窑那日,也成为了玉白县每年庆贺的“玉白节”。

因着临近“玉白节”,玉白县张灯挂彩,入夜了也是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为了赶上太后寿辰,文鹤书跑死了几匹千里马,终于在第五日赶到了玉白县。

“爷,客栈已包下,还请下车歇息。”秦梦归还在装模作样看医书时,马车停了下来。她不由得吁了口气。

这几日为了避免和文鹤书有过多交流,她给她设计了一个虽然失忆,但内心还是忘不了医术的学霸人设,每日起床就捧着从苏凤鸾陪嫁丫鬟芍药那里借来的医书上马车,直到下马车才放下。

效果却也不错,文鹤书不仅没同她说过只言片语,还极为“体贴”地让侍卫给她买了一摞医书。

“苏姑娘,再有两日便可到京城,今夜在此留宿,你可以好生歇息一番,连日赶路委屈你了。”文鹤书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袖口,淡淡瞥了秦梦归一眼就率先起身下了车。

这话听着不对劲啊!

秦梦归“啪”地合上医书,狐疑地瞧了瞧文鹤书的背影。她总感觉文鹤书没有相信她失忆的说辞,可他为何又不揭穿她呢?

“小姐,用饭了。”这时芍药从客栈里小跑出来,白皙秀美的脸上满是红晕,“王爷……爷他点了许多您喜爱的菜呢。”

她喜爱的菜?

秦梦归眼皮跳了跳,苏凤鸾应该不会喜欢什么奇怪的菜吧……

半盏茶后,秦梦归面无表情地看着桌上的菜:银花四季豆,银丝菠菜,翡翠豆腐,葱油炒黄豆芽,佛手三丝,珊瑚白菜墩,如意豆腐卷,脆熘豆腐,烩春笋,炒白花藕,青菜炒草菇,鲜菇烧萝卜,洋葱炒蛋,双冬鲜蚕豆。

数量倒是不少,可全是素菜,连豆腐都有三道。一眼望去,白白的,青青的,完全没有食欲的。

秦梦归不由得想起狩猎场山洞那次。

明明很不方便从狩猎场外带东西,可为了她,文景吾还是提了巨大的五层食盒回来,而且全是全是她爱吃的。

“苏姑娘不喜欢么?”文鹤书眼眸里流光溢彩,用公筷夹了一块如意豆腐卷到秦梦归的盘子里,“听芍药说你从不食荤腥,难怪前几日你只吃馒头。”

那是怕苏凤鸾弟弟下毒!

秦梦归在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她也是想不明白了,虽然文鹤书内心是个狠毒,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外表也算是清俊儒雅,干干净净的美男子一枚,怎么对吃的如此不讲究。

上京路上不是总能遇到用饭的地方,他竟然只带了八个人高马大的壮汉侍卫,除了上阵杀敌,别的一窍不通。而苏凤鸾身为药王谷大小姐,她自然不会蠢到亲自去做饭。偏生芍药也是个娇生惯养的丫鬟,只会蒸馒头,于是生火做饭的重任就落到了苏凤鸾的下人弟弟,钱岳棠身上。

一心想要置她于死地的人做的饭,她敢吃么!

“我不记得了,只是真的不喜欢肉呢,闻着恶心……”秦梦归眼圈顿时红了,情真意切地红了。

对不起啊,亲爱的肉,为了保命,她只能说些违心话了。

“苏姑娘放心,到京城后,本王定会每日为你备好斋菜。”文鹤书唇角微扬,目光灼灼地瞧着她。

秦梦归扯了扯嘴角,夹起块藕片放到嘴里,咬牙切齿地嚼着:“谢王爷,您真是大好人。”

用完饭后,秦梦归捧起茶杯饮茶,余光却时刻注意着客栈外。外面极其热闹,街道上的百姓摩肩接踵,欢声笑语地逛着夜市。若她混入人群逃跑,成功率应该很高吧?

想着她放下茶杯,把手缩在袖中握紧,修剪圆滑的指甲顿时狠狠嵌入掌心,很快她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额头冒出薄薄的细汗。

只是她等了许久,文鹤书却似没看到一般,怡然自得地品茶尝点心。

果然不愧是冷血刽子手!秦梦归暗骂一声,不得不挪了挪手,手就“不小心”碰到了茶杯。

哐当。

一声清脆声响后,茶杯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文鹤书似才注意到她的异色一般,关怀道:“苏姑娘,你脸色怎如此差?”

“谢王爷挂念。我没事,我……”秦梦归卷着舌头,虚弱地垂眸道,“许是吃了以前钟爱的饭菜,适才眼前闪过一些破碎的片段,只是很朦胧,我实在看不清……头疼,想不起来……”

“那苏姑娘早些歇息罢。”文鹤书面色一凝,向一旁候着的芍药柔声道,“扶你家小姐回房。”

“不用。”秦梦归缓缓摇头,推开芍药的手,起身慢慢走向客栈大门,站在门前道,“这儿太闷,压得人喘不过气。倒是外面,万家灯火,人来人往,很热闹。”

闻言文鹤书眸子里闪过抹光,但他很快掩了下去,起身走到离秦梦归几步远的位置,轻笑道:“不如咱们也去凑凑‘玉白节’的热闹罢。”

计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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