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反抗(1 / 1)

几十分钟后。

万众瞩目的超级跑车,缓缓来到了本地二高校区附近。

这里是王达与林奋曾经上学的地方,有着一段特别的回忆。

“这条路熟悉么?”王达笑着问道。

“该右拐了。”林奋目光看向了街道拐角,很清楚王达要去哪里。

拐个弯。

道路的另一边是酒吧一条街。

路边摆着烧烤摊,发光的招牌布满一层油污,烤架上传来阵阵鸡腿与羊肉串的香味,由背后的一个大风扇将香气吹遍整条街。

烧烤摊对面是汇鑫网吧。

几百台机器的大网吧,招牌在夜里亮堂的很。

每到了放学时候就会爆满,学校里寄宿的男生,不惜翻墙也得来包宿,玩上一整个通宵再回去上课睡觉。

“林哥,咱们以前经常来这吃烧烤。”

“还有那个汇鑫网吧,现在都还开着呢,生意还是那么好。”

王达感叹着,一切都那么熟悉,仿佛回到了上学时的青春岁月。

再里面就是酒吧了。

一家接着一家,连成了一条街,后来也被人叫成酒吧一条街。

每年都会有一些学校里的混混,天天不上课,混迹在酒吧里胡搞八搞,约上狐朋狗友胡吃海喝。

朋友多,面子就大,显得自己牛逼轰轰,摇旗呐喊能叫来一百多人,整条街都给他站满。

再时不时装个逼。

再时不时打个架。

仿佛整个社会最牛逼的就是自己,感觉十分良好,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什么人敢招惹。

你别说。

这样的社会渣滓,总是能吸引来漂亮姑娘。

女朋友一个赛一个的俊俏水灵,慕强的心理让懵懂少女们追逐着有头有脸的‘大哥’们。

“这些小女生,还是那么单纯。”

王达感叹一句,少女们心思太单纯了,年少不知富哥好,错把混混当成宝。

“这条酒吧,就是她们眼里的花花世界。”

林奋也发出感叹,还在上学的小女生们,没有涉足真正的社会,也没挨过真正的毒打,更没接触过真正的缤纷世界。

“林哥你说话还挺哲学的。”

“我突然悟了,怪不得高中恋爱,大学分手,几乎成了一个定律。”

王达继续感叹起来。

“别说进社会了,漂亮姑娘们将来上了大学,接触了更多富二代,假期带她们去瑞士滑雪,去马尔代夫潜泳,去巴黎购物,去景区露营……”

“再回头看看这些小混混们,哪还瞧得上眼。”

恐怕再过几年会迎来一个反转。

现在喝酒耍酷的‘大哥’们,若是家里无权无势,将来大部分会进厂打螺丝,到时候就会想起昔日身边女孩们的好。

再联系之时,攻守异位,身份反转,最终沦为舔狗,而且是败犬中的败犬。

“哎。”

林奋再次叹息一声,可惜有一些好男孩也会等来相同的结果。

一把铜锁被金钥匙捅过,留下了些许金粉残渣,也会让铜锁觉得铜钥匙配不上自己……

这时窗外传来一阵阵惊呼。

“哇!”

“这是什么跑车,好漂亮!!”

酒吧门口有许多漂亮小姑娘,看着超级跑车停在路边,两眼泛着小星星,拿起手机拍照。

“切。”

“什么牌子,根本不认识,最多也就几十万吧。”

“我哥们开兰博基尼的,家里还有一台法拉利,比他这拉风多了。”

几个喝酒的小混混,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眼里只认识几个大牌子,对于曾制霸F1赛场的路特斯完全不认识。

机翼展开。

林奋和王达下车,两人身上是地摊货,看上去有些寒酸,再从口袋里拿出一包利群,以及不要钱赠送的打火机。

远处不禁传来一阵嘘声。

跑车倒是唬人,连个华子也抽不起,太掉档次了。

“他妈的……”

王达循着嘘声回头望去,几个蹲在马路牙子上的小混混正指指点点,顿时升起些许火气。

林奋按住了王达的肩膀,嗤笑一声:“一群小屁孩,你也太幼稚了,难道想约人家打群架?”

“哈哈哈。”

“你说得对。”王达也被自己气笑了,就像林奋所说的那样,也太幼稚了。

烧烤摊。

这摊主在这干二十多年了。

烧烤炉乌漆嘛黑,招牌也布满一层油渍,但味道绝对没的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还记得我们最爱吃什么吗?”王达坐在最偏僻的位置上,而这也是曾经他最爱坐的位置。

林奋会心一笑,抬起手向老板吆喝起来。

“老板!!”

“二十串羊肉,二十串板筋,再来两个大鸡腿,最好再送点烤面筋!”

上学时次次都这么点,每次都心疼好一阵,学生党毕竟没什么钱,网吧包宿还要消费一波。

很快。

热腾腾的烤串摆好,木炭熏香诱人,鸡腿表皮焦脆,烤串滋滋冒油,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老板又深深看了一眼林奋与王达。

“原来是你们两个老顾客,叙旧来了?”

“你们先吃着,我再送你们点好的,弄两个腰子补补。”

烧烤摊的老板很会做人,见到老顾客心情也不错,送了两串最贵的大腰子。

王达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

冰镇渣凉的啤酒倒满酒杯,仅仅几秒杯外就布满一层水汽。

“干杯。”

林奋与王达久违的碰杯,然后一饮而尽,透心凉的爽感传遍四肢百骸,夏天就得找到这个感觉。

一口酒。

一口肉。

王达吃的满嘴是油,摆开架势准备下一项酒桌必备事项。

吹牛逼!

“林哥。”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又矮又胖总被人欺负。”

“那时候你得了病,也被人嫌弃,天天受歧视。”

王达开了一瓶价格便宜的冰镇啤酒,给自己的杯子倒满,不由得感叹道:“咱们俩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林奋点了点头。

“他们都叫我大粪。”

“带头的人叫徐辉,最近没怎么听说过,应该混的一般。”

林奋嘴角略带笑意,徐辉早就消失在自家的地下室,算是一个小秘密。

“再喝一个。”

王达举起杯子,两人相视一笑,碰杯,一饮而尽。

“咱们俩成了好朋友。”

“那时我穷,而你帮着家里宰猪,在学生党里算是个有钱人,天天请我吃烧烤。”

王达流露出感激之情,又指了指桌子和屁股下的板凳:“就在这个烧烤摊,这个桌子,这个位置。”

最初的时候,王达又矮又穷。

林奋虽然精神有问题,但却时常帮屠宰场杀猪,请同学好友吃点烧烤不成问题。

“林哥,你知道么?”

“你请我吃烧烤,对我的意义并不单单是烧烤,而是尊重!!”

王达满脸真挚,一个被霸凌者的自尊心是脆弱的,所有人都欺负他的时候,世界也将变得黯淡无光。

这时。

一个人能与你做朋友。

一个人能给予你足够的尊重。

那份尊重与友谊,仿佛能劈开黑暗,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别搞这么煽情。”

“只是几顿烧烤而已,你请回来就是了。”

林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那段时光王达刚刚激发了系统,把他当做下一个狩猎目标来着……

啪。

王达拍了一下桌子,对于这个说法很不认同,继续侃侃而谈。

“那一天,咱们被欺负惨了。”

“狗日的,往我桌子上刻了字,还在咱们板凳上尿了一泡。”

“你气不过,从家里拿了两把剁肉刀,到班里大喊我是神经病,你们谁再来惹我一下试试!!”

王达惊心动魄的说着,霸凌只有一次与无数次,不反抗的话就会日益加剧,而人的忍耐是有极限的。

狠得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精神病的。

林奋的疯狂行为,吓傻了那群霸凌者,谁知道神经病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当时都吓傻了!!”

“那些霸凌者,变得像小鸡仔一样老实,排着队站在后面被你掌掴挨巴掌,屁都不敢放一个。”

王达手舞足蹈的说着,继续道:“你挨个打一遍,又回过头来拿着刀指着我,逼我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情。”

正所谓好汉不提当年勇。

林奋有些尴尬,掩饰似的拿起大鸡腿啃了两口,继续听王达讲述曾经的往事。

王达再次狠狠拍了一下桌子,腾地一下站起身来,模仿起林奋当年的姿态:“王达,你给我去打他们一巴掌,一人打一巴掌!!”

“你得让这群傻逼知道,咱们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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