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看看当时的物价水平,就更可知一块钱有多重要:在1961年的郑州,精粉两毛六一斤,标粉一毛七一斤,精米两毛钱一斤,小米一毛钱一斤,花生油一斤六毛九,猪肉一斤八毛四。而在
1961年的天津,牛肉价格七毛钱一斤,羊肉价格七毛六一斤。到了1965年的郑州,黄瓜每斤四分钱左右,大葱每斤六分半,1964年的天津,鲫鱼每斤四毛钱,大白米虾一斤五毛二,海蟹一斤三毛五。这些价格,就是当时全国物价的缩影。
以这物价水平看,手里拿着一块钱逛一圈,理论上真能豪气买买买。“六十年代东西便宜”的景象,也令不少年轻朋友们憧憬。但问题是,这一块钱,当时真这么好拿?
同样说一块钱的购买力,还得看看当时的工资。
以《中国统计年鉴》的记载,1960年时,中国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们,平均年工资只有528元,每月也就44元。这,都还算是当时的“高收入”家庭。浙江省档案馆的统计,1960年代临平石料厂的职工工资,也就是29元,闲林钢铁厂的工人,月工资大多在15至30元。农村的收入更低,1959年中国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才69元,之后几年增长到90元左右。
这个收入水平,即使对比看上去很“便宜”的物价,也真是不富裕。特别是在当时的农村,一块钱,更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
而且,即使是在六十年代,也并非所有的物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