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小说 > 都市 > 法官姐姐又御又会撩 > 第21章 生命里的一道光

第21章 生命里的一道光(1 / 2)

姜清欢放下酒杯,对乔辉淡淡一笑,继续回忆道:“我奶奶脾气古怪,喜怒无常,经常打骂我,我读初一时,她生病去世。”

“家里终于没人打我了,而我也搬到学校去住。”

“初三的第一学期,我爸妈要求我以后报考职高。”

“他们表示要把钱留给弟弟上大学,如果我执意读高中,那就自己想办法赚学费和生活费。”

姜清欢学习成绩很好,家里也完全有能力供她读书。

但她父母听信两位姑姑的话,打算让她读完职高就出去打工赚钱,等工作到二十多岁随便找个人嫁了,到时还能拿到一笔彩礼,刚好留给儿子结婚用。

姜爸爸在电力公司上班,家庭年收入在当地算中等,并不是穷到付不起学费,就是不愿意把钱花在小女儿身上。

他们在讨论这个计划时,恰好被姜清欢听到,她决定自救,省吃俭用一学期,攒了几百块钱当路费。

放寒假后,她跟着远房亲戚家的姐姐前往申城。

她那时才十四岁,又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不知道兼职也有年龄限制。

到了申城,那位姐姐帮她借到一张身份证,带她去韩氏电子应聘,那里工资高,一个寒假就能存到几千块钱。

她不想骗人,但又太需要这笔钱,所以决定去试试。

但到了现场,面对江书颜的提问,她还是做不到说谎。

因为小时候姐姐和弟弟撒谎,她受了很多委屈,最痛恨说谎的人。

应聘失败后,那个姐姐嫌她太傻,再也不肯帮忙。

她只带了几百块钱,连房租都付不起。

去很多地方找工作,人家都嫌她年龄太小,不敢录用。

后来多亏饭店的阿姨收留她,给她开三千一月的工资,还提供住宿。

结果工作的第三天就遇到江书颜,打工计划再次泡汤。

担心连累那位阿姨,她连工资都没要。

实在走投无路,她用剩余的钱去鲜花市场批了花拿到酒吧门口卖,晚上就住在网吧,前面几天收入还不错,她和别人合租了一间阁楼。

后来又被江书颜看到了,她只好换个地方卖花。

那天晚上,她路过外滩的会所门口,看到墙上贴着招驻唱的海报,想去试试。

巧的是,凌烟从外面回来,将她带到店里,试过之后,对她歌喉非常满意,同意让她过来兼职。

姜清欢没学过唱歌,属于老天爷赏饭吃,初次登台就得到认可。

驻唱的收入很高,她满心欢喜的回家,结果刚到出租屋就看到江书颜在门口站着。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看到江书颜就很慌,率先想到逃跑。

但这次她没跑成,被江书颜拎进车里带回家。

回忆到这里,姜清欢脸上露出一抹真切的笑容:“小辉哥,见到她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现实生活中真有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她比电视上的女明星还要漂亮。”

“我觉得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千金,而我像乞丐......”

“接触之后,我才发现她和我想象中不一样,她丝毫没有大小姐脾气,性格温柔善良,为人低调,会得东西又多,就连走路姿势都好帅。”

“总之,在我心里,她完美到无懈可击。”

“住到她家那晚,我感冒发烧,她半夜背我去医院,她是第一个背我的人,她肩膀并不宽厚,但却带给我父亲一般的安全感。”

“我转学后,她请假帮我开家长会,后来又请假送我参加中考,一点都不嫌我麻烦。”

“我那时常在想,自己遇到了天使,否则怎么会有人愿意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

“她就像我生命里的一道光,为我照亮前行方向,指引我走出黑暗。”

“她的笑容比阳光还要温暖,待在她身边,我体会到被人重视的滋味。”

“我人生的前十四年,家里从没给我过生日,我妈经常说我的生日是她的晦气日。”

“他们给姐姐和弟弟过生日,准备很多礼物,我看到后,心里其实是难过的,但我对自己说,等将来我能赚钱了,可以买一切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用羡慕他们。”

“从十五岁开始,她每年都给我过生日,满足我提出的所有生日愿望。”

“高中三年,她帮我补课,照顾我生活起居,既当老师,又当父母。高考那几天,她寸步不离的守在考场门口等我。”

“她是改变我生命轨迹的人,如果没有她,我可能早就被父母拿去换彩礼,根本没机会读大学。”

“人都是贪心的,我无法自拔的喜欢上她,想让这道光永远属于我,只属于我一个人。”

“尽管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和她不会有结果,却还是控制不住。”

“就算她后来做了令我无法接受的事,我也没有停止过喜欢。”

“我拼命赚钱,想早点拥有配得上她的资本。”

“如果不是担心我爸妈讹上她,我可能去年就回去找她了,我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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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终于没人打我了,而我也搬到学校去住。”

“初三的第一学期,我爸妈要求我以后报考职高。”

“他们表示要把钱留给弟弟上大学,如果我执意读高中,那就自己想办法赚学费和生活费。”

姜清欢学习成绩很好,家里也完全有能力供她读书。

但她父母听信两位姑姑的话,打算让她读完职高就出去打工赚钱,等工作到二十多岁随便找个人嫁了,到时还能拿到一笔彩礼,刚好留给儿子结婚用。

姜爸爸在电力公司上班,家庭年收入在当地算中等,并不是穷到付不起学费,就是不愿意把钱花在小女儿身上。

他们在讨论这个计划时,恰好被姜清欢听到,她决定自救,省吃俭用一学期,攒了几百块钱当路费。

放寒假后,她跟着远房亲戚家的姐姐前往申城。

她那时才十四岁,又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不知道兼职也有年龄限制。

到了申城,那位姐姐帮她借到一张身份证,带她去韩氏电子应聘,那里工资高,一个寒假就能存到几千块钱。

她不想骗人,但又太需要这笔钱,所以决定去试试。

但到了现场,面对江书颜的提问,她还是做不到说谎。

因为小时候姐姐和弟弟撒谎,她受了很多委屈,最痛恨说谎的人。

应聘失败后,那个姐姐嫌她太傻,再也不肯帮忙。

她只带了几百块钱,连房租都付不起。

去很多地方找工作,人家都嫌她年龄太小,不敢录用。

后来多亏饭店的阿姨收留她,给她开三千一月的工资,还提供住宿。

结果工作的第三天就遇到江书颜,打工计划再次泡汤。

担心连累那位阿姨,她连工资都没要。

实在走投无路,她用剩余的钱去鲜花市场批了花拿到酒吧门口卖,晚上就住在网吧,前面几天收入还不错,她和别人合租了一间阁楼。

后来又被江书颜看到了,她只好换个地方卖花。

那天晚上,她路过外滩的会所门口,看到墙上贴着招驻唱的海报,想去试试。

巧的是,凌烟从外面回来,将她带到店里,试过之后,对她歌喉非常满意,同意让她过来兼职。

姜清欢没学过唱歌,属于老天爷赏饭吃,初次登台就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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