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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打劫?(1 / 1)

晚上,米娜收拾两间卧室。

马克西和奥斯顿在庄园住下。

塞尔西斯大陆没有电子产品,长夜漫漫,程宇只能看看书打发时间。

书房里,昏黄烛光摇曳。

程宇捧着一本《塞尔西斯大陆动植物大全》学习。

米娜提着水壶走进书房,“程宇,开水烧好了。”

“帮我倒一杯。”

米娜提着水壶来到程宇身边,给程宇倒了杯水。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程宇目光被米娜那条毛茸茸的雪白大尾巴吸引。

之前摸过米娜的尾巴,跟撸猫差不多,忍不住又想摸两下。

伸出右手,手掌轻轻摩挲尾巴毛。

感觉到程宇的轻柔抚摸,米娜俏脸微红,“程……程宇,你……你做什么?”

“摸一摸你的尾巴。”程宇笑道。

“哦,轻一点,很敏感的。”

米娜对程宇的好感度已经达到100点,不介意程宇摸她的尾巴。

程宇左手托起米娜的雪白大尾巴,右手轻轻抚摸,柔软的触感,温热的体温,摸起来十分舒服。

随着程宇的抚摸,一种奇怪的情愫在米娜心中晕染开来,满脸绯红。

摸了一会儿尾巴,程宇从后面将米娜揽入怀中,让米娜坐在他的膝盖上。

左手搂着米娜纤细柳腰,右手放在米娜那双修长圆润的大白腿上,肌肤白嫩,细腻光滑。

米娜没有反抗,脑袋搭在程宇肩头,不敢看程宇的眼睛。

脸颊通红,尽显情窦初开少女的青涩。

兽人族不重视教育,程宇知道米娜是文盲,“我教你认字吧。”

“识字?”

米娜愣了一下。

你的咸猪手都快顺着大腿摸到内裤了,你跟我说教我识字?

“在人类社会生活,识字更方便。”

程宇给米娜科普识字的重要性。

“好吧。”

米娜温柔一笑,水灵灵的红色眼眸里透着淡淡失落。

不过,她还是很想识字的,识字后可以更多地帮到程宇了。

程宇抱着米娜,一边和米娜贴贴,一边教米娜识字。

……

早上,程宇像往常一样卖包子给骑兵队。

“卡尔队长,我要去一趟斯诺城,后面三天你们不用来了。”

程宇打算今天去一趟离白露镇最近的主城——斯诺城。

白露镇离斯诺城一百七十多公里,坐马车要一天一夜时间,后面三天都不在家。

“好。”

卡尔带着十几名骑兵离开庄园。

卡尔走后不久,程宇和米娜也离开庄园,庄园里只剩马克西和他老师奥斯顿。

程宇去白露镇找来一辆马车,谈好价钱后,坐马车去斯诺城。

马车不紧不慢行驶在石子路上。

穿越到塞尔西斯大陆半年时间,程宇这还是第一次离开白露镇,透过马车窗户看向窗外。

道路两边是一片片长满绿油油小麦的农田,农民们戴着草帽,在田野里锄草。

远处是中世纪风格的村庄。

行驶半天时间,马车驶出白露镇地界,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丘陵地带,周围树林茂密,草木丛生。

急促脚步声从树林里传来。

马车停下来,前面赶车的车夫惊恐尖叫,“啊~不好了,我们遇到劫匪了。”

白露镇地处黑日帝国北方边境地区,治安环境不太好,荒郊野岭遇到山贼的概率比遇到野兽的概率高。

商人出远门,会雇佣佣兵保护,或者有私人保镖保护。

劫匪一般不会打劫有佣兵保护的商队,因为那样可能得不偿失。

这些劫匪看到程宇他们只有一辆马车,就像大灰狼看到小绵羊,毫不犹豫冲出来打劫。

程宇和米娜走下马车。

前方道路中间,站着二十几名手持砍刀的蒙面人。

为首的蒙面壮汉看到米娜,眼中满是邪恶,“哈哈哈,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兽人美女,今天运气真好。”

兽人族的力量相当于两三个普通人类,蒙面壮汉手下有二十几名劫匪,并不担心打不过米娜。

另一人挥舞着砍刀,“小子,把兽人,钱财,马车留下,赶紧滚蛋。”

看看周围环境,程宇吐槽一句,“他奶奶的,第一次出白露镇就被打劫。”

吐槽归吐槽,程宇并不怕这些山贼。

三十多倍普通人的力量与防御,寻常刀剑只能伤到他一点儿皮毛。

目光打量着二十几名劫匪,这些劫匪经常打劫路过的行人,应该很有钱吧。

程宇嘴角一歪,露出坏笑,“桀桀桀,把你们的钱全部交出来,不然送你们上西天。”

车夫一脸不解与惊讶,程宇一个人居然想打劫对方二十几人。

“哈哈哈,这家伙居然要打劫我们。”

“我们可是劫匪,你凭什么打劫我们?”

“不自量力,太不自量力了!”

……

那些劫匪也笑了,从来都是他们打劫别人,第一次遇到被打劫之人反过来打劫他们。

见程宇这么嚣张,劫匪头子对一众手下道,“给我把那小子剁成肉酱。”

二十几人眼中杀意凛冽,举着砍刀朝程宇冲过来。

龇牙咧嘴,面露凶恶,米娜挡在程宇面前,想要保护程宇。

程宇知道米娜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把米娜拉到身后,“我来对付他们。”

“呃……”

米娜犹豫了一下,微微点头,站到后面。

那天五名一阶魔族战士都不是程宇对手,这些普通人类虽然人数众多,但都是些乌合之众,应该也不是程宇对手。

二十多公分长的金色菜刀出现在程宇手中,刀身上一条金色龙纹。

冲在最前面的劫匪一刀砍向程宇,程宇同样一刀砍过去。

铿~

龙纹金刀砍断劫匪手中的砍刀,去势不减,一刀割破劫匪喉咙,鲜血喷溅。

“杀人和杀鸡好像也没多大区别。”

程宇当厨师杀过鸡,杀过鸭子,早已适应鲜血喷涌的画面。

而且,他不杀对方,对方就要杀他,正当防卫,不存在心理负担。

程宇砍死一名劫匪的同时,其他劫匪冲上来,程宇灵活躲避,虽然躲过几个劫匪的攻击,但对方人数太多了。

有劫匪砍中程宇头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肩膀,有劫匪砍中程宇腰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脖子……

这些砍刀砍到程宇身上,都只是砍伤程宇一点儿表皮,血都没流。

劫匪们震惊不已,心中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般来说,有这么变态防御能力的,都是等阶较高的战士。

程宇抬手一拳击中一人胸口,那人瞬间倒飞出去数十米。

向前挥出一刀,削掉面前那个劫匪半个脑袋。

向左一脚横踢,那名劫匪口中狂喷鲜血,被一脚踢飞数十米。

向右一记肘击,右边那名劫匪脑袋移位,头骨开裂,七窍流血,当场毙命。

劫匪一拥而上,想要凭借人数优势战胜程宇。

他们攻击程宇,只能砍伤程宇一点点外表皮。

程宇攻击他们,每次都能杀死或是重创一名劫匪。

这还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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