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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行侠仗义(1 / 1)

众人吃喝的正酣,一阵酒馆里的异动吸引了大伙,只见几个流里流气的本地混混,正围着一个在吧台喝酒的女孩。

这女孩侧面看身材很棒,同时给人一种高傲不可侵犯的感觉,丝毫不理睬围着她的几个混混,枉自小口啜饮着自己的啤酒。

可能正是因为姑娘的这种无视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几个喝醉的混混,一个挑头的居然向姑娘伸出了咸猪手。

只听“啊!”的一声惨嚎,众人只觉眼前一晃,那只伸向姑娘的脏手的手背上,已然叉上了一只颤巍巍的勺子。

正在埃科斯犹豫着,要不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旁边的角落里冲出一人,大吼一声道:

“放开那个女孩!”

这人带起一阵充满酒气的风,显然是喝了酒的,只见他拿着一把用布条将剑鞘和剑身裹在一起的剑,对着那几个混混就一阵劈头盖脸的猛打。

埃科斯可以肯定如果去掉剑鞘,对面5、6个混混绝对都要躺下,可是带着剑鞘的剑杀伤力等同于一根棍子,并没有对混混们造成多少实质上的伤害。

混混们也不含糊,反应过来后,随手抓起旁边得来的木凳桌腿,也舞的呼呼生风,仗着人多势众,反而将他和那女孩了围了起来。

眼见这一男一女就要吃亏,埃科斯不干了,在原世界他,从来没有做过见义勇为的事情,主要因为一是咱们治安,好老遇不上,二是没那胆气、财气和人气。

如今他强盗劫匪都杀过,胆气不缺,手下十几个兄弟,在场的也有七八个,人气也不缺,再加上刚刚也没少喝酒,不知怎么得就激起了英雄血,其他什么的也不顾了,一拍桌子道:

“招呼着兄弟们!”

说完带头抄起一个凳子冲了上去,商队其他人看见了也纷纷抄家伙上场,一下子又把混混们围了起来。

双方打在一起,酒馆登时乱作一团,眼见就要发生大案要案,不知道是那个机灵鬼,尖声高喊了一声:

“城防军来了,快跑啊!”

那几个混混一定是有案底的惯犯,一听这喊声,立马弃了手里的东西,抱着头拼了命的从众人腋下,甚至是胯下往酒馆门口蹿,眨眼功夫,就消失在黑夜的小巷里。

只剩下不了解情况的众人一脸懵逼,这时候酒馆老板笑呵呵的走了过来道:

“各位客人不要惊慌,那几个泼皮是附近的惯犯,经常敲诈欺辱过往的生人,城里的牢房进进出出好多次了,今天喝了点酒还是死性不改。

领主大人说了,再抓住他们就把他们抓去卖做船奴,所以大家不要怕,只要城防军一来,给他们个胆子也不敢闹事,大家该吃吃该喝喝,放心,放心啊。”

一听他的声音,埃科斯就立即判断出,刚才喊城防军来了的十有八九就是这位,抛了一枚银币给他道:

“给今天晚上所有人来上一杯。”

说完径自来到那个姑娘面前,温声道:

“你没事吧小姐,需要给你包扎吗?”

这是一个脸袋白皙异常的女孩,微微上挑的眉宇间有股不输男子的英气,些许雀斑在酒馆昏暗的灯光照映下,透出一种刺透人心的野性美。

被原世界霸屏的夹子美女浸染过的埃科斯,哪里见过这种格调,不自觉得暗中吞了吞口水。

好在姑娘的性格和她的长相完全相符,丝毫没有羞怯的撑了撑有点撕裂裙摆,理了理些许凌乱的棕红色头发,没有正面回应埃科斯充满善意的询问,而是大方的伸出白皙的小手自我介绍道:

“克雷斯。”

“埃科斯。”

埃科斯见状忙伸手握住姑娘的小手,姑娘手背摸上去很软很滑,手掌埃科斯却摸到一些硬茧,这反差让他对这手的主人产生了强烈的探索欲,不自觉的把中音的声调压至低音,集中全身的磁力于咽喉道:

“很荣幸认识您,美丽的姑娘,不知是否有幸请您喝上一杯?”

“可以。”

这位叫克雷斯的姑娘话不多,很干脆的径自走向埃科斯的那桌找位置坐下了。

看见姑娘坐定,埃科斯又转向那位裹剑勇士,这人看来已经有些喝醉,晃晃悠悠的身体需要班达克扶着才能站得稳。

充满血丝的双眼木讷无神,看样子很缺觉,乱糟糟的略腮胡子衬托着一张严肃到一本正经的脸,有些滑稽的是,这张正经脸的额头上鼓起一个大包,突兀的有些让人忍俊不禁。

忍住内心想笑的冲动,埃科斯忙上前寒暄着,也给他引入座位,又叫过一个伙计,让他替换在旅店值守看货的凯瑟琳过来给这位包扎。

很快凯瑟琳过来一番包扎检查,在确认这位自称法提斯的络腮胡子无碍后,也挨着克雷斯坐下入了席。

有外人在,埃科斯大方的做东,让班达克帮着点菜,把酒馆能上的菜基本都上了,包括两条大烤鱼,一锅炖鸡,一个火腿拼盘,半只烤羊,以及管够的奶酪、白面包、啤酒、和女人们爱喝的蜂蜜酒,酒馆老板还免费奉送了瓜果时蔬,满满的一大桌子都是美食。

这年头就是结婚宴,也吃不了这么丰盛的一桌,推杯换盏间气氛慢慢活跃起来,就连严肃木讷的法提斯也提起了精神,几杯啤酒过后和班达克称起了兄弟。

而坐在一起的克雷斯和凯瑟琳也很对味,这两位像多年的闺蜜,边吃边聊,话题很多。显然,原以为不爱说话的克雷斯只是不愿和陌生人说话,一旦熟悉了也是个能唠的。

之所以摆上这么丰盛的一桌,除了到饭点了,埃科斯这个中国人出于礼貌的客套,毕竟刚刚的混战大家有一起并肩作战之谊,更主要是埃科斯有意结交这两位,特别是络腮胡子法提斯。

这位手上那把剑十分了得,如果真是去了剑鞘,那几个混混全部会被他格杀,这是上过战场的班达克的原话。

其人的人品更让埃科斯看重,这年头很难见到一个人为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挺身而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比濒危物种还要珍贵的那种,说他有中国人才有的侠义之心都不为过。

要说他豁出命为克雷斯出头,是不是心里对姑娘有什么不纯的目的性,也只不过是一个靠下半身思考的莽夫罢了。

但是埃科斯可以肯定不是的,就他观察,这位除了克雷斯为答谢他,给他敬酒的时候和姑娘对视过,其它时间连正眼也没看过姑娘一眼,上桌后唯一让他感兴趣的,是和班达克聊一些战场上的往事。

而且通过观察埃科斯还发现,这位绝不是一般的人物,一般身手厉害的人通常都是张狂、蛮横、粗鲁之辈,即使平常能够隐藏,喝过酒以后都能体现出来。

而这位却相反,说话谦逊有礼的像个牧师,这种有能力却还有谦逊低调的性格,更生了埃科斯结交的心思,相信不仅是他,谁都愿意结交这么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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