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赵亚红和陈英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包间内碰头。
两人年龄相差七八岁,都是事业型女强人,这还是两人的第一次碰面。
若抛开此时的尴尬身份和彼此间的恩怨在其他场合遇到,说不定会彼此之间惺惺相惜,互相欣赏。
但今天注定是个例外。
赵亚红推开门,将包包放在桌面上,淡淡的打量了陈英一眼。
她从陈英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傲气,这是属于那种富二代特有的傲气,好似将祖辈的打拼功劳按在了自己身上。
而陈英则从红姐脸上看到了一丝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的决然。
抛开私人恩怨不谈,陈英其实很佩服红姐这样的人,尤其是刚刚经历过小视频被人曝光一事。
这种事情若是搁在她身上,她应对的绝对不会有红姐好。
正是因为经历了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大坎坷,此时的红姐心中已经没有任何能让她惧怕的东西了。
她的眼神微微在陈英身上一扫,很快撇开。
而陈英则全程没有站起来,就这样坐在原位,以此来展示今天的这场谈判是她发起的,这里是她的主场。
她也不想和红姐这个女人过多寒暄。
大家今天过来的目的彼此都心知肚明,多余的客套和寒暄就没啥必要了。
另外,陈英也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对红姐的敌视和厌恶。
敬佩是一回事,但红姐这段时间频频对阳光传媒发难,实打实的让阳光传媒损失了不少,她作为公司现任总裁,委实不喜欢红姐这样的人。
就算有能力又怎样?
这样的女人,即便现在重新回归阳光传媒给她打工,她也不敢用了。
红姐和阳光传媒之间缘分已尽,今天就是来做最后的切割。
红姐在座位上坐下后,直接从包包中拿出一份起草好的文件递给对方,“陈总,这是我方的条件,你看看。”
陈英接过后扫了一眼,若有所指的问道:“你能代表周孝愚的意见?”
红姐没有犹豫,直接点头,“可以。”
“好,我先看看。”
她将手中文件内容大致扫了一眼,发现两者之间的分歧并不大,然后从自己的包包中也掏出一份文件递给红姐,“这是我们公司几个股东讨论后给出来的条件,也包括那个男人。”
红姐不动声色接过文件,低头浏览。
她给出的条件其实很简单,用自己的谅解书和撤销对张伟的控告来换取周孝愚的自由身。
她不需要张伟那边给她任何的经济补偿。
只要周孝愚的合同。
这里面还涉及到一点,那就是周孝愚的一些歌曲的版权归属问题。
不多,但也有好几首。
这些歌曲都是周孝愚在签约阳光传媒期间创作的,按照规定,里面有一半的版权归公司所有。
按道理,如果红姐彻底和阳光传媒切割的话,也要将这些版权给讨要回来。
显然阳光传媒不可能白白答应。
所以,在红姐给出的文件上提出来的条件中还有第二部分,那就是希望用一种合理的价格将这几首歌曲的一半版权买回来。
以红姐对阳光传媒背后股东的了解,连周孝愚的合同都放弃了,卖几首歌的一半版权应该问题不大。
1、谅解书换取周孝愚自由身。
2、以合理的价格把几首歌的一半版权买回来。
以上就是红姐开出来的条件。
简单直白,没有丝毫的掩饰,因为到了这一步,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对方想要什么。
而陈英给出来的条件则是:同意用谅解书换取周孝愚的合同自由身,但是周孝愚这一方必须多少拿点钱出来,不得低于100万。
这是一条明显的挽尊之举。
所以说分歧不大。
第二条,可以将周孝愚在签约期间创作的歌曲一半版权卖给他,但之前已经分红的歌曲不在此列。
另外,《丽人行》《白狐》和《红马》这三首歌的版权不但不卖,反而阳光传媒希望从周孝愚身上将另外一半的版权买回来。
《丽人行》不卖很好理解,这首歌是目前周孝愚创作的歌曲中商业价值最大的一首,而且被一路彩虹在市场上验证过,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更别说阳光传媒还有打造第二个女团的目的在里面。
而《白狐》和《红马》则是因为这两首歌目前用在公司的签约艺人秦欢和梁晓雅身上。
不想两人之后出去进行商业活动时还要取得周孝愚的许可,太麻烦。
红姐很快将对方列出来的条件看完,潜意识中也觉得分歧不大。
关于这三首歌,抛开《丽人行》不谈,后面两首歌其实都是用在周孝愚的两位老熟人身上,而周孝愚本身就是一个十分重情义的人,以红姐对周孝愚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反对。
至于在这一起‘一半’版权的买卖中,到底那边需要付钱给另一边,红姐猜测肯定是周孝愚这边需要拿一点钱出来,估计也就100万不到的样子。
至于《丽人行》的版权归属,周孝愚这边就必须忍痛割肉了。
用这首歌的版权换回来他的自由身,红姐找不出周孝愚会反对的理由。
两人互相将对方的交底条件看了一遍,各自将手中文件还给对方,红姐开口问道:“最后一个问题,需要交易的歌曲版权一首定价多少?”
陈英道:“我看过周孝愚之前卖出去的歌曲版权价格,一首定价30万好了。”
红姐淡淡的点了点头,“行,我原则上同意,不过,我还需要给他打一个电话确认一下。”
“这是应该的,请便。”
红姐拿起包包,出了咖啡馆的包间。
如果一首歌定价30万,其中一半的版权交易费就是15万,也就是说,阳光传媒这边需要支付给周孝愚45万。
而周孝愚需要支付给阳光传媒这边的版权费略高于45万,但是不会高于100万。
整个来说,红姐和周孝愚这边一共需要花费150万左右就能拿到大部分的版权和自由身。
当然,这其中交易的最大一个筹码还是红姐的那份谅解书。
此次的交易等于是一次三方交易。
将周孝愚和红姐的利益简单的划到一起。
陈英代表阳光传媒的利益。
还有另外一个隐形的交易方,那就是张伟。
交易的细节不难猜出,张伟付出一定的公司股份,大体为10%,而阳光传媒背后的另外三名股东则合伙将这批股份吃下来,同时凑出2500万左右的资金出来,用来顶替周孝愚合同解约的损失。
张伟取得谅解书,交出大概10%的公司股份。
阳光传媒背后三位股东均分10%股份,拿出2500万资金出来。
阳光传媒陈英一方获得2500万的资金,交出周孝愚的合同和几首歌的版权。
红姐交出谅解书,周孝愚拿出150万和几首歌的版权,换回自己的合同自由身,以及大部分歌曲的版权。
这是一桩多赢的交易。
谁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