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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乡镇秋天,由着海拔偏高,便是半点秋高气爽也没有。

树叶子烂得快,落下去,便是一滩

腐泥,就像我一样。

我从小就扎根在这儿,没有半点玛丽苏女主的自强上进,拾金不昧。我总想,大抵是我天生恶毒,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吧。

都不该说这个秋天是开头,可我总疑心,这全是这个秋天作祟,不然,像我这样心硬狡猾贪诈的人,是不可能喜欢上别人的。

或许还有一点情窦初开?我认为这也是无可追究的。

总之,在那个秋天,我走进了初中的大门。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事儿,教育资源在偏远的乡镇很落后,体罚的现象十分普遍,在那儿,我可是受了大苦。

莫说什么罚站,那教鞭打在人身上,实打实的要青上几天。即使这样,我也算较幸运的了——我嘴皮子乖,能讨得老师欢心,加上成绩顶好,挨过的打对比其他同学来说算是毛毛雨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恨这个地方。可恶啊,我就是缺了这宽广的胸襟,害得我夜夜不能寐,被苦涩纠缠。

那会儿我背着一个大包,走进了学校。农村的孩子需要比城里的孩子付出更多倍的努力的。他们可以去见识世界,他们有优秀的父母。而我们呢?我们只有自己一条硬命。早上6点多就起了,上午5节晚自习,全用来补课,9:40准时放学,回寝睡觉。那是真的累呀,不说拖堂之类的,就是纯上课,每天也有13个小时有余。

照说在这样的高压环境之下,是不会生起旁的心思的,可偏偏,处于年幼的悸动,我无可自拔的爱上了他。

这就不是秋天的事儿了,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夏天,阳光晒的叶子流绿,漫山都是蝉鸣。我和他做了同桌,对于刚开始的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坏消息。

“姐,你看着,要不咱俩凑合凑合得了?”他把书包放在我旁边的桌子上,冲我笑了笑。

我疏离的点点头,回头就朝我旁边的小姐妹儿翻白眼,小着声音说:“不是他谁呀,还拉关系,管我叫姐,去他的姐,还凑合凑合,死不要脸皮,看我到时候整不整他。”

他倒是忙着收拾东西,半句都没有落到他耳朵里,见我看他,还冲我笑的灿烂。

我烦他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小学做过两年同学,他是转学生,成绩还挺好,大家都喜欢和他做朋友,在他桌子旁边围了一圈又一圈,我倒是不在意这个,偏偏他有个好兄弟,是我好几年的死对头,这个死对头呢,他蝉联班级第一很多久,这让我很是不爽,拗足了劲就想超过他。

让我很得意的是,三年级的时候我生了一场重病,送去县里治了大半个月,回来之后就自己温习了一下书本,然后就超过他拉了班级第一。

我眉毛都要飞上天了呀,这可不得了,他比我多学大半个月还考在我后面,可让我开心的嘲笑了他好久。

那他自然也是不服的,梁子结下了,天天找我麻烦。

所以,我是瞧不得他和我那个死对头走在一路的。我当时就想啊,我最讨厌的人就是这俩了。一语成谶,在我已过来的人生中,我讨厌他俩讨厌了全部时光。

由着是同桌,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也不好挂张冷脸:早前我做学生会,得罪了不少同学,有不少人在背后说我,我就是个没人情的“恶毒女配”。

我心里苦呀,我当然不想被人这样说呀,可偏偏一张刻薄相,又懂得讨好老师,让自己过得舒坦些,又是个慢熟的人,与常人总是不太亲热的。

我初看他,就当看个乐子,他有好多快乐的事,本人也极其爱笑,反正,在那段时间,我对他的成见是慢慢放下了的。

可别说,心里有层隔膜,即使再怎么放下成见,也不见得会把他当朋友,还让他走进我的心里。

转机是在一个早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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