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啊!
放倒了最后一个敌人,林德终于长出了一口恶气。
他这一醒来,先是被扔进魔鬼训练营里往死炼了六个月,接着又被赫尔曼抓去细细地切了三个月。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结果又被那个狙击手和约什一路压着打,打得他憋屈得简直要骂娘。
所以这一仗,林德打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那叫一个扬眉吐气。
战斗用时一分三十七秒。一共八个敌人,林德自己就解决了七个。其中五个被他直接宰了,两个留了活口,被自己的短刀穿透手掌,钉在了地板上。
他非常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恰好看到约什捏着那个队长绿毛的后颈,像提一只兔子似的,把还在猛烈挣扎的绿毛队长单手拎了起来。
“抓了个舌头?”林德问。
“对。”
约什点点头,手上用力一通狂甩,就把绿毛队长甩得昏死过去。
“回去得好好审一审。这几天老鼠也太多了点,搞不好要有什么大事——对了哥们,抓俩就够了,抓多了我那车里装不下。”
他指了指林德脚边还在哀嚎的两个绿毛。
既然如此——
林德挑了个伤势较轻的绿毛,弯腰拔出钉在他手上的短刀,然后当着他的面,一刀抹了另一个绿毛的脖子。
被选做活口的绿毛一声尖叫,当场昏死过去,裤裆洇出一大片腥臭的水渍。
“你没事吧?”
他一脚把尸体踢到一边,看了眼约什胸膛上的那几个还在流血的弹孔,不无担心地问道。
“什么?哦——”
约什扔下昏死过去的绿毛队长,对着林德露出一个满是炫耀的傻笑,两块过度发达的胸肌也一上一下地跳起舞来。
叮、叮、叮......
只见伤口附近的肌肉一阵蠕动,居然挤出几颗弹头来!
弹头刚一落地,伤口就快速收拢。虽然还未愈合,但也不再流血。
“嘿嘿,破了点皮而已。”
约什十分得意地锤了下自己的胸脯,随即疼得一阵呲牙:“妈的!好像有一颗弹头卡住了,等回去再弄吧。”
林德面色复杂地看着地上那几颗小口径步枪弹头,眼角不住地跳着。
约什这身防御果然强悍!好在自己当初没选“塑形”,子弹都打不穿他的鳞甲,单分子刃也就未必能有什么效果。
不过,绿毛用的毕竟是传统的火药步枪。若是换成那把电磁步枪的话......
他把这个想法塞回心底,故作轻松地露出笑容,问道:“现在怎么办?接着打?”
“不打了不打了!!”
约什赶紧摆摆手。他嘿嘿一乐,看着林德的眼神半是感慨,半是钦佩。
“又不是什么大事,就让它过去吧!走,去看看这帮兔崽子都弄了些什么好东西。”
说着,他抬手一指墙边堆着的几个大背包,一马当先地走去。
可是背包一打开,约什和林德顿时大失所望。
“古柯水......疯狂药......迷魂丸......”约什从背包里掏出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小瓶子,眉毛逐渐拧成了一团,“妈的,这帮毒虫,我早该知道毒蛇帮就没什么好东西!”
“毒蛇帮?”林德疑惑地问,他对本地的了解相当缺乏。
“你不知道?”约什一愣,随即了然道:“哦,我忘了,你是外面来的。”
说着,他随手撕下背包侧面的战术贴纸,扔给了林德。贴纸呈倒三角形,绿色的橡胶底板上画着个血红色的骷髅头,一条毒蛇从骷髅的眼窝里高高昂起头,露出两颗长长的毒牙。
“毒蛇帮的地盘在东边,3号卫星城。”约什一边翻找着包裹,一边给林德介绍道,“3号卫星城战前是化工园区,毒蛇帮控制这地方后,就把那地方弄成了一个超大号的毒品加工厂。拜它所赐,毒蛇帮的小子全都是些毒虫、疯子、痨病鬼,有一个算一个。”
正如约什所说的那样,这几个毒蛇帮的打手都很瘦弱,身体也缺乏活力。
“那这帮人怎么生活啊?”林德又问道,“我的意思是,他们平日的吃、穿、用——”
“——交易呗,跟核心城。”约什言简意赅地给出了答案。
核心城。
林德知道这个地方,这座位于废城东南两百四十公里的要塞城市,正是他曾经的空降目标。
那一天的回忆,一下子又涌上心头。
约什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当林德听不懂自己的话,于是继续解释道:“毒蛇帮的老大是格拉克将军——就是整天蹲在核心城里吃屎的那头肥猪——的侄子,3号卫星城又离核心城最近,明白我意思了没?”
“差不多吧,”林德点点头,“双方经常‘互通有无’?”
“互通有无?哈,你们文化人说话就是贴切!”约什顿时呵呵大笑起来。
“核心城有水源,有发电厂,有农业温室,有各种自动工厂,还有能盖住整座城市的大护盾——妈的,甚至有轨道大炮!反正住在核心城的那帮老爷们什么都不缺,就缺刺激。而毒蛇帮那帮王八蛋,最拿手的就是制造刺激。毒品、妓女,打生死拳赛的奴隶......反正那帮老爷们需要什么花样,毒蛇帮就能给他们变出什么花样来。作为报酬,基本上毒蛇帮要什么,格拉克就给什么——喏,你看看这个。”
说着,约什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金属小盒子,打开看了一眼,然后扔给了林德。
盒子正面已经被涂得一团糟,但还是能看出正是克洛诺斯帝国的徽记。打开盒子后,林德赫然看到了一台原生质修复仪!
“我了个——”林德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这可是帝国特种部队才有的东西!”
“嘿,眼光不错啊?”约什不由得看了他一眼,又摸出几样东西扔给林德。
红外望远镜、速效治疗针、便携式恒温灯......每一样军用制式装备,无一例外都被抹掉了标记。
林德却不免有些疑惑。为何这几个毒蛇帮的武器和防具,相比之下却如此简陋?
听了林德的疑问后,约什拖过来一具尸体,徒手撕开了他上身的皮甲和衣服,于是林德就在尸体的胸口上看到了一个略有不同的烙印。
烙印正中是毒蛇帮的标记,但是周围还绕着一圈锁链。锁链左下角烙着一串六位的数字,右下角则烙着五个圆点。
“这帮人是捕奴队。捕奴队也是毒蛇帮的奴隶,原本都是些流民。除了捡破烂,他们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去荒野上抓其他流民。”
“看到这五个点了没?”约什指着这个标记,满脸都是鄙夷,”这小子已经抓了五个流民。只要抓够十个,他就够格当一条‘毒蛇’,有资格领枪和药了。呸!我听说有些王八蛋甚至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抓回来充数,就为了去换两针药!”
林德默然。
战乱加上毒品,这两样祸害凑在一起的威力,他上辈子早已亲眼见识过了。
“明白了吗?这些人装备简陋,一是因为对付流民根本不需要什么好装备,二是捕奴队死了也不可惜,反倒少了张吃饭的嘴。”
约什一脚把尸体蹬到一边,继续骂骂咧咧地在包里翻找着:“至于这些高端的玩意,纯粹是因为毒蛇帮太他妈的肥了,肥到连这种人都用得起这些东西!妈的,老子的弟兄们整天出去打生打死,却只能用得起绷带和酒精!嗯?这是什么玩意?”
他突然一愣,从包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存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