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澜壮阔的大海,绵延不绝的山峰,广袤无垠的平原,崎岖坎坷的丘陵,都在毁灭中消失。
那是蔚蓝色的星球,伽勒斯坦福星。
是抱着什么心态逃跑的呢?
悲伤,害怕,痛苦。
滚斯福不断喘息着,身上热得可怕,感觉自己就要烧着了。
他回到了很小的时候居住的白色的小房间里,被孤独感深深包裹。
为什么又只有他了。
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呢?
父亲,是父亲,教我开飞船,带我去其他星球探险。
可是父亲也不见了,整整三年。
滚斯福皱着眉,竭力回想着。
关闭三年的地下室,在全球警报的拉响下突然开启,里面有一艘超光速飞船。
正是以前他们常常一起乘坐的那艘。
父亲,你早就料到今天了吗?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不知道你在哪里,你还活着吗?
“孩子,醒醒,别哭了。”苍老而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滚斯福疲惫地睁开眼,看见一张慈祥的面孔。
灰白的短发,脸上沟壑纵横,虽然眼窝已经陷下去了,连带那双眼睛也不是特别精神,但却很有温度。
是这个老婆婆把他捡回家了吗?滚斯福撑起身来环顾周围。
灰白色坑坑洼洼的水泥墙,因为湿气印着大片霉斑。正中央干净的地方,整齐地贴着几张黄色奖状,已经泛白。
挂钟的时间早已停止,只剩秒针还在左右摇摆。年久失修的电视柜里,装着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发黄的日历旁边,钉子挂着拆了一半的电池包装,里面还有一节电池。
“孩子,喝口水吧,小心烫。”老婆婆递过来个一次性纸杯,里面装着热水。
“谢谢婆婆。”滚斯福嗓子发干,小心接过,慢慢喝了一口,一股热气像丝线似的长长地滑进心里。
他这时才发现脸上有点湿,睫毛也都黏在一起。
晚上做梦了,想到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他好像还哭了一场。
就,怪不好意思的。
滚斯福低着头问:“婆婆,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老婆婆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手里还打着毛线,说:“快天亮了,五点左右吧。”
打量一圈,这小小的房间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休息,唯一一张床被他给占了。
那老婆婆岂不是在一旁一夜未睡?
“婆婆,那你快躺床上休息,我没事,坐一会儿就好。”说着,滚斯福便要挣扎起身,连原本虚弱的身体都多了几分力量。
却被婆婆按下。“孩子,你看看你都哭成啥样了,还有你这一身的汗,发烧的病人就应该多休息。”
“况且婆婆也眯过了,老人家年纪大了,觉少。这会儿忙着织围巾呢,没工夫休息。”老婆婆手上的活计从没停过,迅速熟练。
可能是因为最近真的太忙太累,再加上又淋了场雨吧。滚斯福不知不觉间生病了,被雨水一激,竟然直接昏倒过去。
老婆婆一边织着围巾,一边忍不住拿眼看着滚斯福,笑呵呵地说:“你不认识婆婆,但婆婆知道你。”
星联的人已经追到这里了吗?
滚斯福顿觉浑身冰冷,原本温暖的被窝竟成了个冰窟,要他埋葬于此。
但事情发展好像并非如此。
“长得真像啊,跟那时候的他一模一样。”老婆婆感叹道,眼角竟有几分湿润。
“按辈分算起来,你该喊我一声婆婆吧。”她絮絮叨叨的,话里是藏不住的关切。
“怎么在大街上晕倒过去了,衣服湿成那样,淋了不少的雨吧。身上还发着烧,怎么不回家?得亏婆婆骑着三轮车路过,找几个过路人帮忙,才把你捞上来。”
又说:“告诉婆婆,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多大?”
这让滚斯福感到十分迷惑。说认识他,却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眼前的这个老婆婆好奇怪。
“我叫滚斯福,今年十八岁。但是我不认识你,请问,您是?”他试探着问。
林婆婆笑眯眯地抓着滚斯福的手说:“滚滚,你记着,我姓林,大家都叫我‘林婆婆’。你不知道我也很正常,但是我知道你,婆婆记性不好,但认人是不会错的。”
“我家以前啊,住在北边,老街何亭巷子口,那都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也才十二三岁。遇见了你爷爷,或者说你外公,就先算是爷爷吧。害,你们俩长得真是一模一样。”
“那时候城里可不太平,天天都有人受伤。有人走在街上好好的,突然就被扒光了衣服挨打,挨完打就被抓去。”
林婆婆的眼里闪过不忍的泪花,说:“我们家挨了三四年,实在熬不下去了,听了你爷爷的劝,赶紧南下搬迁,说是搬家,其实跟逃跑差不多。”
她用衣服袖子擦了擦眼角,继续说:“我大伯叔叔们不听劝,死都不愿意走。后来,除了我们家,都没能留下来。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你爷爷。”
“你爷爷后来去哪儿了,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滚斯福不了解地球的历史,并不知晓这片土地上黄皮肤的人们曾经经历过什么,他只能从这只言片语中隐隐约约地窥探到几道伤疤。
他避开林婆婆的眼睛,选择沉默。
林婆婆倒是不在意,说:“滚滚啊,没地方去,就在这住着陪婆婆吧。婆婆这没什么可稀罕的东西,但收拾出点地方铺床被褥,还是能行的,可别嫌弃。”
滚斯福一下子更拿不准了,他确实没地方可去。
可是,他怎么可能会和这个地球上的老婆婆有关系呢?这就是个认错人的误会。
“婆婆,这不太合适。”滚斯福挠了挠头。
林婆婆叹了口气,看着墙上的奖状,眼底流露出复杂的情绪,说:“没事的,我孙子也有你这么大了。看着你,我感觉怪亲切的。”
“老头子走的早,儿子成家立业,在外头大城市打拼,孙子也在那里读高中。”
“你说,那大城市真有那么好吗,进去就忘了娘。”林婆婆摇了摇头,说完,便放下毛线,准备去厨房做早饭了。
“好久没看到我乖孙,都三年了。他那时候就跟你现在一样高。”林婆婆喃喃道,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别人听。
“就当是让婆婆透过你看看孙子,留下来陪陪婆婆吧。”
“听话,吃了早饭再出去耍。”最后留下一句带着点京腔的嘱咐,林婆婆已经走远。
没有留下任何让滚斯福拒绝的机会。
早饭是煮得稠稠的白粥,刚刚煨好,散发出清新的米香。就着小碟的萝卜干和榨菜,用筷子一搅合,顿时冒出一股白气。
小方桌上摆好了两双碗筷,两个小板凳整齐对坐。
那个位置简直有种特殊的魔力,吸引着滚斯福不由自主地坐下来吃起了早饭。
自家腌制的小萝卜干有点发咸,应该是盐不小心放多了,但是依旧可口,有着婆婆的独家味道。
虽然餐桌上两个人没说几句话,但心里已经开始感觉到熟络。
“谢谢婆婆。”滚斯福端着干净的空碗,红着脸真诚感谢道。
他刚刚好像有点吃太多了。
“你都叫我一声‘婆婆’了,跟婆婆还客气啥啊。能吃好啊,大小伙子吃饱了才有力气。”眼前这一口气能喝上两大碗白粥的孩子,她是越看越喜欢。
林婆婆平常都会早出晚归,骑着她的三轮车到处收废品,不仅是饮料瓶废纸,有时也会收到点废金属,甚至一些破电器。
她不放心的嘱托道:“白天出去玩别跑太远了,不然婆婆容易找不到你,记得早点回家。”
“啊,好。”滚斯福下意识地应和着,不知不觉间接受了“婆婆”和“家”的设定。
就住着吧。婆婆身边没有家人,想要人陪着,很正常。
就当是帮人做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