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滋滋(1 / 1)

“李道士,斩了我你就顺心了?如你我这般的人物不过是晚生了一千年,凭什么就要与注定草木同朽,死后还要受阴司钳制,你甘心我不甘心,魔就魔,哪怕……”

铃铃铃……铃铃铃……

旧梦迅速沉入记忆深处,李明月烦躁的用被子蒙住头,无奈门铃声穿透力极强,执着地敲着她的脑壳,快速驱散了她的睡意。

清晨6点22分,李明月赖床失败,无奈起床去开门。

拧动把手打开房门,门外却空空如也。李明月却没有意外的神色,直接看向地垫位置。

隐着身的滋滋见门打开,本来想出声提醒一下开门的女士,可他刚抬起头,就对上那位女士低头看过来的目光。

被看到了?

被……看到了……

滋滋小小的身子一僵。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回想起自己小的时候,有天他在树林里追逐一只叫声很好听的夜莺,他追的太专注,跑的太深,竟然跑进一头火龙的巢穴。

当时那只可畏可怖的庞然巨兽低头盯着他,眼如灯笼,嘴角冒火,那种恐惧滋滋毕生难忘,也正是那种恐惧激发了他的幻影显形天赋,让它逃出生天。

现在滋滋又回想起那种恐惧,虽然开门的女士纤纤细细的,没有火龙一样巨大的体型,当然也没有灯笼一样大的眼睛,她的嘴里也没有冒出火,但就被她看了那么一眼,滋滋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多年以前,那条火龙的面前。

家养小精灵?

李明月看着站在地垫上的那个还没有她一半高,身形隐隐约约的家伙,有点惊讶。

她没用“通幽”,但家养小精灵的魔法似乎又有某种缺陷或者说限制,也许别人看不见给自己隐了身的家养小精灵,但在她眼里这个家养小精灵却有种“变色龙”的感觉,好像隐了,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

李明月突然更深刻地明白《巫师保密法》为什么不许非巫师持有魔杖了,这条防的不是麻瓜和哑炮,而是其他魔法智慧种族。

比如家养小精灵,虽然不用魔杖也能稳定施法,但他们的魔力本质上跟巫师一样,存在某种限制和不足,巫师用魔杖补足了自己,获得了统治地位,便再也不肯和其他种族分享魔杖的知识了。

李明月没有一直盯着家养小精灵看,她很快就移开视线,假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左右看了看,嘀咕了一句“谁在恶作剧”,就要关门。

滋滋松了口气,以为是自己太敏感了,连忙出声阻止道:“请不要关门,女士。”

李明月装出惊讶的样子,朝出声的地方看去,貌似警惕地问:“谁在说话?”

滋滋回答:“是我,家养小精灵滋滋,我是《涉过忘川》杂志社的主编基廷老爷的仆人,我是来通知尊敬的星星与月亮小姐,她的《有没有一种魔药能治愈我》已经被我录用刊载于最新一期的杂志上,并未她带来了稿酬和样刊。为了避免引起麻瓜的注意,我为自己施了隐形魔法。可以让我进去吗?这里有些不方便。”

李明月露出些惊喜之色,这回倒不是装的了。她最近囊中羞涩,一直在想办法找钱,想着想着就打起了报刊杂志的主意。

她当然不是异想天开,严格来说她这算捡起老本行,她上辈子有段时间钱都归师傅管,师傅比较老派,钱都给他们存着当老婆本,他两世为人办法多,就想到开小号当过撰稿人赚零花,一开始靠写武侠起家,后来转写侦探小说,也撰写过时评,甚至客串过鸳鸯蝴蝶派,还跟互相看不顺眼的人在报纸上打过嘴炮,闯出过不小的名气。

如今她在这个世界遇到了财政危机,自然而然就想到从笔杆子上打主意。

她先是给《预言家日报》寄了一篇文章,内容是讲麻瓜科技和科技发展史的。

她觉得韦斯莱先生那样的巫师也许不多,但自闭儿童应该也很少,这类文章应该有一定受众。

然后她很快就收到编辑的退稿回信,拒稿理由洋洋洒洒一大堆,核心提炼一下就是审稿人觉得李明月过分吹捧麻瓜那些没用的科技,并且没有讲魔法的优越性。

什么奇技淫巧,以悦妇孺!

李明月很想回信问问这位报纸编辑,报纸到底是谁发明的。

不过她到底没这么做,不是没脾气,而是她知道自己叫不醒装睡的人。

所以她又给《唱唱反调》寄了一份稿子。

瞧这名字,“唱唱反调”,听着就对她胃口。

她在文章里详尽介绍的一种名为“伯奇”,以梦为食的神奇生物。

虽然这个“伯奇”是她前世遇才存在的异兽,但没关系,《唱唱反调》连泡泡鼻涕怪和弯角鼾兽之类的东西都编的出来,李明月感觉再多个伯奇也没什么。

而且伯奇有趣多了,她的文笔也比写泡泡鼻涕怪和弯角鼾兽的那家伙好多了,李明月读杂志时一直怀疑那位作者编造泡泡鼻涕怪和弯角鼾兽时,刚喝了二斤假酒,行文才那样不拘一格。

不过《唱唱反调》的反应貌似有点慢,一直没有回信,于是李明月又给偶然在书店发现的《涉过忘川》投稿了一首诗。

诗名“有没有一种魔药能治愈我”,但它真正的名字其实应该是“有没有一种丹药能拯救你”。

这首诗的灵感源自她前世的一位故人,一个精善丹鼎术的龙虎山天师府叛徒,那位为了复活他的爱人可谓坏事做尽。

她曾经跟那位斗了整整七年,其间有好几次她差点就栽在他手下。

为了找出对方的破绽,她还曾跋山涉水拜访了许多人,为的就是还原了那个人的人生轨迹,好找出他的弱点。

最后为了消灭他,她连外道佛法,甚至妖魔邪术都用上了,那一战过后她光养伤就养了快三年。

投给《涉过忘川》的那首诗,算是美化她那位曾经的对手了,只写了他的深情,没有提及他的疯癫,并且她把丹方改成了魔药配方。

李明月让开身子,放滋滋进来。

“我进来了,您可以关门了。”滋滋很有礼貌地说。

李明月闻言关上门,家养小精灵随即现身。

说实话,家养小精灵按人类的审美标准一点都不可爱,他不像李明月前前世动画片里描绘的那种西方小精灵,是那种袖珍版的可爱小孩,而是个扁脑壳的小怪物。

他不到李明月一半高,有一对外星ET一样的玻璃球般的大眼睛,鼻子又细又尖又长,蝙蝠般的大耳朵,身上套着个枕套。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丑丑的小怪物,在魔法世界,是大部分巫师做梦都想拥有的仆人。

这其中有趣的地方是,养一只家养小精灵其实并不需要什么成本,这种生物已经被巫师彻底奴役洗脑了,不会要求工钱和假期,袖珍的个头让他们只需要吃点巫师的残羹冷炙就能活,但普通的巫师家庭依然没资格拥有他们——家养小精灵不要工资,但这不代表它是免费的。

对某些既得利益者来说,“家养小精灵”代表的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一门产业。

滋滋胳膊下夹着一本杂志,抱着个钱袋,恭恭敬敬的给李明月鞠了一躬。

“请问您就是《有没有一种魔药能治愈我》的作者,星星与月亮小姐吗?”

李明月把已经飘到“三角贸易”上的思绪给扯了回来,点点头,“是我。”

“星星与月亮小姐”是她给自己起的笔名。

“保险起见,能请您背两句您写的诗吗?”家养小精灵很谨慎地要求。

李明月没什么意见,随便挑了两句背了。

滋滋听完点点头,这才把新一期杂志的样刊和钱袋一起递给李明月。

“请您收下,稿酬一共是40个加隆。”

“怎么这么多?”李明月讶异道。

这过分丰厚了,在她原本的预计中,能有10个加隆她就谢天谢地了。

“老爷说如此佳作,稿酬标准自然是要相应拔高的,这是对好作品的尊重。他还让我转告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佳作,以后请务必投给我们。”

“那是自然的。”李明月掂了掂钱袋,心情愉悦地回答道。她觉得自己实在没理由拒绝。

滋滋又鞠了一躬,“那么,期待与您再见。”

说完,啪的一声鞭炮炸开般的爆响,小精灵的身影消失不见。

“这是……“李明月眼眸染紫,盯着滋滋消失的地方。

《涉过忘川》编辑部。

“滋滋,钱和话都帮我带到了吗?”基廷先生询问着返回的家养小精灵。

“是的,老爷,都带到了。”小精灵回答。

“那位女士有什么反应?”

“她看上去很满意。”

“可以让我看看那位星星与月亮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吗?”基廷先生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当然,老爷。”滋滋把脑袋凑到基廷先生跟前,基廷先生用魔杖在他太阳穴点了一下,一缕银蓝色的,好像烟雾又好像水流的东西被带了出来,缠绕在杖尖。

基廷先生一挥魔杖,将这缕奇妙的存在甩向靠墙的一面铜框全身镜。

这面镜子很奇特,因为镶嵌在镜框里的并非玻璃镜面,而是一层水膜。

像烟雾又像流水的一缕存在投入水膜镜面里,立刻化开,变成一幕幕场景。

基廷先生看着镜子里站在门框阴影中,威严莫测俯视着镜子外面的年轻女士,表情有点微妙。

“滋滋,你这位置和角度选的可真妙。”基廷先生半夸赞半调侃地道。

但他却没有如往常一样立刻得到滋滋的回应,他不由回头却看滋滋,却看见家养小精灵两股战战的惊恐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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