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没想到女儿这么巧正好在离自己最近的人类城镇,他心里暗暗感谢命运的眷顾。
心情一好,觉得眼前的六只哥布林都顺眼起来。
看着它们像是得到了奖赏的狗,咔哧咔哧的围着那个被杀死的哥布林尸体猛造。
李维莫名觉得舒爽,但他自己却一点胃口都没有,还隐隐觉得有点悲哀。
几个小哥布林很快把那具尸体啃的只剩下残缺的骨头和头颅,甚至内脏都被吃的干干净净。
在六只小哥布林的啃噬过程中,他发现这几个家伙在肉眼可见的变壮。
【叮,鉴定成功】
……
【评价:综合战小于5-10的低级哥布林杂兵】
李维看着几个小哥布林,像是田小娥家的干枣一样整体长大了一圈,但其实还是最低级的杂兵,就连通用语也无法学会,应该是天赋局限了成长。
他想到自己的吞噬进化技能,明白了其中的奥妙。
想起被矮人格洛瑞一锤子砸死的哥布林领主,不知道吞噬了多少同类,当时竟忘记拣几块首领的残肢,真是可惜。
不过捡了他也未必吃的下,同类相食在任何物种间发生都会让人觉得不适!
至于进化,他并不上心,只想早点见到女儿。
他期待着快点亮天,黑夜的人类城镇戒备森严,不能靠近。
他随手拿出口袋里的五瓶变身药水,准备明天天一亮就光明正大的变身地精。
然后骑着鸵鸟进入城镇到酒桶驿站见女儿,对认出女儿他很有信心。
反正睡不着,他无聊的把刚刚收编的六个哥布林按大小编了号,指派其中两个去视野开阔的高处放哨。
一夜无事,在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洒向地面时,他驱散了围在鸵鸟旁边的几只哥布林,出发前往河口镇。
在山脚时他喝下魔法药水变身地精,城镇的守卫果然没有认出他,他顺利的进入了城镇。
这个中世纪城镇铺着石块街道,但地面依旧泥泞,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和粪水味。
但比哥布林的洞穴是要好上许多的,商贩们在街道上叫卖自己的商品,偶尔路过铁匠铺会听到叮叮当当打铁声和风箱鼓动的声音。
街道上偶尔会出现矮人,他们粗壮的身躯会让街道显得有点狭窄,还有蜥蜴人,他们会把头藏在斗篷里,但长长的尾巴却难以掩饰。
这些人的出现常常被人们指指点点,虽然他们不算黑暗生物,但显然在人类城镇,另类的他们并不受欢迎。
突然一种骚动从前面的街道传来,几骑快马正在人群中快速穿梭朝着李维的方向奔来,路上的行人纷纷栽倒躲避。
李维一眼就认出那队伍带头的是长月骑士团的长歌,心里一阵紧张,慌忙拉着鸵鸟往旁边躲避。
但骑士团三个人到了李维身边还是停了下来,李维心慌的不敢抬头,长歌的长剑还是放在了他的下巴上。
他心想不会吧,这个长歌还真是他的克星怎么走到哪都能碰到,这次难道又要栽在她手上?
李维刚想开口求饶,长歌却先开口了。
“喂!你这个地精怎么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哥布林假扮的!”
李维觉得长歌的剑在说话间往前又递了一寸,直接顶在他的喉结上,他马上学着地精的口吻个样子。
“哦年轻的女士,您怎么能这样诽谤我这个卑微的商人呢,你看我只是进城来给我的老板采购一些香料,夏末秋初,矮人老爷们的胃口~”
“行啦!你听着,最近有残存的哥布林在城镇周边游荡,如果遇到它们一定不可以卖东西给它们!明白吗?”
“这个……”
李维故意装出地精贪婪为难的样子。
那个紫衣服的大师小妹没看出破绽,又不想惹起围观就在她身后劝阻。
“长歌队长,哥布林没理由进到城镇来的,而且他有鸵鸟说话也不像个哥布林。”
长歌收回剑,骑马加速离开,李维比心里咒骂脸上却装出微笑的样子。
刚刚被长歌跑马吓的人在长歌走远后也开始议论,
“这个长歌仗着是镇长女儿,总是这么横冲直撞的!”
“嘘,别乱讲,长歌也替我们清除了周边的很多邪恶哥布林啊!”
“这附近哪有什么哥布林,还不是她跑到深山里招来的,我看她早晚会被哥布林抓住!”
李维走到这个对长歌不满的老哥跟前跟他竖了个大拇指,
“老哥说的有道理,我也看她早晚也会落在哥布林手里,到时候看有没有人去救她。”
李维说着心里突然生出报复长歌的想法,但眼前的男人却看着他怀疑起来。
“你这个地精说话可小心一点,当心我把你扭去市政厅,如果长歌真的被哥布林抓了,我看就是你搞的鬼,狡猾的东西!”
李维没想到这老哥逮谁都要怼两句,不过没放在心上,而是转而问起了他本来的问题。
“老哥,我再也不乱说了,请问酒桶驿站怎么走啊?”
“沿着街道走到第二个岔口左转就是了。”
他已经问了第二次了,因为这个城镇虽然不是很大,但街道上有些混乱。
甚至有些闭塞的街道被商贩的箩筐商品堆满无法通行,不过最终他来到了驿站门口。
这里像是刚刚经历过某种庆典,门口堆满了空酒桶和各种厨后的餐余垃圾,店员一边往外收拾一边抱怨。
“该死的,如果那个自认高贵的女人明年还来,我一定在她到之前辞掉这份该死的工作!”
李维跳下鸵鸟上前搭话,
“嘿老兄,你说的那个女人是谁啊?”
“哦抱歉让你见笑了,我并非对爱伦公主不敬,你看我,我只是忙昏头了。”
李维心头一喜这个酒保口中的爱伦公主会不会就是自己的女儿,随即跟酒保进了驿站。
驿站大厅是个酒馆,有几张酒桌上还趴着呼呼大睡的醉汉,柜台里正在擦桌子的红头发年轻老板娘看他进来,探出身子招呼他。
“哟这位地精老爷,您是来推销古怪的商品还是品尝上好的黑麦啤酒的?”
【叮,鉴定成功,收集图鉴—柜台里的红发少妇老板娘1/8】
【种族:人类(魅力之音)】
……
【评价:综合战力18-20,非冒险者或战斗人员,建议不要攻击。】
李维走上去一跃坐上高脚凳细细看着这个女人,
“就给我来一品脱的黑麦啤酒吧,漂亮的老板娘,我还有点问题想问你。”
“哦是吗,您真是个嘴甜的地精,要不要再来点烤羊肉,昨天的晚宴剩了好多呢,真叫人头疼……”
“好的,那就给我来一份。”
老板娘一会儿功夫回到了柜台里,给李维端来了啤酒和烤羊肉。
李维细细的观察老板娘,她大概二十多岁体态健美,身材丰满但肤色偏黑,不是典型的南方姑娘,大概是哈拉德与特里克人的混血。
他的目光让女人有些不自在。
“地精老爷,你怎么一直盯着我,是不是我的穿着失礼了?”
“抱歉,我想跟你打听一下,说实话我在找一个年轻的人类女士,她大概十六七岁,是我朋友的女儿,如果您能提供一点消息给我,我会非常感激~”
说着李维掏出一枚金币放在柜台上,老板娘惊讶的拿起金币看了看,脸上笑容更加灿烂,
“地精老爷,我能冒昧的问一下您的姓名吗?”
“当然,我叫李维。”
“慷慨的李维老爷,看来您也不像坏人,我也不妨透露给您,店里并没有您找的十七岁女孩儿,只有一群刚刚失业的船手和渔夫,哎,这该死的天气,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李维心头一震,难道系统的答案是错的?或者女儿转世成了男人?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有些不知所措。
“那昨天呢,我是说昨天晚上,店里有没有来过十六七岁的年轻女人?”
老板娘想了一会眼睛一亮,
“哦是的,我把她忘了,年轻的爱伦公主今年好像刚好17岁,她昨夜正好在尉官的陪同下,来这里慰问风暴中幸存的水手,不过看起来她好像不大舒服,像是刚刚病愈,您找的该不会就是公主吧?”
“哦你说爱伦公主吗?不,我找的当然不是公主,不过公主她去哪了你知道吗?”
老板娘摇摇头,
“公主去哪了我不知道,但她一定会在金花庆典前回到都城米娜提利斯,现在大概已经离开河口镇了吧,最近的海况实在太糟了,听说大风暴平白吹出了一座海岛,再好的水手现在也不能保证航班的准时了。”
“是的你说的对,我还没有机会见到公主呢,能跟我聊聊公主的相貌吗?”
“哦当然,不过我们这样讨论公主会不会被视为对公主的不敬?”
“哦放心吧,你只是满足一个地精的好奇心。”
“哦好吧,虽然作为女人夸赞另一个女人很难,但我不得不承认,十七岁的公主真的太美了,跟她的妈妈一样,她也拥有高挑的身段和一头银发,还有她们登丹人特有的灰白眼珠和长眼睛,哦,原谅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有些高傲和邪魅,是那种藏在人群里会被一眼认出来的美。”
李维听的一阵眩晕,怎么老板娘口中说的公主跟自己救下的人类女剑士那么像呢,他不敢往下想了也没再问任何问题。
他尽量保持冷静的吃他的羊肉,手心和额头却呼呼的冒出冷汗,他现在基本已经确定爱伦公主就是自己女儿了,但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直到他晕晕乎乎走出驿站,好像所有人看他的样子都很怪,他才意识到自己得马上离开了。
因为变身药水不能连续使用,否则不仅会失效还会中毒,他只好骑上鸵鸟往城外飞奔,在他冲出河口镇的南门时,就听到身后的守卫喊,
“嘿,那是一只哥布林,快放箭!”
但一般的弓箭手是无法射中飞奔的鸵鸟的,所以李维还算幸运。
他在第二天徒步潜入城中时打听到爱伦公主已经从水路离开河口镇。
因为一个月后金花节将会在都城米娜提里斯举行,是贡多王国的国庆日。
打算追去白城的他为了打听消息,跟人类铁匠买了三件锁子甲,因为要求的尺码比较小,所以价格也相对便宜。
铁匠因为做生意经常与游侠和雇佣兵打交道,自然对野外的路线比较清楚。
铁匠给他的最佳建议是从海路东上,然后到布罗河河口逆流一直到白城南边的心岛,这是公主走的路线,但因为最近海上的风暴加剧,不适合小船走。
第二条是从伊甸河逆流北上,横穿乌障之湖和蜥蜴人黑沼泽,再从艾辛格隘口到布罗河河口下船,这条路的缺点就是慢。
最后一条最难走最危险的陆路,也就是黑岩哥布林截杀商队的路线,要穿越凯尔林地,从艾辛革穿过迷雾山脉经过洛汗,可能遇到矮人。
李维权衡再三,他决定先去找洛尔达推荐的鱼人朋友费史加丹听听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