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对于男女之事不能说不懂,但是因为自己保守,不愿与自己不喜欢的人亲近。对于恋爱也只是处于看着别人成双成对有些艳羡,轮到自己就会有些抵触。因为从没考虑过如果有一个男人和自己生活一辈子是什么模样?
自己言情小说倒是看过了不少,最喜欢那种穿越到古代当王妃虐渣渣,或者穿越到古代当仵作的小说。是我的最爱,上学时没事就喜欢看言情小说,结果看成了近视眼!
对于自己能主动向鬼方佑投怀送抱之事,一方面觉得自己不矜持,但是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和鬼方佑的第一次时,自己太勇敢了!
以前看过宋徽宗《醉春风》里写到“浅酒人前共,软玉灯边拥。回眸入抱总合情,痛痛痛。轻把郎推。渐闻声颤,微惊红涌。试与更番纵,全没些儿缝,这回风味成颠狂,动动动,臂儿相兜,唇儿相凑,舌儿相弄。”
感觉很是露骨了,苏轼在《戏赠张先》中写的就没这么露骨。可见诗人更有文学涵养!
我本来不觉得真实的男女之事会是言情小说里写的那么“刺激”,事实证明自己体验过后,只会觉得精疲力尽!果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也体会到了过犹不及!
我再次醒来时,是夕阳无限好之时。鬼方佑又不在身边,这次睁开眼就看到了他留的字条。因为就在我们的床顶……
上面写到“我在隔壁。”
我肚子饿的叫了几声,我觉得我是被饿醒的。坐起身并没有觉得太不舒服,身上也觉得很清爽。衣服也都换了,想来是鬼方佑帮我洗身体了,我对他真的是无语了。这次真的是得寸进尺了,让我招架不住!
下了床,发现床上的床单也都换过了。被人看到他不会觉得羞耻吗?
走到外间,桌上有个小笼屉。打开后,迎面而来的包子香气。而且还是热的,打开第二层是一大碗汤,还有一份凉菜!
我端出来坐在桌前,开始吃着不知道算哪顿的饭的吃食。包子是韭菜馅的,因为我不喜欢吃肉的。汤也是鸡蛋汤,味道很不错。我吃的狼吞虎咽,看来这辈子我是不能做淑女了!
吃完用手帕擦擦嘴,就起身出门走向隔壁。不知道那人在搞什么?
隔壁门并没有关严,我从门缝往里看,没看到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