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1 / 2)

能想象吗?我高一的时候喜欢留一个厚重的刘海,背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大书包,没有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将宽大的校裤改的修身,校服却刚刚好。在书包里装几本我喜欢的书籍,或郭敬明的散文、或安妮的随笔、或韩寒桀骜的青春、大冰与众不同的江湖。我喜欢看这些东西,不清楚是不是爱好,于当时的我而言我确实没有事情可做,不喜欢学习,偏爱提笔写字。

我喜欢晴天,因为冷天很冷,我不抗冻。滑稽吗?我以前几乎将自己的生活费拿去买喜欢的书,没有过冬天的自觉,更好笑的是我以为冬天本该那个温度。高一的时候的冬天是我最难熬的一个,满手满脚的冻疮,肥大的藏在鞋里和袖子里,那年冬天我没有买棉服、棉鞋、保暖衣,唯一的温暖便是那套学校买的冬装,到底是学校定制的,抗冻能力也就那样。我在又一个捂在被窝写字的凌晨郑重的写下这段文字“我在也不会讨厌夏天,哪怕把我热死”。又滑稽又可怜。我也确实说到做到,我珍惜每一个晴天的日子。不喜欢每一个阴雨天的日子,阴天的坏心情在我这里得到充分的证明,写不出温暖的句子、捂不热凉凉的被窝,大火也烤不化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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