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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飞头羊驼(1 / 1)

陈朝夕从装修的屋子内醒来,他布了一个晚上线,搬了一个晚上瓷砖,刷了一个晚上墙。

醒来以后,满心愧疚。

不该冲胡思慕发脾气,也不该将她锁着,她是一个人,不是一条狗。

夫妻之间,相处之道,确实不容易,所以陈朝夕去村口买了早餐,打算哄一哄她。

拎着早餐,回到暂时借住的厢房门口,门锁是那种老式铸铁大锁头,锁头没人动,胡思慕应该安安稳稳呆在里面,开了锁,走进去,果然在,还是那个四仰八叉的姿势。

“思慕,起来吃早餐了。”陈朝夕轻轻唤了一声。

“唔……”

一声慵懒,她还在赖床,估计又看了一晚上电影。

陈朝夕不打算叫醒她,想去大叔公那转悠转悠,付了装修首款之后,确实应该考虑一下未来如何赚钱了。

他从小就成绩优异,考上了211,上大学之前没动过谈恋爱的心思,感情相当晚熟,第一个女友是大四才找到,第二个就是林仙,情感履历贫瘠得如同沙漠,一直都是被嫌弃那一方,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结婚。

钱确实就没怎么存过,有了就花。

现如今才意识到,养一个小家,靠爱与包容是远远不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随便一样都能消磨一个人,何况陈朝夕对胡思慕有没有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找上鸾姑,也就是家里逼得实在太紧了,迫不得已,出此下策。

居然有女人肯嫁给他了,反而有些彷徨。

喜欢胡思慕吗?

应该是喜欢的吧,她很好看,又很单纯,这种单纯比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不同,单纯得不通人情世故,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爱吗?

不一定。

但陈朝夕会好好照顾她,无论是出于对鸾姑的承诺,还是对这个“小家”产生的责任感,他都要守护到最后。

要守护这个小家就得保证生存,可他除了学校里学到的那些知识,又没有别的谋生手段,他会设计开发火箭引擎,现实却没有条件给你施展这些,他也不可能回到火箭研发基地,那里已是过去式。

还是种地吧,回陈家村不就是这么打算过,一会找大叔公分一块地,好养家糊口。

种地应该不难吧?

想了一路,到了祠堂门口。

刚一回过神,就看见几名“喃呒佬”在设坛作法,嘴里念念有词,不是早登极乐,就是逝者安息。

大叔公则行跪拜大礼,一脸悲伤与虔诚。

陈朝夕愣了。

又到了祭祖时节了?清明节早过了呀?哪位祖宗忌日需要这么大张旗鼓?

“大叔公,这是干嘛?”

“朝夕你来啦?”大叔公拜完,抬头看了一眼,赶紧把陈朝夕拉下来,道:“我们陈家村见鬼了,你也赶紧拜拜,免得我的彩虹小马找你麻烦,毕竟是因为你家那媳妇才导致它阴魂不散。”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陈朝夕被大叔公拉着跪在蒲团上,面前是几个“喃呒佬”在那来回转圈,假模假样搁那作法,大叔公嘴里还絮絮叨叨。

“求求羊驼大仙切莫伤害我陈家族人,是我陈家媳妇不懂事才斩了大仙脑袋,大仙大慈大悲,莫要伤害我陈家族人。”

“你脑袋我是找不到了,但我陈到名保证,一定给彩虹小马你烧上一座豪宅,豪宅都给你铺满玉米好草,你好好下去轮回转世吧。”

“愿来生投胎不再做羊驼,做只大熊猫,不再被人砍脑袋了,阿门。”

阿门都出来了?

陈朝夕瞪直眼睛,看大叔公在那表演。

他跪拜完,开始伤心,准备去祠堂外烧豪宅,就那种纸扎四合院豪宅,烧了豪宅,开始烧玉米跟草。

祠堂外燃起熊熊烈焰,四合院是纸扎的,玉米跟草倒是真东西,玉米丢进去,噼里啪啦炸出无数爆米花来。

“都是可都是你生前爱吃的。”

大叔公边烧还边哭,又开始烧金元宝。

陈朝夕赶紧拦着:“大叔公,羊驼不需要这个吧?”

“要烧的,让它贿赂底下那些阴差用。”

“到底咋了吗,大叔公你……让我好陌生。”

“咳,还不是你那个恶媳妇?”大叔公一说就来气,举起手就想打人。

陈朝夕下意识一躲,底气不是很足:“跟思慕有啥关系嘛?”

“还不是你那恶媳妇把我的彩虹小马脑袋剁下来,现在我可怜的马儿找不到头,游魂在凡间游荡找头呢。”大叔公一说又伤心了,抹着眼泪。

“不能吧?”

“怎么不能!”

大叔公终究还是打了下去,使劲往陈朝夕身上招呼,这要是小时候,大叔公一定打得陈朝夕满身青紫,现在老头毕竟年纪大了,下手也没什么力道,索性就任他打了。

“要不是你那个媳妇!把我马儿脑袋砍下来!否则也不至于阴魂不散!”大叔公边打边说。

越说陈朝夕就越迷惑。

“一只羊驼阴魂不散?”

“昨晚上我就坐祠堂前,看着它从我眼前飞过去。”

“大叔公,你没老眼昏花吧?”

“你花了我都没花呢,它就穿着古代女人衣服,顶着个羊驼脑袋到处飘呢。”

陈朝夕有些半信半疑,这都市传说版本迭代也太迷了,只听说过飞头蛮,还没听说过飞头羊驼。

等等!

古代女人衣服?

“大叔公,您再详细描述一下?”

“就,穿着大袖子,那裙子白色的,跟折扇似得,在空中飞。”

大袖子?折扇似的裙子?

马面裙啊!

前几天给胡思慕买的汉服里就有那么一件明制汉服。

不会吧?

不可能啊,门可好好锁着呢?

陈朝夕拔腿就往家里赶,只留下大叔公在那迷糊。

“朝夕,你怎么跑了呢?”

他已跑出数米。

“诶?你到底找我啥事啊?”大叔公喊叫。

“大叔公,没空跟你说了,回头我来找你分一块地……”

这孩子一溜烟就跑没影了,大叔公低头念叨着。

分地?

“陈家好容易出个高材生,跑回农村种地,都咋想的,考那么好的大学有什么用啊?”

陈朝夕回到家,胡思慕还睡呢,看她呼呼大睡,陈朝夕赶紧把她拉起来,面色一沉。

“你昨晚怎么去吓大叔公呢?”

“大叔公?”

胡思慕揉了揉眼,打了个哈欠。

“你昨晚是不是顶着那羊驼头去人家大叔公那转悠来着?”

胡思慕歪着头想了半天。

“没有啊?”

那确实是没有,她就路过。

陈朝夕一听,倒松了一口气,应该只是大叔公年纪大了,指不定得啥帕金森之类的老年病。

也不对,帕金森不会产生幻觉,老年痴呆会不会?

“吃早餐吧。”陈朝夕边想边指着桌上的早点,此时应该有些凉了。

凉了胡思慕也不介意。

她拿起包子,一屁股蹲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

一套操作行云流水,已跟现代人差不多了。

电视正巧播着新闻。

“本市发生重大入室抢劫案件,著名首富汤恩博家中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受害者称有个人戴着羊驼头套让他们交出家里值钱的物品……”

陈朝夕一听,当时就冲过来,拿起遥控器,加大了音量,又回头看了一眼胡思慕。

这丫头啃着豆沙包,摇头晃脑,好不开心。

巧合吧?

她真能干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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