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风雪过,万物染白霜。
对李凤歌来说,这注定会是一个漫长而有趣的夜晚,也注定会是一个疲累到极致的夜晚。
红纱帐里翻云浪,
玉臂粉唇泛微香。
可怜镶金象牙床,
难顶良宵苦摇晃。
李凤歌坐在床边自顾自地穿着衣服,风月已停,一夜的欢愉也已过去。李凤歌还有更多的事要做,他是个浪子,更是个风流子。
陈静静很美,美艳不可方物。就连李凤歌都不得不承认,不管是从哪方面看,陈静静都不弱于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子。
可李凤歌并不打算从此沉浸在温柔乡中,这江湖很大,路很远,他想出去看看。如果某一天,他厌倦了这个江湖的时候,他或许才会停下。
陈静静侧躺在床上,一床精美的蚕被已被他们蹂躏得皱皱巴巴,陈静静一只胳膊裸露在外,胳膊上纹着的一匹烈马栩栩如生,随着她手臂的摆动仿佛真的在草原上驰骋一般。
“你打算就这么走了?”
陈静静一根手指缠绕着自己的秀发,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李凤歌。胸前大片的雪白极为吸引目光。
她对自己向来很自信,只要自己勾勾手指,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都会心甘情愿拜倒在自己的裙下。
每一个跟着自己进到过这间房间的男人,都会像条狗一样永远也吃不够自己,如果自己不赶他们离开,他们是绝对不会走的。
可李凤歌却成了第一个主动要走的人,他甚至都没有半点的留恋。难道天底下真有不偷腥的猫,真有不好色的男人?
不对,李凤歌也好色。不然他昨夜就不会跟着自己进来了。可他为什么要走呢?
陈静静不明白,但是李凤歌心里很清楚。李凤歌有自己的事,也有自己的考量。陈静静的确算得上绝色,但天底下的女子在他的眼中就跟酒席上的佳肴一样。
你可以尝一口,但千万别吃饱,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道菜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如果自己提前就吃饱了,那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的美味被别人给吃下去了。
天底下没有哪个女的会永远年轻漂亮,但这天下永远不缺年轻漂亮的女人。所以李凤歌绝不让自己在一棵树上吊死,也绝不会被一个女人给拴住。
“我还有很多地方要去,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风景要看,还有很多路要走,我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的,或许有一天我会走完这些路,看完那些景,做完那些事。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还回来找你。”
这段话李凤歌几乎已经是倒背如流了,他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次,只是每一次的对象都不一样而已。
所以李凤歌说得无比的真挚,也无比的深情。但是李凤歌忘了一点,陈静静跟那些女子并不一样,她虽然生在塞外,长在塞外。但是她见过的男人,一点儿也不比李凤歌见过的女人少。
对于李凤歌这些用来哄女孩子的鬼话,陈静静哪里不懂?
李凤歌还会回来?
做梦去吧!
其实李凤歌这些话,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会相信,甚至根本就没有几个女子会信。她们愿意找李凤歌,是因为李凤歌生了一张俏脸。
大家都是出来排解寂寞的,又有几个会拿这一夜的露水情缘当做真心真意?只是为了分别的时候,都给对方留点儿脸面,让双方都不那么难堪而已。
陈静静也知道李凤歌的意思,她只是有些气不过。她是个骄傲的女人,她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出现一个男人主动要离开她。
不过她很快就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她对李凤歌也没有动真情,一切都是逢场作戏,大家又何必计较?
“那我就在这儿等你。”陈静静也双眼含情地对李凤歌说了这么一句可有可无的话。
此时的李凤歌已经穿戴整齐,准备推开房门离开。他转过头看了一眼陈静静,有那么一瞬间李凤歌甚至也有些想留下来过几晚再走,但一想到大事不能耽搁,也只能在心中道了声‘可惜’。
“不必等我的,万一你没等到的话,我岂不成了人们口中的负心汉?”
李凤歌说完后,便走出了房间。他真的怕自己会忍不住留下,不为别的,陈静静实在太迷人了。甚至比自己之前见过的所有女子都要迷人。
越漂亮的东西就越危险,人也一样。不管是漂亮的女人,还是生得俊俏的男人。
李凤歌到楼下要了一碗油茶,一份酥饼细细的吃着。关外和中原终究是有些差别的,中原的茶点要精致许多,味道也更加细腻。但关外的油茶和酥饼虽不如中原那般精致,却也多了几分粗犷的意味,尝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正在李凤歌吃着酥饼喝着油茶的时候,两名腰挎马刀,身穿皮甲头戴斗笠的刀客径直走到了李凤歌的面前。
站定之后,两人便朝着李凤歌抱拳行礼道:“李公子,我们堂主有请!”
李凤歌疑惑地看了看他们,这两人都不过是普通江湖客,但他们的皮甲上却都有绣着一匹奔腾的骏马,只是奇怪的是,他们皮甲上的这匹马,跟昨夜陈静静手臂上纹的那匹马却是一样的。
“你们是万马堂的?”李凤歌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毕竟在这塞外最负盛名的当属万马堂,这两人用刀,而且身上绣着骏马,李凤歌并不难猜。只是李凤歌没想到自己只是刚到这双旗镇中不过一夜,陈天鸿就找上来了。
“塞外风沙狂,唯有万马堂!”
这句话在整个塞外早已传遍,整个万马堂就是这塞外最强悍的一股势力。万马堂的人来请,李凤歌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对方的邀请。
他不过一个江湖客,自然是不愿得罪万马堂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只是他实在不喜欢这种被人挟持的感觉。
两名刀客低着头回答了李凤歌的问题,他们当然不会否认,在整个双旗镇谁都知道他们的身份。
李凤歌有些无奈,但还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我要是不去会怎么样?”
说完之后,李凤歌的双眼正看着他们。他很喜欢看着别人为难的样子,但李凤歌注定是要失望了,对方的脸上并没有任何表情,似乎他们早就知道李凤歌会拒绝一样。
“您一定会去的,我们堂主专门为您备了马车,车上有好酒。”其中一人开口说道。
李凤歌没听到其他的话,他只听到了那人所说的最后面的五个字!准确的说,是他只听到了最后的‘好酒’二字。
他是个好酒之人,这关外的烧刀子虽然也不错,但也就是寻常酒水而已。若有好酒,李凤歌是决计不会选择烧刀子的。
“咱们走!”
说完之后,李凤歌直接扔下几个铜板就起身朝着屋外走去。那两人还没反应过来,李凤歌就已经走到客栈外了。
此时此刻的客栈之外,一辆宽大的马车正停靠在路边,拉车的两匹骏马通体漆黑如墨,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看起来极为雄壮。可就是这样的两匹骏马在万马堂中却只能用来拉车。他们必然都是江湖豪客们求之不得的宝马。
用这样的两匹骏马来拉车,一来是因为万马堂财大气粗,二来则是因为这次要请的是贵客。李凤歌风流的名声传遍了江湖,跟随着他风流的名声传得更远的是他那一身无双的功夫。
李凤歌的功夫很杂,不管是轻功还是暗器亦或是手上的功夫都不弱。只是李凤歌实在不知道陈天鸿此时此刻邀请自己去万马堂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凤歌掀开车帘,却发现车内已经有了一个人,此人身形高大,手臂上肌肉紧实,青筋宛如虬龙一般遍布。
一双横眉倒竖,两只双目如炬,加上那极为独特的鹰钩鼻,和下巴上的一大把花白的络腮胡子,给人一种威武之中还透着一股阴鸷的感觉。
马车内的空间足够大,那人的身边堆着一堆酒坛子,在他的面前还放着一张小桌,桌上摆着一大盘熟牛肉和几样下酒的小菜。此人正是号称铁拳震三关的宇文康。
看到李凤歌进到马车内,那人立即大笑着说道:“李兄弟,好久不见了啊!快来尝尝这万马堂的佳酿!”
宇文康去年曾在扬州一家酒楼里与李凤歌偶遇,两人一起畅饮七天,从此成了忘年之交。但自那次分别之后,两人就再没见过面。却没想竟会在这关外相遇。
说话之间,宇文康已将一个酒坛子扔到了李凤歌的手里,李凤歌直接拍掉泥封之后,直接抱着坛子便痛饮了起来。
“一年未见,李兄弟还是这般洒脱啊!”宇文康轻抚了一把胡须之后,伸出手抓起几片牛肉塞进了嘴里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李凤歌猛灌了几大口酒之后,才把酒坛放下。
“宇文前辈也是风采依旧啊!”李凤歌简单打了声招呼后,也伸手拿起一小块牛肉放在了嘴里,一边吃一边跟宇文康聊着。
马车也在李凤歌在车上坐定之后,开始摇摇晃晃地朝着万马堂的方向慢慢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