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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世家大族(1 / 2)

钱氏多次试探后,看周越是铁了心的不想再婚了,彻底放下心来。

她的想法是,如果周越想再婚,就给她置办一笔丰厚的嫁妆,嫁出去。

或者招赘一个人进来,他们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只要周越对孩子们继续这般好,他们就当多了一个女儿。

其实这个儿媳,真的是比自己那个白眼狼女儿强了百倍不止。

比那个更白眼狼的儿子,更好了千倍。

那两个玩意儿,不要也罢。

以后就守着这些孙子孙女过活,就挺好。

话说赵守中到了良仓镇,四处打听崔老。

几日过去,却一点消息也无。

崔夫子到镇里这段时间,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个怪老头。

后来慢慢的,大家知道他有学问,是个大人物。

有人就试着请他给要开蒙的孩子取个名字。

或者请他给新开的店铺题个字。

他无不欣然应允,毫无架子。

报酬不过是一把菜蔬,一碗面条而已。

崔夫子为人豪爽大气,平易近人,很快得到了镇子上老百姓的喜爱。

他们走之前,叮嘱了一番。

说如果有人寻找他们,就一问三不知即可。

因此,不善于找人的赵二公子来了镇里,看他们衣饰华贵,仆从众多。

带头的年轻人,举手投足之间,说不出的风流俊逸。

知道这些人应该是崔夫子说的来找他的人了。

因此都闭紧了嘴巴,三缄其口。

赵守中无奈,只好吩咐护卫在附近村镇里继续寻找打听。

他自己则带了几个贴身随从护卫,跑回了宜县,住进了一家离宁家铺子近的客栈里。

他不想去住驿站,那里人多嘴杂,不方便他出入。

他换下华服,穿了读书人惯常穿的青色道袍。

解下玉冠,戴了没有一点装饰的黑色幞头。

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最常见不过的年轻学子。

赵守中对自己的新形象很满意,每天跑到宁家铺子里坐着闲谈。

布匹成衣铺子那边,大多顾客都是年轻的媳妇和小娘子,他不好待。

他就酒铺和杂货铺两边混流待着,偶尔被邀请了,能去后院坐会儿。

铺子里不忙的时候,他就有可能被邀请留下用饭。

他就等的是这样的机会。

周大婶家的饭菜,最好吃了。

明明是最简单的食材,大婶总能烹饪出美味。

她能在保持食材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做到色香味俱全。

赵守中在这些行为里,藏着两个私心。

第一个嘛,不足为外人道也。

第二个嘛,也不大好说,那就是他想请周大婶去京里,和他合伙开一间饭店。

确切的说,是和他娘合伙。

他娘好吃,也喜欢做饭。

但做的饭,怎么说呢,不能说美味佳肴,只能说无比难吃。

他爹爹和兄弟姐妹们,都很害怕他娘亲自下厨。

每当听说娘心血来潮要下厨做饭,或者创新了什么新的菜式,他们几个人都会找借口出门。

出了门就不肯回家吃饭。

只有他爹,跑不掉,因为按照规矩,他爹是不能出府的。

想来他爹娘也是可怜的很。

当年一场夺嫡之争,爹爹作为先帝长子,失败了。

他娘是世家女,娘家是卫国公,把她嫁进皇长子府,就是为了沾光。

眼见的沾光不成,还要被带累,卫国公赶紧撇清关系。

在爹爹被圈禁的时候,他们上奏,揭发了爹爹以前的一些事。

以此换得被连累的轻些。

这些事,爹爹看得很开,娘却很伤心。

娘为此几年都郁郁寡欢,在生下了小妹后,再无所出。

虽然庶弟一个个出生,但娘毫不在意,心如死灰。

幸好娘天生好吃,小妹懂事后,跟娘一样。

娘被小妹带着,慢慢开始吃各种美食。

心情也渐渐好起来了。

这次小妹走失,又被找回,娘差点疯掉。

周大婶真的是他家的救命恩人。

是他家的福星。

那么,周大婶如果能把这做饭的手艺,发挥到极致。

去京里开间饭店,一来和娘合伙,娘就有事做了,不会整日想着烦心事。

二来呢,娘可以吃到周大婶的手艺,心情肯定很好。

她们两个肯定能成为好友。

都说“彩衣娱亲”是孝顺,他这般的替娘筹谋,也是一种孝顺吧。

想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就要多跟周大婶一家亲近亲近。

摸清了周大婶的底细,不,优点,他好回去跟爹娘说周氏菜的好处。

好叫他们同意拿出钱来,跟周大婶的合伙。

赵守中打得算盘啪啪响,周越却不知情。

只知道这个年轻人,每日里没事干,就在自己家店铺周围打转。

慢慢的,他摸进了后院,跟在杨墨手底下打下手。

杨墨回村跟宁老爷子讨论一件物品的时候,赵守中挑出来,毛遂自荐当护花使者。

能有这些身手不凡的护卫跟着,周越对于孩子们往来县里和村子之间,也放心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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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想法是,如果周越想再婚,就给她置办一笔丰厚的嫁妆,嫁出去。

或者招赘一个人进来,他们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只要周越对孩子们继续这般好,他们就当多了一个女儿。

其实这个儿媳,真的是比自己那个白眼狼女儿强了百倍不止。

比那个更白眼狼的儿子,更好了千倍。

那两个玩意儿,不要也罢。

以后就守着这些孙子孙女过活,就挺好。

话说赵守中到了良仓镇,四处打听崔老。

几日过去,却一点消息也无。

崔夫子到镇里这段时间,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个怪老头。

后来慢慢的,大家知道他有学问,是个大人物。

有人就试着请他给要开蒙的孩子取个名字。

或者请他给新开的店铺题个字。

他无不欣然应允,毫无架子。

报酬不过是一把菜蔬,一碗面条而已。

崔夫子为人豪爽大气,平易近人,很快得到了镇子上老百姓的喜爱。

他们走之前,叮嘱了一番。

说如果有人寻找他们,就一问三不知即可。

因此,不善于找人的赵二公子来了镇里,看他们衣饰华贵,仆从众多。

带头的年轻人,举手投足之间,说不出的风流俊逸。

知道这些人应该是崔夫子说的来找他的人了。

因此都闭紧了嘴巴,三缄其口。

赵守中无奈,只好吩咐护卫在附近村镇里继续寻找打听。

他自己则带了几个贴身随从护卫,跑回了宜县,住进了一家离宁家铺子近的客栈里。

他不想去住驿站,那里人多嘴杂,不方便他出入。

他换下华服,穿了读书人惯常穿的青色道袍。

解下玉冠,戴了没有一点装饰的黑色幞头。

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最常见不过的年轻学子。

赵守中对自己的新形象很满意,每天跑到宁家铺子里坐着闲谈。

布匹成衣铺子那边,大多顾客都是年轻的媳妇和小娘子,他不好待。

他就酒铺和杂货铺两边混流待着,偶尔被邀请了,能去后院坐会儿。

铺子里不忙的时候,他就有可能被邀请留下用饭。

他就等的是这样的机会。

周大婶家的饭菜,最好吃了。

明明是最简单的食材,大婶总能烹饪出美味。

她能在保持食材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做到色香味俱全。

赵守中在这些行为里,藏着两个私心。

第一个嘛,不足为外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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