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更加要命的是,乘骑在这北漠苍狼身上的半狼人,更加的可怕!它们是这北漠苍狼的进化形,是一种狼头人身的魔物,据说,是魔君用了进化魔法,让北漠苍狼中的健壮者,拥有了人形,成为了这半狼人!
半狼人拥有智慧,比北漠苍狼自然要聪明许多,它们的智力虽然比不上普通的人类,可比起这野兽来,还是要高出不少的。
半狼人力大无比,一般都喜欢用狼牙大棒,或者是千斤锤,最弱的,也喜欢用那长约两米半的大砍刀,刀锋一扫,就可以将五六个人类,拦腰斩断,非常暴力!!!
半狼人和北漠苍狼结合起来,就是这魔军的狼骑士,它们嗜血而狂暴,战斗力非常强悍,可以说,是魔军中的二等精锐,只因为它们不会魔法,所以,排不到第一的位置。
由此可知,一只狼骑,按理论上来讲,可以敌得过十多个人类的骑兵,因此,这一场战斗,实质上,就是一场血腥的屠杀。
“啊!!!”
只见一个可怜的沧州轻骑兵,他的整条臂膀都被这北漠苍狼给咬了个粉碎,一股股鲜血从断臂处,喷洒而出,形成一道血雨,根本就止不住。
就在他痛苦哀嚎的时候,这北漠苍狼背上的半狼人早就挥舞着大砍刀,一刀,斩下了他的脑袋,然后,这颗带血的头颅,将会被这坐下的北漠苍狼,咬在嘴里,最后,嚼了个稀巴烂,因此,战场上,人类的脑浆随处可见,散发出那恶心的腥臭味!
“啊!!!”
又一声凄惨的哀鸣,另外一个可怜的沧州骑兵,死得更惨!
只见,他先是被北漠苍狼一爪子,划破了肚皮,那带血的肠子一下子便涌了出来,随后,这嗜血的苍狼一把将他死死地按到在地,开始津津有味的啃食着这人类的内脏,任由他,叫得哭天喊地,痛苦异常。
如果说,内脏肠子是北漠苍狼的最爱,那么人类的心脏就是这半狼人口中的美味佳肴。
只要沧州兵这样被死死地按住,北漠苍狼背上的半狼人便会从狼背上,一跃而下,走到这可怜人类的身旁,掏出随身携带的剜刀(刀臂微微弯曲,专门用来挖取人类的心脏),先用自己得利爪,割开人类的前胸,再用这剜刀,一刀将他的心脏挖出!
半狼人们握着这一颗颗跳动着的人类心脏,它们喜欢先用那红色的狼眼,仔细地端详一番,然后,用狼鼻子嗅一嗅这血腥的味道,之后,才会狼吞虎咽的啃食起来。
由于它们的吃相非常的粗鲁,所以,那血液和肉碎会沾满它们的血盆大口,这个时候,它们就会伸出那一条长长地狼舌头,朝着狼嘴巴的周围,绕一圈,将这些沾在嘴边的血迹和肉碎,全部都舔干净!
绝大多数的半狼人,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它们甚至还会接着将狼爪子上的残留血迹也舔食干净,绝不浪费!勤俭节约,成为了这些吃货的一个好习惯!
……
就这样,战场上,沧州兵的哀嚎不断!
不到一会儿的功夫,这百余人,便被狼骑们连杀带吃,消灭殆尽,唯独只剩下张存古,还有两个年纪稍小,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兵,还存活着,因为,这三人是狼骑们特意留下的,这是它们的规矩,最好的三人,要留给它们的首领,就是那个号称:魔界十斗士之首,魔君最爱的狼犬,嗜血夺命金刚狼的狼逆天!
“川四、钟文,你们莫要害怕,有道是人生自古谁无死,我们男子汉大丈夫,铁骨铮铮,无惧生死,十八年后,再做这九州好男儿!”
尽管张存古早已遍体鳞伤,那身上的银色铠甲早就被染成了血色,可是,他依然面无惧色,面对这群吃人的魔物,他绝不求饶,更不会摇尾乞怜……(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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