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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林子墨差不多把他半个家都搬来了,“那个烤箱你家没有,也拿去。”“还有那个枕头也拿着,睡起来舒服。”“这个摆件放你家应该挺好看的。”

我手里拿着枕头白了他一眼,“你咋不把你家都搬过去。”

林子墨的东西把我本来就不大的房子显得更拥挤了。

林子墨比在自己家里还随意,“林芳菲,给我倒水。”

我像伺候大爷一样伺候他,不过林子墨还是有点良心的,他嫌弃我做菜难吃,每次都是我把菜切好然后他来做。

因为受伤林子墨的活动取消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录歌和写歌。

其实林子墨写歌的天赋很棒,他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歌都是他自己写的,而我连五线谱都认不识。

林子墨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间里写歌,他把吉他也拿来了。

林子墨没有活动,那我这个当助理的自然也是清闲了许多,有了时间来好好写小说。

我实在不忍心写那本的大结局,一拖再拖。

宋智来家里找我,一进门就看见林子墨出来倒水,她的嘴巴张得都快要能塞下鸡蛋了。

宋智把我拉到一边,“芳菲,你们这是同居了吗?”

“你想什么呢?他受伤了。”

“那我今天晚上还能在这睡吗?”宋智摇着我的胳膊用乞求的表情看着我。

我赏了她一个脑瓜崩,“当然可以,这是我家。”

“那就好,我有事要跟你好好聊聊。”

“聊啥子?”

宋智神秘兮兮地说:“等会酝酿好再跟你说。”

晚上还是林子墨做的菜,宋智吃的赞不绝口,林子墨看着一盘鸡翅都快被她吃完了,赶紧给我夹两个放在碗里。

宋智看到不满地说:“林子墨,你偏心。”

林子墨霸气地说:“芳菲是我的人,我当然偏心。”

停,为什么我是你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芳菲,有情况啊。”宋智暗戳戳了我一下,挑了挑眉。

“我是他的助理。”我赶紧把碗里的鸡翅夹给她,用吃的堵住她的嘴。

晚上躺在床上,宋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方晨找我了。”

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一时有些无话可说。

宋智继续说下去,“他找我复合,我考虑了两天,答应了。”

“什么!你是不是没有脑子啊?”我差点就要爆粗口了。

“我知道当初分手是因为觉得他不成熟,但毕竟曾经在一起的时候也那么相爱,这两年他也成熟了。”

曾经我跟宋智还有方晓墨我们三个高中的时候玩的特别好,那时我跟宋智是同桌,方晨就巴结我向我询问宋智的爱好,最后成功把我挤走成为宋智的同桌,每天死皮赖脸的缠着宋智教她学习,但到了毕业也没有表白,其实那时的宋智也是喜欢他的。

到了大学,我和宋智去了一所东北的学校,那里很冷经常零下一二十度,方晨是在大一圣诞节那天晚上,在宋智宿舍楼下,弹着吉他唱着往后余生,宋智心疼地握住他冻的通红的手,然后她们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谈恋爱,不谈未来不谈过去,只谈现在,两个人离得很远,火车要坐上一天,可就算这样在一起的那三年她们半个月见一次面,这次宋智去找他,下次就该他来找宋智。

我那时就有预感她们不会一直在一起,毕竟女孩子在情感上要比男孩子早早地就成熟了,而方晨永远像个孩子一样。

分手是宋智提出来的,原因是宋智觉得他太幼稚了,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充满不切实际的想法,她们开始频繁地争吵,最过分的一次方晨把宋智一个人丢在街上,大半夜的宋智哭着打电话给我,后来方晨又开始道歉想尽办法哄她,她说陪一个男孩长大太累了。

分手以后我跟方晨也很少联系了,偶尔联系一次他还是会问宋智最近怎么样了。

宋智看着我说:“感情不就是这样吗?有时明明知道痛可还是要扑上去,因为喜欢就是一股莫大的勇气。”

喜欢是一股莫大的勇气,所以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

“芳菲,等有一天你喜欢上一个人你就懂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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