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把我当闺蜜是一件奇怪的事,但最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成了她闺蜜了,唯一可能有关的就是别人叫她美女或者乐乐,唯独我一直叫她“疯子”。
最开始叫她疯子是情不自禁。
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学生会聚餐,北方有个说法是:女生干一杯,男生要干三杯。这姑娘来迟了大家起哄罚酒,她也不躲说喝也就喝了,干脆大方。
然后,事情就有意思了。她开始敬酒,并且从一边开始挨个敬了每一个男生,每敬一个她都连喝三杯。每个男生都苦哈哈地陪喝九杯。结果一场聚会,她一个姑娘,就基本挑了一场饭局的酒。到我的时候,我自认酒量不好怕喝多了,吃了几口菜,我就先举了杯子:“我酒量不好,所以我敬你吧,乐乐,我喝三杯,你随意。”乐乐笑着喝了一杯。我以为我逃过一劫时,乐乐又端起杯子,冲我狡黠地眨眨眼说:“鉴于你开悟得挺快,我也回敬你一个。”然后,在我逐渐绝望的眼神下,她连喝三杯。我一边喝一边苦笑说她是“女疯子”,她也乐得不行,回应我是“大傻子”,还调侃我“不会以为我这么就会放过你吧?”再然后,我就真的喝大了……
从那以后,我就叫她“疯子”,她就叫我“傻子”,莫名其妙就成了闺蜜。每次聚会看我喝得差不多了,她还常常帮我挡酒,但我还是没少喝多过。她酒量真的不是盖的,极少见她喝醉,即便是喝多了,看起来也像正常人,只是走路有点儿晃荡,也不要人扶还能照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