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 2)

世间的兵器有千万种,但剑却是其中最为受人青睐的。本来江湖中学剑爱剑之人已经不多,懂剑之人也已经越来越少,但他出现了,让剑的光辉再次照耀这个江湖。

他喜穿一身红衣,靴子也要红色的,甚至发结也是红色的,曾有人问过他为什么喜欢红色,他说因为他的爱人是陇西红苗的公主,她喜欢红色,所以他就喜欢了红色,喜欢所有带红色的东西,但有一样红色的东西他是不喜欢的,那就是血。他曾经半年内连败已经被公认为天下第一刀的离魂刀和一杆从未倒下过过霸王枪,也曾一人一剑杀了恶名昭著的连家债七十恶贼,但从未有过血沾过他的剑。

他的剑很快,快到离魂刀倒下时,他已翩翩而去,只剩仍然动荡的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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