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方面,与其被动等待催还贷款,还不如自己主动前往。关键是自己受身体健康制约,无法准确预估还款时间,一切都需要等到身体恢复健康后,才能有个靠谱的计划。
既然自己涉足代理诉讼,不打几场令人叹为观止的高难度官司,只怕是老来回想起这段历程,也将如同爵蜡。法治社会,需要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资金借贷,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理应尽早出台信贷法,并接受信贷法约束和规范。遗憾的是,银行依法收贷,尚只能依据民法的相应法律条款。但当前民法的基本准则是对等互利,没有赋予收取利息的合法地位,这为银行依法收贷留下无限隐患。
由于银行不是个人,即或是提前几年布局酝酿一场影响深远的官司,属于对事不对人,不存在开罪个人的问题。只要自己赢官司不赢钱,不利用法律漏洞牟取一己私利,则这场官司的性质,就是呼唤信贷法的历史回音壁。此举可能使自己的声誉受到一定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讲,无论于己于社会,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写信给银行,主要说明自己当前贫病交迫,但若能减免全部利息,诚愿积极设法偿还部分本金。然后,留好复印件,用挂号投寄给银行。大概银行在数日前已收阅信函,庶盶前去重复信函内容。期待着银行方面的一口拒绝,不料却被和颜悦色邀请具体商谈。
银行丝毫不顾本人的无理要求,反而展现出巨大诚意。突然之间令庶盶颇感意外,脑海中出现一片空白。不过,要是现在商谈,这戏还没出场就要谢幕了、夭折了。总没道理现在就在此无理取闹吧?一念及此,庶盶急忙表白:“我今天只是来稍作了解,现在还没有准备到钱,等条件成熟时再来具体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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