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家奴(1 / 2)

努力就能出人头地吗?

    八岁那年,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打破胎中迷,觉醒前世的记忆的方霄杰,幻想着能凭借前世的诸多经验,再加上一点锲而不舍的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

    然而,次日晨曦未现,山洪如同脱缰野马,无情地吞噬了整个村落。

    在滔滔浊浪之中,方霄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醒过来后就裹挟在一支漫长的逃难队伍之中。

    举目无亲。

    在接下来的两年流徙里,方霄杰目睹了人间疾苦,饿殍遍野,易子而食,山林猛兽掠食,官兵驱逐灾民、富家子弟以射杀流民为乐......

    最后为了活下去,他迫不得已卖身给凌家为奴。

    八年奴隶生活,犹如深渊暗无天日。

    在这个没有法律秩序,强者为尊的世界,决定你能否成功的,不是勤劳和天赋。

    而是出身。

    从作出卖身为奴的决心开始,方霄杰的命运大抵是已经注定了,一日为奴,终身为奴。

    没有主家的准许,家奴是不得离开凌府,将来接纳一个主家玩腻的侍女,生下孩子继续当家奴。

    他的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是凌家的奴仆。

    虽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但没有金手指,这惨过缅北的人生,让方霄杰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人间悲剧。

    终于明白天道酬勤就是一个笑话。

    “啤酒烧烤小饮料,KTV足浴,手机空调大沙发......都是遥不可及的梦中之物!当年要不是听说凌家的家奴也有机会接触修炼之法,我也不会下定决心为奴!”

    “有人生在罗马,有人生来就是牛马!这操蛋的命运!”

    方霄杰忍不住心里叹气,同时手脚麻利地将炒熟的黄豆粉和肉粉、鸡蛋,以及各种精细的饲料搅拌在一起,然后给一匹通体如墨,异常高壮的骏马吃。

这是凌家三小姐凌竹薇的爱马,名为‘追风’。

    趁着‘追风’在吃食的功夫,方霄杰双脚分开,膝盖微弯,摆臂,重心下沉,仿佛骑在马上。

    这是马步桩,凌家奴仆都可以学习的基础站桩之一,能够锻炼腿部力量,增强下盘稳定性。

    方霄杰一边站桩,一边看着马厩里‘追风’的动静,待到‘追风’安静站立着,不再舔舐马食槽的精粮,这才起身拉起缰绳,将‘追风’牵至一旁。

    他看着马食槽剩余了不少精粮,不由舔了舔舌头。

    “三小姐的马喂好了没?凌霄杰听到没有,小姐要用马,赶紧把马牵出来!”

    忽然,院门传来一声大喝,打断了他大快朵颐的想法。

    连忙把缰绳拉起,只是‘追风’刚吃得饱饱的,有些不情不愿,走得格外的慢。

    将缰绳递给院外的一位身材秀美的婢女。

    凌霄杰认得她,是三小姐的贴身侍女之一。

    哦,对了,卖身给凌家为奴后,姓也得随主家。

    “臭气熏天的下等人!”

    婢女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接过缰绳,脸上厌恶之色显露无疑,大声呵斥道:“磨磨蹭蹭,下次给我快点,要是耽误小姐用马,用鞭子抽死你!”

    刚进凌府时,凌霄杰没少挨过鞭子,深知鞭子抽在后背上有多痛。

    他只得弯腰赔罪,等到婢女消失在视线里,朝地上我呸了一句,“等你被主家玩腻的时候,别找老子接盘,不然看老子怎么干死你!”

    回到院子。

    凌霄杰一时气愤难消,化为食欲,拿来一个勺子,不假思索地舀起马食槽里被吃剩的精粮,就往嘴里送。

快要吃完时。

    “咣当!”

    院子的木门被推开,伴随着“砰”的一声,一具白布裹着的躯体扔了进来。

    “啧!啧!凌霄杰你这小子还真不嫌脏,又吃牲畜吃剩的东西,真恶心!”

    “我说你能不能出息一点,偷偷留出一点马粮自己吃,谁看得出来,非要作贱自己。”

    两个身着同样仆役服饰的男子站在门口,身形颇为壮硕,不由分说便冲吃相极为不雅的马夫一阵数落。

    凌霄杰充耳不闻,自顾自的舔食着残羹冷饭。

    流徙的两年时间里,什么树皮树根、虫子蜈蚣等稀奇古怪和恶心的东西都吃过。

    区区马食算得了什么?

    更何况,凌家的马吃得比人还好,每餐都有大量的鸡蛋、肉粉供应,简直就是营养大餐。

    有很多奴仆都暗中克扣马粮,但是凌霄杰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就怕这头牲畜哪天吃得不够尽兴,闹起脾气来,那叫一个难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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