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四年(563年)三月。
本月。
中书监安成王陈顼,终于向三吴诸州郡颁行了耗费了他一年功夫,方才为朝中议定的新《职田法》。
《职田法》颁行之后,地方官长的诸种以苛捐杂税获取的额外收入便被职田所替代,百姓因之压力大减。
与《职田法》颁行相应的,还有陈帝陈蒨在三吴的州、郡、县试行官员考成,三年一迁转的用官新政。
其考成之法以兴修水利、修缮道路、充实民口、增加耕田、体恤民力等数条标准为主要考核内容,其结果被分为九等,优者升,劣者黜,规制严密。
于是高族子弟,往往不愿入三吴为官,寒微之士以此多得任用。
陈蒨又遣将军韩子高率军出建康,驻晋陵,督三吴荒田屯垦之事。
又命其新募二军,兼其旧军,韩子高于是统兵近万。
除此之外,本月的南国,还发生着另外一桩大事。
建康,台城。
“鄙土小臣拜见圣天子。”
倭国使臣苏我马子跪伏在地。
他的汉语显是初学,言语间夹杂着浓厚的倭国乡音,略略听来倒是颇有异域情调。
陈帝陈蒨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虽然已是一身江左士人打扮,身形却颇为矮小的异邦来客。
这倭国使臣是本月随平州运马的驳船同来建康的,与之随行的还有十数个武士,与数个文士。
据言这些倭国人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讨还平州南部的土地。
陈蒨于是问道。
“使者可有姓名?”
苏我马子汉语水平还是太差,听不明白陈蒨的问话,只好求助于身侧的百济人翻译,待其明了终于答道。
“小臣苏我马子,家父苏我稻目,乃是倭国相国。”
陈蒨听了百济翻译的传译,又问。
“原来是倭国相国之子,朕闻尔等此来是为讨还平州南土。平州,自我国土,与尔倭国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