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南笑笑,叫他:“迟雾。”
“啊。”迟雾被吓了一跳,连忙收起手机,站直身子,“你出来了。”
“嗯。”于南伸手去接过塑料袋,迟雾灵巧一躲,却正中他下怀,被他另一手拦截、接过来。拎着两个大塑料袋,于南整个人气质霎时一变,像是刚从超市里采购出来的贤惠人夫,正准备回家做饭。他说:“不早了。”
潜台词:该回家了。
迟雾却点点头,说:“确实,该吃夜宵了。”
于南明知他心思,笑着看他往下引。
迟雾说:“吃饱了才有力气睡觉,去吃点儿啥吧。”
于南扬了扬手里的袋子,示意他那三大盒关东煮还没吃完。
迟雾却选择性装傻,“正好这袋子一直拎着也怪沉的,找个饭店坐着歇歇吧。”
有和二人同场的情侣一脸见鬼的表情盯着他们。
刚坐了两个小时,还没坐够???
铁屁股????
两人并肩往外走。
迟雾毫无自觉,只想尽可能得多和于南在一起待着,他还挖空脑袋,将方才匆匆看上几眼的影评简单拼凑了下,努力说出点儿有内涵的东西:“其实他们的感情吧,就像西瓜,裂了一道纹,不好看,多裂几道,就能摆盘吃了。”
路过的行人:“………..”
两眼一黑的地步。
于南轻笑了声,说:“确实。”
迟雾觉得发挥得不错,自信满满地再次张开嘴,还没开始说,就感觉到侧兜里的手机一阵震动。他停下口头的话,把手机摸出来,一看来电显示——母亲。
迟雾看了于南一眼,才略微拉开些两人之间的距离,接通了电话。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于南刚巧能听见些。
“没有。”
“我在外面吃饭,等下就回去。”
“李医生说的?”
“嗯,好,知道了。”
“……..”
挂断电话,两人也慢悠悠地走到了地下停车场,里面昏暗一片,只有几顶白昼灯挂在上头,灯散得不大均匀,迟雾刚好站在暗处,他收起手机,抿了抿唇,才说:“于南,可能没法去吃饭了,到了要吃药的时间,不知怎么的,这药就要按时吃,我必须得回去,我下去再请你吃饭吧,我们先去吃你说的那家面,然后再去吃点儿别的,行吗?”
于南站在亮处,脸上的每一丝表情变化都被清清楚楚地摊开,展现在迟雾面前。他没什么失落的表情,只是始终淡淡的,闻言,他也不过稍微压低了些眉头,不知是否在恼,但他说:“你生病了吗?”
迟雾点头,片刻后又摇头,开口解释了句:“不算是病,就是我从小就经常做噩梦,梦醒了之后心跳总是特别快,最严重的一次发烧烧了一周,烧得眼睛短期失明了一阵,之后做噩梦就要定期服药,吃药了应该算病,但做噩梦跟什么其他的大病比起来,一点儿分量都没有,是病又不是病。”
两人并肩朝着停车的位置走。
于南又问了句:“最近做噩梦了吗。”
“嗯。”迟雾应了声,停顿一秒,又觉得这回答太过冷淡,干脆接着补充了些细节道:“梦到我在一个孤儿院里,成了没人要的小孩儿。”
为了调节气氛,他还开玩笑似得说:“哭得特别丑,像个被雨浇塌了的泥娃娃,又脏又颓,而且丑得不得了,我都怀疑是不是其实我内心是个自恋狂,太怕变丑了,才会做这种梦。”
听他的话,于南却脚步一顿。
迟雾扭头看他,他才接着跟上来。
于南说:“怕吗。”
迟雾想想那些梦,其实没什么可怕的,就是成了个没人要的小孩儿躲在角落里抹眼泪,从小到大他为了打发时间被温琳那帮人扯着看了多少恐怖片,什么灵异故事不比这恐怖多了。
再说他又不是真没人要,就是个莫须有的梦罢了,唯一可怕的可能就是噩梦随时会引起的高烧,以及高温烧身夹带着的失明后果,以前迟雾怕,就是觉得看不见东西才是最吓人的。
但他如今重来,癌症那段时间他生不如死,甚至觉得哪怕他没了一条胳膊或者是腿都没关系,就此变成残疾总比被不知何时休止的病魔日夜折磨要好许多。
再说,这么多年就出现了那一次失明,小概率事件,难不成他还能像个胆小鬼一样一辈子怯怕噩梦不成?
他都怕于南笑话他。
迟雾撇撇嘴,说:“没什么好怕的。”
他又想起来于南就是从孤儿院出来的小孩,便顺势牵上他的手,说:“你也别怕。”
他牵手的动作越来越自然,仿佛两人不是刚认识一天的陌生人,而是早就耳鬓厮磨三千夜、互托身心的爱人。
于南反问:“我怕什么?”
“当然是……..”话说出口,迟雾才意识到这辈子于南还没同他讲过过去,以及他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身世,话头堪堪止住,而后一转,机智地扯了个玩笑:“你别怕我得了什么变异成超壮绿巨人的怪病,就是小小一个噩梦,我不会变丑的。”
于南深深地看着他,问:“梦里一直在哭吗?”
迟雾没想到他对自己的梦感兴趣,但也乐得转移话题,便应道:“还好吧,十个梦里至少有一个梦是蹲在墙角发呆,嘴里应该是还咬着糖,挺幸福的。”
“一直都只有你一个人?”
“嗯……..也不是,有时候还能看见别的孩子聚在一起玩。”
迟雾感觉到,于南回握着自己的手稍稍用力。
于南说:“梦是假的,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