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儿,我找到了符合你刚才说的关键词的案子了!”经过几个小时的比对后,李学斌将一份卷宗,放到了林牧面前的桌子上。
“去年3月21日,本市龙湖区龙湾街道下属的临江社区,发生一起女性失踪案。
一个叫陶敏的女孩在下班后离奇失踪,家属在寻找无果后选择报案。
辖区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从陶敏离开单位后,一路复原她的行程轨迹。
发现陶敏先是从单位出门后,乘坐地铁2号线到龙江路,之后又在龙江路地铁口乘坐265路公交车,在临河桥公交站下车。
通过调取公交车站附近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陶敏一路沿着河边往家的方向走,直至身影消失在监控范围内。
于是民警有沿着河道搜寻陶敏的下落,最后在距离陶敏下车点2公里的河道内,找到了陶敏的尸体。
可是最后法医尸检发现,陶敏并不是死于溺水,而是被人割喉。
这个案子最后也上报到了市局,交由刑侦支队调查,可是由于案发当天下雨的缘故,迟迟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所以这起案子至今未破。”
听完李学斌的汇报,林牧又拿起卷宗,仔细的翻看了起来。
白淼也拿起卷宗里的尸检报告,仔细的看了起来。
不多时,白淼便指着尸检报告上的一行字对林牧说道“头儿,你看这里。
这是之前法医对伤口形态的描写,这上面写的是,凶手一共在死者脖子上割了两刀。
第一刀的位置位于颈部中央,虽然割断了死者的气管,但并没有导致死者立刻死亡。
于是凶手又在死者的侧颈部又补了一刀,这刀才割断了死者的颈动脉,导致死者死亡。
从这份尸检报告来看,凶手下刀的深度是够的,但是他并不熟悉人体的致命部位。
所以才会导致,他没有将死者一刀毙命,而是继续补刀。”
白淼的话音刚落,还没等林牧开口,赵思宇又拿着一份卷宗跑过来说道“头儿,我觉得这个案子,也符合你刚才说的那些条件。
这个案子发生在前年的10月14日,案发地是龙湖区凤翔路公共汽车站,后面的巷子里。
一个叫唐丽丽的女孩,从老家来咱们市打工,在下了长途客车之后,受害人准备去附近找个旅馆暂时落脚。
可受害人刚走到巷子里,就遭到了持械抢劫,凶手在唐丽丽的脖子上割了5刀,在唐丽丽倒地之后,凶手抢走了她随身携带的行李箱。
可是唐丽丽并没有死亡,她自己又从地上爬了起来,跑出巷子向路过的行人寻求帮助,最终被抢救了回来。
最关键的一点是,唐丽丽出事那天,也是一个下雨天,嫌疑人身上穿着老式雨衣,所以导致受害人,没有看见嫌疑人的面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