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那十里洋场上一年一度的“斗花会”吗?
民国十年秋天的那场“百花会”,多年以后依然叫很多人记忆犹新。
上百个十八九岁的姑娘,争奇斗艳,风情万种,满场都是那不盈一握的小蛮腰,裹在风情绰约的旗袍里,摇曳生姿。
会弹琴的便弹几支拿手的小曲儿,会唱曲的展示一下娇软的好歌喉,实在没什么技艺的便留意着相熟的客人,斟茶倒酒,曲意逢迎。
更有些心眼儿多的,会把旗袍叉开得高高的,每走一步,都能撩得客人心里痒痒,忍不住再喊个高价。
每个姑娘的胸前,都挂着一块红线绣的小牌子,上面标着她今夜“出堂差”的最低价格。
我是场上最贵的那一个,花名小兰春,是主办这场“斗花会”的幕后大老板,青龙帮头子“麻皮沈”的女儿。
“麻皮沈”大名沈茂才,其实不是我亲阿爹,五岁那年,他从人牙子手上买回了我,认做干女儿。
家里上上下下都叫我“大小姐”,我在沈家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阿爹请了先生教我识文断字,又请人教我弹琴唱曲。
十二岁那年,阿爹让我去他手下的“书寓”领照会,给那些过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弹琴唱曲,伺候他们吃喝玩乐。
到那时候我才明白,阿爹买下我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拿我赚钱!
我不愿意,可我没有别的选择。
阿爹手下有很多的打手,稍有不依,就会换来一顿毒打!
我不想挨打。
我听话,努力帮他赚钱。
我算了一笔账,阿爹当初买我,加上这几年来我的衣食和请佣人,加上请先生教导的费用,全部加起来,大概需要两千多块大洋。
我跟阿爹说好,只要我给他赚够十万块大洋,他就放我走!
我在书寓里混了整整六年,把自己混成了头牌。
这六年来,我几乎成了阿爹的摇钱树,十万块大洋只多不少。
百花会也是我的主意。
在这场盛会上,我斜抱着琵琶,给阿爹当个托儿,目的就是帮着把其他姑娘的身价拉得高高的,让阿爹多赚钱。
今日,也是我在书寓的最后一天。
盛事已毕,我离了场,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正要卸妆洗漱,不料帘幕后边忽然转出个大腹便便满身酒气的中年男人来,一把搂着我的腰,就要亲上来!
我吓得花容失色,一边用力推他,一边尖叫起来:“阿爹救命,救命啊!”
阿爹就住在隔壁的房间里。
他很快进来,就站在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