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小说 > 都市 > 快穿之青梅不竹马 > 第104章 没有人愿意为罗三哥出头

第104章 没有人愿意为罗三哥出头(2 / 2)

    林八斤或许不如林志勇和罗师兄优秀,但至少他是喜欢自己的。

    吴珍莲是真的害怕,选中林八斤,起码不至于白忙活一趟,再一次一无所获。

    再说了,林八斤一家人的生活还算不错,她和他在一起,不仅能得到一个免费的劳动力,还能享受到好吃的。

    尽管她打心眼里瞧不起林八斤,却也有这个机会,去讨好林八斤。

    两人在一起快六个月了,吴珍莲告诉林八斤,她要回家了,她要和她爸妈说一声,然后回家就可以举行婚礼了。

    林八斤信了,跑到舅舅林大安那里,让他开了一张请假单,结果她再也没有回来。

    吴珍莲回家后,对自己的父母恨之入骨,既不愿意嫁人,又不愿意在农村受苦,便以继父的哥哥为要挟,让她的继父帮她伪造了一份报告,让她回了家乡。

    林大安收到S市那边传来的有关吴珍莲回国的信时,简直要一口老血喷出来,奈何吴珍莲身在S市,他就是有心想要报复,也没地方去报复,只好忍气吞声。

    但他心里有个阴影,对这些知青也没了之前的热情,哪怕是安丽丽,也被吴珍莲给连累了。

    林大安很清楚自己的长子喜欢安丽丽,但为了不让自己的长子像他表哥林八斤一样,被一群来自城市的知识青年给坑了,所以他才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她们本来就是城市来的,到农村去,也不过是听了总书记的话,说不定哪一天,国家的方针就改变了。

    如果那些人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他的儿子可就白高兴了!

    所以,在长子还没有完全陷入困境之前,他一定要把他们给拆散了!

    “哎,大安真是吃一堑长一智,说实话,我看丽丽也不错,她和吴珍莲本来就不是一条道上的,后来志勇被他父亲揍过,被赶到市里工作,据说大安都想让他们两个人好好谈一谈,看看能不能让他们走。”

    林元一听,也是不放心安丽丽,连忙给自己的奶奶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往医务室赶。

林元发现安丽丽此时正在卫生院院内的一颗树下,呆呆的看着前方,甚至忘记了用手去磨草药。

    看着安丽丽一脸茫然的模样,林远大概明白了她的想法,似乎她对林志勇还是有感情的。

    看到林元为自己担忧,安丽丽不禁苦涩一笑,她当然喜欢林志勇,但又牵挂着自己的外公,要是能回到城里,她当然也愿意。

    这样的机遇,不知何时才能出现,让她如何有勇气答应林志勇的要求?她害怕,如果她真的答应了林志勇,那她就是第二个吴珍莲了。

    可是现在,林志勇却被父亲逼着去见自己的父亲,这让她很是难过,也有些不知所措。

    林元也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没办法回到城市了,至少要十年后,新的政府才能回来。

    不回去的话,是不是代表着,安丽丽就不能嫁人了?

    她想了想,还是让安丽丽不要再抱什么希望了。

    “丽丽,我之前也去过我叔叔的婚宴,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听说十年后,这些人都会回来,而且还会有更多的人回来。”

    安丽丽吓了一跳,手中的碾子也脱手而出,“十年?”

    安丽丽和林元相处了这么多年,她很清楚,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她能说出这样的话,肯定是有人告诉她的。

    安丽丽心中一片绝望,她十六岁的时候就来到了乡下,经历了四年的艰辛,本以为很快就会回到家乡,却没想到还要十几年的时间,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再过十年就是三十多岁,如果要把自己最美好的十年都留在农村,她的心情难免会变得低落。

    “丽丽姐姐,你要是十年内不能回到城里,难道要在农村结婚?或者……”

    安丽丽被林元这么一说,顿时止住了自己的泪水,她抽了抽自己的鼻尖,她明白林元问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

    十年后,她不能回到城里,因为她的年龄,她必须要在农村成家,而要结婚,还有什么人,能比得上林志勇呢?

    她不是没有感情地去追求林志勇,一开始拒绝,是因为她还指望着自己很快就能回到城里,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林元安抚了一下安丽丽,并没有继续劝说,毕竟这件事她已经告诉了她,至于未来如何选择,就看安莉莉自己了。

    他在家呆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林元带着几个要去县城读书的孩子上了一辆马车,马车上的人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着小白花,她也是如此,打了个呵欠。

    罗小花在林渊的教导下,学习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随着林远上了高三,她也进入了高二,两人虽然不是一个年级的,但是因为都在学校里,所以两人的感情也变得更好了。

    县城高中的学生,大多都是八个人一张床,而且没有任何私密的地方,每次林元想要从自己的空间里拿东西,都要避开别人,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林元失去了一包药膏,也失去了几只钢笔,便放弃了留在学校里的打算,打算找个地方住下来,这样既有私密性,也不会被人打扰,既安静,也不会被人发现。

    等她回到家,和奶奶说了自己的计划,奶奶也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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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已经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到时候去看看自己的孙女,省得她在城里呆太久,到时候连个饭都吃不上。

    老人让林元好好读书,自己在村里闲下来的时间就跑到县城问了问,顺便看看县高中那边有什么出租的地方。

    她的运气很好,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卖掉的小院。

    这间屋子原本的住户是一对夫妻,都是县城中学的退休老师,据说他们家的孩子在外地结婚了,现在媳妇也快要生产了,所以他们打算把这套房给卖了,然后出国养老,同时也能照顾好自己的孙子。

    奶奶打量了一下整洁的院子,院子很大,跟县一中就在一条街上,她的女儿上了小学,再去租房也不合适,所以她很想买下这间小小的院子。

    这些年,他们家并没有什么大的开支,奶奶每个月都能拿到退休金,再加上她和她叔叔的零花钱,加起来,已经有六七百多元了,足够买下这个小小的四合院了。

    她打定主意,先问问自己的孙女,然后就急匆匆的去县高中了。

    林元听说老太太要买这个院子,心里就咯噔一下,难道这个院子的老板,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估计是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风暴,所以才会把房产卖掉。

    林元趁着午休时间,陪着奶奶一起参观了一下这个小院,这个小院并不是很大,但是保养的很好。

    三个主宅常年都有人居住,保养得极好,东侧的主宅本来就是那户人家的公子居住之处,单独成了一个书室,堆满了书橱,这些年来都没有人居住,但由于时常有人收拾,倒也收拾得颇为干净。

西厢是一个储藏室,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而厨房里的厨具,也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院内不但有一株百年老银杏,更有一座葡萄架,听说一到夏季,果子就多。

    原来这里有两片小小的花园,但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奢靡之风,这对老夫妻早就将花园中的花都拔掉,只留了两个小花园,作为蔬菜种植之用。

    林元对于自己的小院还是很满意的,毕竟这么大的一个院子,就是没有人愿意出钱,也未必能买得起,再说了,自己攒了这么多钱,也不会升值,还不如在县城里买套房子呢。

    白老太见自己的孙女答应了,也就没有犹豫,反正这是市场价,就算讨价还价,也不会有太大的折扣,所以她也没有犹豫,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

    看到林家父子如此痛快,二老也很满意,便将自己想要扔掉的几件旧衣服,还有几本要拿去或者送给别人的书,都留给了林元。

    办理完房产登记,夫妻俩便将自己的行李打包,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了老人,然后便要出国。

    林元休假的时候,老夫人也向林大安打了个招呼,回了城里,打算带着孙女去度假,顺便将家里收拾一下。

    林元将屋子里的所有物品都搬到了自己的空间里,又清理了一下墙角的灰尘和蜘蛛网,又从主人那里拿了一些有用的东西,放在了屋子里。

    看着这些家具还能用,白老太便不想再添新的了,她将主屋打扫干净后,便让林元将东屋也给打扫了一遍。

    林元的年龄大了,两人也不能再睡在一间屋子里了,正好东边的一间屋子里有一间书房,白老太打算把这间屋子里的东西都整理一下,让她和自己的孙女一起住。

    林元将东西两个房间收拾干净,然后将书架上的书籍收拾干净,翻了一圈,发现了许多已经失传的书籍,甚至连一些国外的经典书籍都被她翻了出来。

    眼看着就要到了,林元也不想再让他们待在这里了,他将所有的书籍都收进了自己的藏书室,挑选了几本普通的教科书和习题放在了架子上。

    一周后,院子里的一切都被打扫干净了,这几天,白老太总是往城里跑,村民们都盯着她,想知道她为什么总要去城里。

    白老太并没有隐瞒自己要买房子的意思,等房子都整理好了,她还想借着开“暖屋酒”的名义,邀请一些相熟的街坊来院子里吃饭。

    院子里的人早就知道了新主人的事情,偶尔也会有人来拜访,但林家和林洛然都在打扫卫生,他们也不好去打搅,现在收到了请柬,附近的住户都带着礼物来了。

    林家东面的隔壁,住着一个姓钱的,钱家三代人,人丁兴旺,钱家的两位老人以前都是厂子的工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工作也被儿女们接替,现在都是回家照顾自己的孩子。

钱家的院子和林家差不多大,但也是一家人,看到林家只有他们两个人,钱家的大媳妇就羡慕不已。

    林家西边的一户人家是认识的,看见刘警官夫妇,老太太很是高兴。

    之前她还怕自己留在镇上,家里的人不会有什么不怀好意的人来闹事,现在听说刘警官就在自己的邻居身边,她也就放心了。

    林元从学生宿舍搬到了院子里,而母亲则继续在村里和镇上之间奔波。

    林元本想让奶奶留在镇上,可奶奶却不愿意离开。

    由于要在城里跑来跑去,白老太忙着养猪,怕影响到家里养的猪,便放弃了这个工作。

    不过,她在农村的时候,还能喂点鸡,还能摘点蛋,自家的菜地里,种了不少菜,她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呢?

    林元有自己的空间,可以储存很多年的食物,但他必须要弄清楚这些食物的来源,在农村,他还可以用自己的土地,将自己的空间藏起来。

    她也不想让林元一个人呆在院子里,所以让罗家人和林大安帮忙,让他们把罗小花,罗三哥,林志斌三人都安置在了四合院里。

    罗大友与林大安一看,当然巴不得这样,但这些小孩饭量又大,又不肯让老太太帮忙照看,所以经常送些好吃的过去,这让正值青春期的林志斌与罗三哥,过着幸福无比的生活。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进入了五月,由于中央的一次大会,整个余岚县都陷入了一种紧张的状态。

    这一日,林元刚放学,正在整理自己的行李往家里走,却见罗小花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着急的叫着:“元元,大事不妙了,三哥和林志斌他们在和红小兵打架呢!”

    林元和罗小花匆匆赶来,林志斌和罗三哥一起将闹事的洪兵军打得落花流水。

    这人名叫汪小敢,外号“汪小胆”,是罗三哥和林志斌的一个班级,平时胆子很小,胆子也很小,但自从十九大之后,他就变成了“红色小兵”,性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开始,那些红色的小兵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汪小敢这种家境贫寒的人,是没有机会进入的,但是汪小敢却不甘于平庸,花了大力气,讨好了一位官员的儿子,成为了他的走狗。

    这家伙本来是觉得自己团队人数不够,又被汪小敢这个热心的家伙感动了,这才把这个位置让给了他。

    汪小敢也借着这个机会,从一个被压迫的社会阶层,变成了一把武器,被当成了一条疯狗,见人就打,成为了这段时间以来,最让人讨厌的一个。

    汪小敢以前一直都是夹着尾巴做人,每次看到有学生混的好,他都会嫉妒,但又不能表现在脸上。

现在成功了,他就变得目中无人,遇到看他不顺眼的人,他都会去招惹,恨不得一脚将其踹入万劫不复之地。

    汪小敢之前最讨厌的,就是罗三哥和林志斌,之前被这两个家伙抓到了,要不是他求饶,他们也不会报警。

    可这件事却成为了汪小敢心中的一块心病,每当看到这两个家伙,他都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仿佛被人拿来当贼一样。

    汪小敢在成为红小兵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两个家伙,奈何无论他怎么在他们头上说他们坏话,撺掇着他们一起对付林罗和那两个家伙,他们都无动于衷。

    更让汪小敢恼火的是,自己的上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想把他们两个拉到自己的团队中来。

    汪小敢一想到自己千辛万苦弄来的红色小兵,被林志斌等人轻而易举地拿到手,心中更是憋屈。

    自己与林志斌、罗三向来不和,如果让他们进了自己的小队,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

    汪小敢正在愁着怎么整这帮人,班上有个女生差点没饿晕过去,被罗三哥从旁边经过,一把拉住。

    汪小敢正好看到这一幕,立刻激动的大吼了一声,骂罗三哥是个色狼,调戏女生,让人将罗三哥拿下!

    罗三哥被汪小敢叫人抓了个正着,心中很是委屈,在这个时代,流氓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他怕其他学生相信汪小敢的话,所以想要给他们一个交代。

    那个女生也是眼睛一亮,正准备为自己辩解的时候,汪小敢却走到了她的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让她立刻就不说话了。

    罗三哥让她解释,她却只是低头哭泣,仿佛他对她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一般,让罗三哥很是恼火。

    那时候,班里的学生要么在学校门口散步,要么在埋头读书,就算有人目睹了这件事,但碍于汪小敢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名声,也没有人愿意为罗三哥出头。

    正在打篮球的林志斌闻讯赶来,正好看到汪小敢这个王八犊子要带着罗三哥在学校里打架,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将汪小敢按倒在地,然后狠狠的揍了一顿。

    林志斌一直不喜欢汪小敢,之前为了不让自己的家人受到牵连,所以一直在忍耐,但现在,汪小敢已经把他逼到了绝境,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直接冲上去,狠狠地打了一顿。

    随着林元与罗小花两人的到来,一队穿着绿色军服,腰间别着红色袖章,穿着军帽,穿着绿色制服的红小兵走了过来。

    众人唯恐被殃及池鱼,一哄而散。

汪小敢之前被林志斌打得满地找牙,此刻见到一帮红色士兵冲了过来,立刻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大声呼救起来。

    红兵小队的队长看到林志斌一脸狼狈的样子,心里很是不爽,但毕竟是自己人,被林志斌这样压制,简直就是在羞辱他们,于是指挥着手下将汪小敢拖走。

    “我们的领袖曾经说过,一点火星,就可以点燃整个草原。这是怎么回事?林志斌,你干嘛攻击汪小敢!?”

    林志斌对汪小敢很是不满,他冷冷地说道:“有压力的地方,就会有叛乱。我哥只是看到一个女生摔了一跤,帮她一把而已,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汪小敢竟然敢诬陷我哥,污蔑我哥,我就揍他一顿,让他再也不能乱说话!”

    林志斌强忍着心中的怒火,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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