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一张男人的手,手指上的黑蛇纹身,也让他心的一沉。
扒了好一会,才把浑身是血的蒋东拖出来。
他的双手被砸断,怕是握不住枪了。双脚也骨折断裂,鲜红的肉上蹦着干枯的血管和密密麻麻的神经
能活,是奇迹。
活着,也彻底废了。
白枭眼光暗淡,“程暖暖呢。”
蒋东还有微弱的意识,摇了摇头。
最终救援车来,把有呼吸的全都抬了上去。
与此同时,程暖暖也攀墙回到了宿舍。
虚弱地躺在床上,胸膛剧烈起伏着。
应是女孩天性作祟,想要干干净净的死,于是这种时候她竟然冲了凉水澡换了衣服,躺在床上。
就那样躺着,等着被抓。
因为白枭知道,没有人能逃得出去。
再顺藤摸瓜,很快就能查到她。
翻个身,腰间就传来猛烈的刺痛感,像是有什么异物扎进自己的肉。
伸手掏出来,是那冰凉的狼牙吊坠。
被人磨过,已经恢复原本的尖锐。
此时,那尖上带着她的血,犹如再次见到那龇着獠牙的山野狼群。
眼皮发沉,头脑也昏。
竟没忍住地睡去了。
这一觉像是睡了几天几夜,实则睡了一个小时。
她是被吵醒的,被楼下的枪声吵醒的。
猛然睁开眼,双眼睁开的瞬间,仿佛已经看见黑漆漆的枪眼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可什么也没有,而她的身上盖上了一件外套。
带着酒的醇香和香烟的烟草味。
起身下床,循着声音向楼下看去。
只见一个穿着雇佣兵迷彩服的娇小身型的人,双手被铁链拴着就那样吊在半空,她看不到脸。
而坐在前面的,就是白枭。
修长的手指转着那把银色的手枪,眼神阴鸷,阴沉的可怕!时不时朝着那空中的人开一枪。
枪枪躲开她的要害,而枪的下方,已经有十几个弹壳。
也就意味着,那人的身体里,有十几颗子弹。
仿佛觉得开枪没意思了,白枭伸手,身后的雇佣兵上前把人放下来,那一刻,程暖暖看清了那人。
瞳孔猛地骤缩,双眸轻颤。
连带着唇齿和十指,都在肉眼可见的颤抖。
李梦琪!
她……在替她去死?!
白枭拿着把银晃晃的小刀,缓缓走到她的面前,刀尖抵在她迷彩裤上,最终扎进去,停留在白嫩笔直的小腿处,刺进去,刺在骨头上,就那样向上滑,滑至小腹下处停下。
一条皮开肉绽的血痕暴露在空气中。
他伸手,掐进那肉里,狠狠揉搓开。
可她叫不出声了!
程暖暖已经麻木了。
因为李梦琪的嘴里,是血红一片。
无白齿更无红舌。
只是血淋淋鲜红的一片啊。
“我从未见过女人的内脏……肯定要比男人的好看些。”
白枭的声音低沉磁性,伸手解开她的迷彩外套和内衬。
刀尖划至她的胸膛。
手肘狠狠一压,鲜血迸溅。
仿佛溅在了程暖暖的脸上。
视线被遮住了,眼前发黑,晕死过去。
最后一秒,李梦琪那双带笑的眼扎进了她的心里。
她清楚的知道,这一辈子,她都忘不掉了。
“我男朋友是夏国的。”
“他说,你们那的大西北,荒凉又浪漫。”
“有遍地奔跑的羚羊,有狼群,有群山马匹。”
“送给你了。”
“送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