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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交换天书,不换也得换(1 / 2)

滴血洞内,秦风看着刻在石壁上的天书第一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果然这就是天书,整个带走吧……」

    秦风和张小凡不同,对方是没那个能力,所以只能够依靠记忆,将天书第一卷的内容整个记下。

    但秦风他不一样,他有着远超张小凡的能力,自然能够连带着记录天书第一卷的石壁,一起从滴血洞中拿走。

    而没有了滴血洞内的天书第一卷,哪怕未来张小凡和碧瑶二人来到滴血洞内,他们同样会失去天书这样的机缘。

    命运被直接改变,秦风获得的机缘自然远超想象,充能超过100%后,气运还在源源不断注能金手指。

    天书上的气运是一锤子买卖,但改变男女主角命运的气运,却是如细水长流般源源不绝。

    而既然连天书第一卷都给搬空了,位于滴血洞内的法宝合.欢铃以及痴情咒,他自然也不会放过。

    像痴情咒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法术,秦风自然不会去学习以及使用。

    但合.欢铃毕竟不一样,它是合.欢宗历代相传的一件顶级法宝,不但拥有勾人夺魄的能力,更是能够庇护使用者的魂魄。

    作为作用于灵魂的法宝,其珍惜度还是强度上,都丝毫不比天琊神剑这样的九天神兵差。

    当然作为女主角的机缘,秦风拿走了合.欢铃与痴情咒,也算是避免碧瑶这位悲情女主重走不幸的命运。

    「额米豆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了女主角一命,我应该算是胜造十八级浮屠了吧!」

    将法宝送到乾坤鼎中的秦风,不但没有对夺取机缘有任何的不好意思,相反还觉得理所当然。

    他救人一命这没有错,其他人的因果之流自然也由他背负,这没有任何不好意思的地方。

    第二卷天书到手,剩下三卷天书都不是那么好拿的,其中又以青云门的天书最难获得。

    要取得青云门的天书,几乎等同于要得到他们青云门的镇牌之宝诛仙剑,而这件凶兵除了历代青云门的掌门,外人别说借用了,怕是连碰都别想碰一下。

因此几番思索下来,秦风最终决定先去鬼王宗获取魔门的天书。

    至于原因?

    当然是因为魔门或许声名狼藉,但他们的规矩也最简单——强者为尊。

    只要秦风足够强,那么所谓的规矩根本不成问题,甚至可以说完全不需要讲规矩。

    鬼王宗的天书,来自于三百年去的上一代鬼王宗宗主,也正是有了这一卷天书,原本并不强的鬼王宗,直接成为了魔门之中最强的一支。

    而鬼王宗的根据地位于狐岐山,传说之中狐族的地盘。

    鬼王宗内。

    不但鬼王宗现任宗主万人往在场,连鬼王宗的四大圣使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此刻也全都在场。

    只不过和鬼王宗的众多门人弟子一样,此时作为鬼王宗高层的五人,一个个脸色难看至极,全然没有一丁点笑得出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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