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坏了味道,那也只能忍着。
林初渔是家里地位最高的娘。
就是往里面搁的是粪水,她也不能阻止。
太阳慢慢落下。
当夜色降临时,饭菜总算都做好了。
一家子坐在桌子前,每个人面前都有白米粥,大白馒头,桌子中间一盘香喷喷的土豆丝。
这待遇,简直跟过年似的。
林初渔一口土豆丝一口馒头,再喝口热粥,嘴里总算是有滋有味的,这才感觉到了活下去的意义。
林初渔穿过来才饿了几天,但家里其他的崽子都常年饿肚子,这时候吃起饭来,跟小猪抢食似的。
特别是宋大饼,咕噜咕噜便是一碗粥下肚,连续喝了好几大碗。
林初渔严重怀疑,宋大饼要不是忌惮着她,估计他一个人,便能把一大锅的粥都喝得干干净净。
三两下,一大碗的土豆丝便被夹得干干净净。
林初渔才吃了两口,就瞧见那碗都空了,只有宋小龙碗中的大馒头里还夹了一点。
宋大饼一个劲地再夸赞。
“这土豆也太好吃了吧!”
“媳妇,咱明天还做这个菜!”
宋小龙也表示同意,“太香了。”
宋粟粟羞涩点头。
看来土豆丝能这么好吃,是因为娘往里面加东西的原因。
她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突然,她也对林初渔磨的那些粉末,生出了好奇心。
饭后,宋大饼眼尖地看着宋小龙眼里还有个馒头,不怀好意地笑道,“小龙,你是不是吃不下了?”
“要不把馒头给哥?哥帮你吃呢。”
闻言,护食的宋小龙连忙将馒头拿在手里,警惕性地盯着他家虎视眈眈的大哥,“我吃得下!”
“那你留着干啥?”
“我想留给小妹……她都没大馒头吃。”宋小龙弱弱说道。
小妹养在祖母家,每次他偷偷去见小妹时,她都闷闷不乐的,身上还有伤,日子过得不比在家里时要好到哪里去。
他抬起头,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林初渔,可怜巴巴询问,“娘,我能把我的馒头留给小妹吗?”
“可以。老大,你陪着老四去趟你们祖母家。”林初渔回答。
“嗯嗯,谢谢娘。”宋小龙顿时心里喜滋滋的。
娘是真的变好了。
她以前连口粟米汤都不愿意给小妹吃,但现在却同意让他把家里的大白馒头给小妹送去,说不定过段日子,娘就愿意把小妹接回家了。
他喜欢这样子的娘。
林初渔坐在椅子思考。
宋小龙提到的小妹是指原主的第五个孩子,是和宋小龙同一胎生出来的女娃。
一年多前,原主的丈夫去当兵后,原主发现家里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差,就想把家里才四岁,又是女娃,干不了啥活儿的宋小凤卖了。
但原主婆婆发现,及时在人贩子手中把宋小凤抢了回来,从此便把宋小凤养在身边。
也就是那次争吵,原主婆婆差点被三观毁灭的原主气死。
原主婆婆担心后面原主还会卖宋小龙,也想把宋小龙带走,但是他死活不愿意,就还待在家里。
上面的哥哥姐姐省着吃的留给宋小龙,宋小龙又养成最会讨好原主的习惯。
又或许是因为他是男娃,原主后面也没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