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没实力,二没势力,三没财力,四没智力,怎么看也不具备当主角小弟的资质好吗!
话说,正常情况下主角身边的小弟,应该个个都是样貌不凡的美男,还不知道自己穿来的这张脸是什么样子?
不得不承认程煜的思维非常发散跳跃,上一秒还在想着怎么接近且绑定主角,下一秒就好奇起自己的长相来了。
这么想着,程煜来到河边,想看看自己这副皮囊的庐山真面目。
不看倒还好,这一看可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说程煜上辈子是一个略帅的“男子”的话,那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很帅的“美男子”了,虽不是那种让无数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绝世大帅哥,但也是属于走在街上会吸走无数眼球的俊俏容貌。
要不说自己当不了主角呢,程煜反复摩挲自己的脸进而感慨,以他的认知,这种大男主爽文的主角哪个不是英俊倜傥帅气夺目,刀削般的五官配上健硕的体魄。
再不济也要有那配得上爽文主角深沉城府的气质吧,要不然是怎么做到无论走到哪都有美女投怀送抱的?
反过来看自己,抛开那与刀削五官毫不相干的脸不说,自己的气质更是和冷冽威严八竿子打不着——程煜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种经典小白脸吗?
自己这张脸,要是配上雄厚的背景家世,那便是个活脱脱的贵族公子!亦或是配上不俗的修为实力,也是个潇洒逍遥的流浪散人!
可是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没有然后修炼可能性的孤儿废柴……
生不逢时啊有木有,靠脸吃饭的时代去哪里了啊喂!为什么自己偏偏是个废柴啊!
真是可恶……
程煜不知第几次泪流满面,老天这是几乎把自己的出路全都给堵死了。
玛德!别人穿书是享受,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找罪受啊……不过还好,自己手里还拿着《天璇诀》这种绝世功法,凭此物混成主角小弟应该也不是难事。
很好,就这么决定了:
先接近主角,想办法和主角成为患难之交,然后一路抱大腿最后过上一路躺赢的日子!想到这,程煜豁然开朗,仿佛这几天的打击烟消云散了一般。
“既如此,那就出发,找主……”
程煜话说到一半突然僵在了原地,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本小说他就只看过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