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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幼时,林弃并没有多少印象,他只知道自己脑子里有许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他记得自己是一名考研狗,天天起早贪黑去图书馆学习,可有一天当他正做一道数学大题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黑,便倒在了地上,而关于那个世界最后的印象,是周围围满的同学,救护车刺耳的声音,还有天花板明晃晃的无影灯。
来到这个世界,这种感觉很像穿越,但林弃却又觉得和穿越不太一样。
他只感觉自己在一个虚无的空间里睡了很久,而后在他能感知到外面世界的时候,是一个女人一直抱着自己在逃命。
待他正儿八经能清晰回忆起来的时间节点,已经是他与老头子相遇的时候。
当时的他正在被一狼群撕咬,而这个老头子正在一旁磕着瓜子。
当他好不容易凭借这具不死之身逃出生天时,老头子却恬不知耻地凑上前来,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团伙。
没错,他说的就是团伙。
作为一个小学三条杠,拿三好学生拿得手软五讲四美三热爱,有原则有道德的正直少年,林弃自然是坚决不会与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队伍同流合污的。
“那就太可惜了。”当听到林弃拒绝后,老头子一脸遗憾道。
“什么太可惜了?”林弃道。
“我可惜的是,待我百年之后,我万贯家财就没人继承。”老头子说道,“还有我那貌若天仙的小小小小小孙女,也从此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再无人对其嘘寒问暖,若是此时有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年替我照顾她,那老头子死也瞑目啦……”
见林弃犹豫。
老头子继续说道:“放心,我的团伙和别人的团伙不一样。”
“好像每个干违法乱纪忽悠新人加入时,都会这么说。”林弃道。
“我真不一样。”见林弃不信,老头子也急眼了。
“哪里不一样?说来听听。”林弃道。
“我的团伙……”
“嗯。”
“等你加入后……”
“嗯。”
“就正式成立了。”
“……”
不管怎么说,林弃最终加入了老头子这个不是很正经的团伙。
只不过很多年之后,当林弃再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时,他恨不得抽当时的自己两巴掌。
因为那个时候,老头子实际上早已过了百岁又一万年。
而他活了一万多年攒下的万贯家财,也不过一只储物戒指,里面全是破铜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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